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秋浦坐在辦公室裡,往事一幕幕浮現眼前,他朝桌上那張自己與宋朗的合影看了一眼,每次看著照片中一臉微笑的宋朗,心裡總是五味雜陳。
為什麽會突然回想起自己第一次破案的經歷,難道是因為那天陳實在神智不清的時候叫了他一聲“小林”,平時根本沒人會這樣稱呼他,難道陳實就是……
不,不可能!
他們的差距太大了,相貌、年齡、說話方式、小習慣……
但林秋浦越是琢磨兩人之間的不同點,就越發現兩人有一種驚人的神似。
不會這麽巧合吧,不會的吧!他又否定自己的猜測,覺得現實中不存在這麽戲劇性的事情。
但是如果萬一陳實真的是宋朗,自己將怎麽面對他,把他逮捕,還是先向他傾訴這些年的思念之後再把他逮捕?
林秋浦糾結不已,苦惱地揪扯著頭髮,他知道自己不聰明,想事情容易鑽牛角尖,也許這根本就是誤判,陳實比他大,管他叫“小林”也是自然而然的。
電話鈴聲將林秋浦的思緒又拉回現實,他拿起聽筒——
“當鋪的案子……在哪……這案子我要了……”
剛剛接到報警中心的來電,稱上馬街一家當鋪發生了謀殺案,這個地名林秋浦很熟悉,他想不會這麽巧合吧,自己剛剛還在回憶那起案子,同一個地方又發生命案了?
他叫上林冬雪和其它幾名警察,準備去現場看看,臨走前他突然對林冬雪說:“把陳實叫來!”
到了現場,林秋浦才得知,發生命案的是一家叫三源的典當行,他朝斜對面看去,泰揚典當行仍然在營業,店面似乎變大了,招牌也變成了燙金大字,比當年那灰撲撲的小店氣派多了。
距離那案子已經過去了七年,那家當鋪現在完全是何晶晶的產業了吧,是她自己在經營,還是盤給別人了?
宋朗曾說這種女人就像癌細胞,不值得同情,在宋朗手下工作的時候,他說的那些教誨林秋浦記在本子上也記在心裡,對他助益良多。
正當林秋浦回頭看的時候,一輛轎車停在那家當鋪門口,從車上下來一個穿紅色旗袍的女人,手裡夾著細長的陶瓷煙嘴和一支女式香煙,她化了妝,但林秋浦還是一眼認出來,她正是何晶晶。
比起七年前,她明顯胖了不少,過去那張削瘦的臉也圓潤起來,顯得更有風韻,算起來她大概也有三十多歲了吧。
何晶晶注意到馬路對面的警車和警察們,大概也看見了林秋浦,衝他微笑了一下。
另一個人從駕駛座下來,手中拎著兩個塑料袋,上面有某超市的字樣,這個男人皮膚黝黑,兩臂結實,手腕上的紋身很扎眼,他留著板寸頭。
雖然相貌發生了一些變化,但林秋浦還是認出來,他是何軍!
這讓林秋浦頗感意外,他們怎麽又在一起了,不過話說回來,當年那起案件的後續影響他也不甚了解,因為結案幾天以後,他又投入到另一起命案當中去了,沒時間也沒必要再去走訪一下泰揚典當行。
“哥,在看什麽呢?”林冬雪說,“你在瞧美女?”
“胡說八道,那倆人是我參與的某起案件中的相關人員,隔了幾年又看見有點意外而已……宋朗還沒來嗎?”
“誰!?”
意識到自己的口誤,林秋浦忙糾正過來,“我是說陳實!”
“哈哈,嚇我一跳,他說在陪月月逛街,晚一點過來。”
“這家夥,一點都不守時!!”
林秋浦憤然道,心中的那杆天平又朝懷疑的一方傾斜些許,因為宋朗是從不遲到的人。
警察們走進發生命案的當鋪,看見牆邊櫥櫃的鎖都被人粗暴地撬開了,翻弄得一片狼籍,一個老男人臥在地上,額頭上凝固著大塊鮮血,他倒下的姿勢有點扭曲,兩腿朝前,上身卻擰過來朝著地面,左手伸得很長,似乎想去夠什麽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