弓建琴走後,林秋浦說:“真是個善良的女孩。”
“不要光看表面!”陳實說,“給你提個醒,要查的話,售樓部的所有人都得查一遍,他們是最容易接觸到客戶信息的人,包括這女孩在內。”
“這種事情不用你來教!”
“我走了,今天沒我啥事了,回家買菜做飯……”離開的時候陳實囑咐,“記得把茶錢付了。”
第二天,林秋浦向二隊全員說了這些事情,並分析了一下前三起案件的資料,首先是監控,警方保留下來的監控都拍到了一個黑衣人進出現場,由於穿著寬松的衣服,戴著帽子,加上攝相頭像素過低,無法判斷凶手的具體特征,甚至連男女都看不出來,由此可見,凶手有較強的反偵查意識。
第一起案件的死者秦某是在商場的停車場內被人從後面敲顱致死,然後被凶手推進了車底下,所以直到第四天屍體發臭才被人發現。
凶手首次作案,似乎有點緊張,現場發現了一些指紋和腳印,腳印是38碼的,可見出現在張海昌家裡的39碼腳印是故意穿了大碼的鞋,以混淆視聽。
第二起案件的死者李某是在家中遇害的,凶手向死者注射過量的硫噴妥鈉之後,脫去其衣服,在衛生間焚燒,並在死者身上撒了大量潔廁劑,似乎是為了清除痕跡。
死者胃中找到剛剛攝入、幾乎未消化的牛排、紅酒、蔬菜等食物,據死者生前打過的訂餐熱線顯示,他訂了兩人份套餐,由此推測他和凶手共進了晚餐。
兩案由於已經過去半年以上,證據只有手上這些,當時分局也在從死者的人際關系展開調查,並沒有想到他們的死會與一套房子有關。
聽到這裡,陳實說:“我在想,凶手進入現場都裹得嚴嚴實實,穿著那種專業殺手的服裝,可是ta進入死者家中還是這身打扮嗎?如果有個熟人穿成這樣來我家,我肯定是會起疑的,我覺得凶手在經過監控區域之後換了裝。還有一點,第二名死者被扒光衣服撒潔廁劑,這種善後是不是有點太誇張,我不禁有個想法,凶手會不會是個女人呢,她和第二名死者發生了關系,所以才要這麽徹底地清理現場,一個男人不太可能請同性熟人吃牛排紅酒,至少我不會……而且如果凶手是女人的話,就很好地解釋了為什麽沒在三名死者的人際圈中找到同一個人,這三人都是已婚中年男性,他們認識一名異性,往往是單向聯系,只要本人一死沒人知道這層關系,所以警方查不到,況且是異性的話,也更容易讓死者放松警惕。這個猜想我還有一個理由,凶手殺人都是采用較為省力的方式,一擊必死,可見她沒有自信與死者搏鬥,應該是體力上的不足。”
陳實的話讓不少人覺得很有道理,林冬雪說:“張海昌答應給情婦買套房子,難道是這個女人嗎?可如果張海昌都已經答應了,她為什麽要殺人,而且是在房子拿到手之前!”
陳實說:“張海昌的死法比之前兩人更加慘烈,還搭上了兒子的命……會不會是這樣,張海昌說買房子只是幌子,房子其實是給兒子的,臨時借給她住而已,一心想得到這套房子的她發現被欺騙,於是殺人!”
老張說:“我就有一個疑問,現在警方已經發現這層動機,凶手是奔著房子去的,ta現在還敢買這套房嗎?如果ta買了,就會被我們盯上,如果ta不買,三次犯罪全白搭,給別人作了嫁衣裳。”
徐曉東拚命舉手,說:“陳哥跟我推薦的那電影,《維多利亞一號》,我看了一遍,我就有一個問題,凶手逮著了嗎?”
林冬雪說:“逮著了呀,不逮著怎麽能根據這事兒拍電影。”
“這種動機太容易被發現了,居然真的有人會為了買房殺人,不可思議!”
陳實說:“凶手的視角可沒咱們這麽客觀通透,ta可能是一個收入不高的上班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