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陳實接到林冬雪的短信趕到現場,短信就一句話,“小魏死了,慘不忍睹”,小魏是那九條漢子之一,幾天前還來局裡“作過客”。
案發現場已經到了不少警察,外面還站了一些看熱鬧的鄰居,這是一棟老式筒子樓,陳實一路說著“借過”來到那扇門前,第一眼看見牆上有許多血手印,地上躺了一個男人,整條右腿被截斷了,流了一地的血已然凝固。
死者腦袋朝著門,血手印在相反方向,他身上確實有不少血,手上也有,但從手型看那些血手印不是他自己留下的。
“別看了,手印是假的,血是真的,上面有紡織品的紋理,應該是凶手拿一隻女式手套,在裡面塞了一塊浸滿鮮血的海綿,像蓋章一樣蓋出來的。”彭斯玨已經作完檢查。
“女式手套!?想告訴我們這是段琳的復仇嗎?難道凶手是那個分屍人?”陳實說。
“才看到屍體,能不能別急著判斷。”林秋浦說。
“那你叫我來幹嘛?”
“叫你來親眼看看現場,省得你之後又問一遍。”
“好好好,先不下結論。”
陳實一直認為,在現場勘察這方面,彭斯玨比他要專業,林秋浦又歷來主張巨細無遺,有這兩人在場坐鎮,自己隨便感受一下就好了。
彭斯玨拿一把尺子丈量了一下血手印的長度,然後從手機上翻出一張照片,法醫給屍體拍照的時候旁邊都會放一塊彩色的多功能測量尺作為參照物,他說:“和段琳的手型幾乎完全一致。”
“果然和段琳有關。”陳實點頭。
技術警員正圍著屍體拍照,死者身上有幾處被毆打的傷痕,腦門上擦破了一塊,似乎還能看出一小塊鞋印,右小腿從膝蓋被截掉了,死因初步判斷是失血過多,一個人如果被截肢,在十五分鍾內得不到急救就會死亡。
從傷口截面看,凶手是用鋸子把腿鋸掉的,直接鋸斷膝蓋,這很殘忍,一般人都乾不出來。膝蓋上有一塊臏骨,下面還有軟骨,從正面不好鋸,得從腿窩處鋸,將骨縫裡的軟組織一截截撕裂,最後將整個小腿給扯斷,過程令人發指。
然而屍體那條被鋸掉的小腿在現場找不到。
陳實問:“鄰居沒聽見什麽動靜嗎?”
林冬雪回答:“左右鄰居都問了,他們昨晚只聽到咚的一聲,以為是誰家東西掉了,就這一聲,所以也沒太在意。”
“那麽是誰發現的?”
“早上有幾個小學生踢球踢到這棟樓上了,上來找球,然後隔著窗戶看見屋裡有死人。”
陳實望著屍體,突然冒出一句,“凶手是男人。”
“啊?肯定是男人嘍,女人也沒這個體力。”
“不,我不是猜的,他這種人不會把女人帶到家裡,這就破壞了自己的人設,你看他穿的衣服……”
死者穿著一件印著XX化肥廠字樣的汗衫,一條洗得發白的短褲,桌上還有吃剩下的煎餅,一瓶吃剩的啤酒,和一包五塊錢的香煙。
之前在小魏的微信裡看到的全是這種文字——“努力、克制,成為更好的自己”、“今天和友司的CEO共盡午餐,原來他也是哈佛校友,相談甚歡”、“換了輛BMW335i,L6渦輪增壓發動機的聲音格外悅耳”、“健完身之後的營養餐,才$19.7。”
“他不會以如此隨意的造型見一個女人的,凶手大概率是男人。”陳實說。
“也可能是熟人……”
“對,熟人也很有可能……”陳實突然想到一件事,“嗯,他的手機呢?”
“現場哪都沒找到。”林冬雪聳肩。
“之前段琳的手機也沒找到,凶手既然要替段琳報仇,為什麽要把手機拿走?這很矛盾,手機上一定有線索能查出是誰害死了段琳,這個人不辭辛苦地把段琳分屍投寄給九個人,不正是為了讓這件事進入警方視野嗎?”
“喂喂,你這思維也太跳躍了,這完全已經把凶手和分屍者劃等號了?”林冬雪評價道。
“姑且先這樣假設,之後再考慮他們不是一個人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