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音樂人之間的聚會表演,一直由酒吧街兩大文化地標,綠日酒吧和白房子酒吧不定期輪流舉辦,這一次的活動在白房子酒吧舉行。
林軒來到白房子酒吧時,李壁和張非還有其他一些人正坐在一起喝酒聊天,氣氛非常熱烈。
“小林,來了啊。”
李壁看到林軒進來,從桌子邊上站了起來,朝他揮揮手。
“壁哥,非哥。”
林軒坐在了李壁身旁,笑著和兩人打了個招呼。
“這位是白房子酒吧的老板,李雄。”
張非指了指坐在他旁邊的一名五十歲出頭,笑的和一個彌勒佛一樣的中年男子,介紹道。
“李哥,你好。”林軒笑著伸手打招呼。
“小林,你好,剛才你沒過來之前,李壁和張非可沒少給我們說你多麽有天賦,可是,這種事情哪裡還用的著他們說,我們又不是瞎子聾子,這兩天你那《活著》和《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可是火爆全網。”
李雄笑容滿面的和林軒握手,讚歎道:“這兩首歌我都非常喜歡,你能寫出這麽好的歌,音樂才華自然毋庸置疑。”
李雄豎起大拇指,“牛逼!”
出來混,人抬人。
林軒行事向來是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
當下也是笑道:
“雄哥,您過獎了,作為白房子酒吧的老板,你和非哥一樣幫助了太多有音樂夢想的年輕人,您這地兒可是很多地下樂隊夢開始的地方,也讓更多觀眾領略到了現場演出的魅力,我很喜歡現場音樂,一直打心眼裡佩服你們這些真正熱愛音樂,願意提攜後輩的前輩。”
李雄哈哈一笑,道:“小林,你喜歡現場音樂,沒事可以多過來坐一坐,玩一玩。”
“那必須的。”林軒笑道。
張非接著將身邊的一些人介紹給林軒。
這是今天晚上演出的樂隊,一共四個樂隊,有和林軒一樣二十多歲出頭的年輕人,也是三十多歲已經玩了十多年樂隊的老炮。
其中有兩個搖滾樂隊,一個是玩朋克的,一個是玩金屬的,還有一個funk樂隊,一個爵士樂隊。
“林軒,你的歌詞實在是寫的太好了。”玩funk的閃晶樂隊的主唱道。
“對啊,那首《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歌詞寫的真好,要情懷有情懷,要思考有思考,太棒了。”名叫“紫夜”的爵士樂隊的主唱是一名二十七八歲的女生,也是出言讚歎道。
“哥們,牛逼啊。”玩朋克的“三棱鏡”樂隊主唱很自來熟,拍著林軒的肩膀道。
“我喜歡那首《活著》,很接地氣但很有態度,哥們,你這歌詞創作能力可真不是蓋的,太強了,一下子就擊中了人們心中的某個角落。”玩金屬的黑金樂隊主唱一甩大長頭髮,也是道。
“過獎了,過獎了。”林軒謙虛道。
其他樂手也是紛紛出言誇獎,都是玩音樂的人,一首歌的水準在哪兒,他們非常清楚。
“各位,你們也差不多得了啊,再這麽說我可要上天了。”林軒笑嘻嘻道。
可是,太過優秀的人有時候真的無法掩藏自己的光輝,李雄也加入了吹捧的隊伍。
“小林,你真是天生的藝術家,真正有天賦的人,觸覺都非常敏銳,你就是這樣,就從你這兩首歌來看,很輕易的就捕捉到了這個時代人們的一些情緒點,而且能夠用歌詞非常流暢的表達出來。”
“所以,
你的歌才能在走入人心,在網上引起那麽大的討論度。” 李壁也是道:“就是,這種歌既好聽又有思考的歌,可不是隨隨便便就能寫出來的,今天網上有人帶節奏,說林軒背後有公司運作,這不是扯淡嗎?
這麽好的作品,那個詞曲作者願意放棄自己的署名權,用來捧人,這已經不是錢不錢的問題了,這種作品放哪個作者那裡,都是壓箱底的作品,就像是自己最疼愛的孩子,也是自己在業內一舉成名的資本,怎麽可能願意給其他人,真不知道網上那些人是怎麽想的?”
眾人都是紛紛點頭附和。
然後,又開始了新一輪的彩虹屁。
“小林,你真是個獨一無二的天才。”
“真是太有才華了。”
“……”
林軒再三謙虛,但架不住作品實在牛逼。
這些玩樂隊的人,很多都是直性子,你好就是好,他們不會吝嗇誇獎,你要是作品不好,他們就算不當面批評,也絕不會逢場作戲的說話。
林軒的作品得到了他們的認可,所以一個個誇讚起來根本停不下來。
見此,林軒隻好道:“好吧,我承認,我就是一個天才。”
眾人:“……”
場上頓時安靜了下來。
我們誇歸我們誇,可你這樣厚顏無恥的承認,這樣真的好嗎?
林軒看到眾人無語的表情,無奈的攤了攤手,叫屈道:
“你們三番兩次的說我是個天才,說的我都信了,我現在信了,你們又這樣看著我,我到底該怎麽辦?與人相處真難,我生活的好累。”
“哈哈哈哈。”
眾人看到林軒那故作無奈的樣子, 又好氣又好笑,都是笑了起來。
林軒也跟著笑了起來,轉移話題,道:“大家都是什麽時候喜歡上音樂,當初為什麽玩音樂?”
黑金樂隊主唱笑道:“咱們應該都差不多吧,最開始玩音樂的目的都很單純……”
他目光從全場男人身上掃過,大家心照不宣的一笑,異口同聲道:“為了吸引女生注意。”
全場爆笑。
“當時喜歡上朋克,是因為朋克的精神你說讓我們幹什麽,我就偏不幹什麽,就是要打破世俗的這些條條框框。那時候其實也不知道自己要打破什麽,就是覺得自己那樣好像特別酷,特別來勁,而且很招女孩喜歡。”三棱鏡主唱笑道。
黑金主唱也是笑道:“當時上學的時候,最受女生歡迎的有兩種人,一種是學習特好的,一種是打架特厲害的,我兩邊都不沾,女生都不怎麽待見我,當時搖滾樂盛行,很多學校都有人組樂隊,很受女生歡迎,我也就趕潮流去玩樂隊。”
“果然,有女生喜歡我了,嘖嘖,只要穿上破牛仔褲,留上長發,迎著潮流,走在熙熙攘攘的街頭,我就是最靚的崽兒。”
林軒笑呵呵的接過了話題,道:“那我和你們不太一樣,你們是為了吸引女生注意,我的困擾是喜歡我的女生太多,一個個貼了過來,我扒拉掉一個,又來一雙,好煩啊。”
林軒搖頭歎息道:“哎,長得太帥其實也很讓人困擾。”
眾人:“……”
所有人對視一眼,異口同聲道:“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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