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冬雪見快到公交站了,說:“這裡就行了,謝謝你。”
“我有個小忙想請你……不行就算了。”羅海峰說。
“什麽?”
“其實我剛剛接到一個報警,要去調解一樁糾紛,這事兒比較麻煩,有個男的,因為女朋友鬧分手,他不同意,竟然把女朋友的家佔了,威脅說要把她的貓殺了,女孩嚇得不敢回家,剛剛報了警……對了,你看微博了嗎?”
羅海峰遞過手機給她看,微博上一個男人抱著貓、握著刀,面孔猙獰,說女朋友董某如果今晚十二點不聯系他,就把她的貓殺掉。
羅海峰歎息:“那女孩現在在局裡哭呢,求我們救救她的貓。”
林冬雪很震驚,頭一次見到這樣的偏執男,“這不觸犯法律嗎?”
“我國雖然有動物保護組織,但是沒有動物保護法,除非這對情侶之間發生了什麽衝突,比方說男的打了女的,才算犯法,但到目前為止還沒有。”
“簡直惡心透頂!”林冬雪越看微博上那男人的嘴臉越來氣。
“是啊,這事兒我真不知道怎麽處理,我想你是刑警,或許能鎮住他。”
“你是覺得,我是女人,所以他比較容易聽進我的話?”
“也有這方面的考慮……”羅海峰不好意思地承認,“我是這樣想的,我進去穩住他,你把貓抱走;或者你穩住他,我去抱貓。”
“好,我幫你!”
“謝謝。”
可能是觸到了怒點,林冬雪也極討厭這種偏執男,打著愛的名義傷害對方,在她看來是最齷齪的事情。
就在趕往現場的路上,那男人又更新微博了,在曬自己和女友交往的照片,以前他送給她的禮物,在下面說自己有多麽多麽愛她,可是她卻背著自己偷人。
原本罵聲一片的評論區,突然分成了兩派,有人說男的不對,兩人沒有結婚,對方喜歡誰都是個人自由;還有人說女的出軌不對在先,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如果不是雙方都有錯,事情怎麽會激化到今天這一步。
反對派又說,無論怎麽樣,殺貓都是錯的,動物有什麽錯,為什麽要承受人類的怒火;支持派說,你們就是一幫貓奴,就因為當事人說要殺貓,你們就無腦噴,街上殺貓殺狗的多了,你怎麽不去管管?
然後,雙方拋下理性,開始互相撕,還有人猜測博主的籍貫是哪,說了兩句對該省的輕蔑話,立即有該省人站出來還擊,然後離題十萬八千裡地互開地域炮。
這時,羅海峰接到所裡的電台通訊,問他有沒有抵達現場,羅海峰說:“路上堵車,我正在趕去的路上。”
“剛剛那女孩和家屬一起去現場了,你趕緊過去,避免發生什麽突發事件。”
“五分鍾就到。”
五分鍾後,兩人來到小區,找到那棟單元樓,樓下的花壇上,一個衣著靚麗的女性正在哭,旁邊站著安慰她的似乎就是她的父母。
羅海峰上前詢問:“董小姐?你怎麽跑到現場來了?”
董小姐擦著眼淚說:“我實在擔心我的咪咪……他要是敢動它,我和他拚了!”
“當著警察的面說什麽呢!”董小姐的母親說,“不就是隻貓嗎?貓重要還是人重要?你們處了三年了,兩口子哪有不吵架的,那什麽微博我也看了,這事兒是你不對,你趕緊去道個歉,事兒不就過去了嗎?”
“什麽叫‘不就是隻貓麽’!”董小姐生氣地說,“咪咪對我就像家人一樣,比家人還珍貴,他這個禽獸,居然拿貓來威脅我!你們就只看重他工作好、家境好,根本不知道他平時對我什麽樣?”
“他對你怎麽了?他打你了?”
“不是,他這個人控制欲很強,每次我下班回來晚了他都要問東問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