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何晶晶告辭後,陳實說想去沈老板店裡再看一眼。
沈老板的店已經被封鎖了起來,林秋浦用鑰匙打開,三人走進沒開燈的店裡,地上有許多碎屑,陽光從窗戶漏進來,空氣中微塵起舞。
“我能在這裡做個犯罪還原嗎?”陳實問林秋浦。
“可以!”
“早上看了現場照片,死者躺的姿勢有點騷……”
“喂,在命案現場還是積點口德吧!”
陳實模仿著死者的姿勢躺在死者躺過的地方,那姿勢就好像在跳芭蕾一樣,整個人扭成了一百八十度,陳實問:“致命傷是在後腦杓?”
“對!”
“冬雪,你扮演夥計,林隊,你當凶手。”
三人各歸其位,將當時的情景模擬了一遍,這一還原發現一個疑點,死者腦袋朝裡面,而凶手是站在死者腳邊,凶手根本不可能站在那裡用煙灰缸砸擊死者的腦袋。
“我猜想夥計看見的,也許是行凶結束後的一幕。”林冬雪說。
陳實爬起來,拍拍身上的灰,“那你們認為凶手是如何行凶的?”
林秋浦說:“死者既然是以這種姿勢倒下,我認為他當時大概率是坐在椅子上,後腦杓被砸?多半是轉身的時候,凶手趁其不備,突然砸過來,屍檢報告稱致命傷只有一擊,後面幾下是在死者垂死之際補的。”
“假設凶手是劉豐,死者會在他面前擺出如此松懈的姿勢嗎?”
“你這種推理未免過於教條。”林秋浦說,“死者雖然畏懼劉豐,但也不會想到他對自己懷著殺心,比方說劉豐騙他轉身去拿東西,這也是有可能的。”
“你們覺得夥計有嫌疑嗎?”林冬雪提出一個想法。
“疑從何來啊!”陳實笑問。
“他知道烈國梟惦記這幅畫,而劉豐也和沈老板起了衝突,自己這個局外人趁機插一腳,殺了老板,嫁禍給劉豐,自己把畫拿走了。”
“但這幅畫現在是不可能變現成金錢的,它是個燙手山芋,在誰手上誰就有重大嫌疑。”
“見財起意的時候可不會想這麽多。”
林秋浦提出異議,“隔壁屋頂上的瓦片被他踩得稀碎,報警時間與死亡時間只差半小時,而現場一片凌亂,隻可能是沈老板死後被人弄亂的,夥計完全沒有時間這麽做……況且在現場找到的那口痰,也已經證明是劉豐留下的。”
陳實說:“我這麽說可能有點惡心,那口痰我記得是乾的,掉在上面的畫並沒有被弄髒,說明它吐出來的時間要更早一些,可能是白天吐的。”
陳實又走到櫃子前,指著櫃門上的標簽說:“說到現場一片凌亂,這些櫃子明明都貼了編號,而沈老板的記帳本上有對應的編號,凶手根本沒必要那樣亂翻。”
“你意思是有人故意弄亂,營造出搶劫殺人的假象?”林秋浦說。
“一種可能是單純地見財起意,想拿走這幅畫;另一種可能,這人和沈老板有舊怨,借這次的事件為掩護,將其殺害;第三種可能,不,這種可能太荒唐了……”陳實說。
“你倒是說呀!”林冬雪催促,“反正是討論,大膽假設,小心論證。”
“第三種可能就是凶手也是經營當鋪的,TA敢怒而不敢言,用這種方式把髒水潑到烈國梟身上,借警察的手把烈國梟鏟除。”
借刀殺人!?
林秋浦突然想到了何晶晶,當年她就這麽乾過,並且成功地逍遙法外。
“太荒唐了!”林秋浦搖頭否定。
“當然更有可能的是複合型動機,凶手既和沈老板有梁子,又被烈國梟訛過,同時也想要這幅《山居XX圖》,是不是聽上去更合理了一些。”
林秋浦苦笑,“合理歸合理,但這樣的人選怕是很難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