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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著春風去遠嫁》第一百一十二章 父親的肩膀
  沈宙跟任小儂敲定好了去河北的細節後,心裡已經開始盤算起求親策略。他帶小儂去給暢暢挑禮物的時候,經過一家西服店,便問她,“你爸喜歡穿西裝嗎?”
  任小儂搖頭,“我爸穿衣服特別隨意,他喜歡穿舒服點的。”
  沈宙隻好作罷。
  遇到一家精品店,任小儂看到門口擺著幾台小電扇,可以拿在手上的那種,她不禁駐足,說:“我爸怕熱,扇壞好多把扇子了。這種小電扇小巧精致,又是科技產品,我爸應該會喜歡。”
  沈宙拿起一把電扇,放在手裡試了試。一陣風直吹到他的臉上,很是涼快。他講小風扇轉過去對著任小儂,逗她玩。她額前幾絲頭髮被風吹得亂舞,沈宙用手去撫了撫她的發。
  店員站在一邊看著這對恩愛的小情侶,覺得真是賞心悅目。
  “需要包裝一下嗎?”沈宙問小儂。
  任小儂撲哧一笑,“不用啦,袋子裝一下就好了,我爸特別不喜歡胡裡花哨的。”
  “我們就要這個了。”沈宙轉頭對店員說。
  店員接過小風扇,帶他們到櫃台那邊結帳,“99塊,謝謝。”
  沈宙刷了二維碼付錢後,環顧店內,看到很多可愛的娃娃和飾品,問小儂,“要買個娃娃嗎?”
  任小儂挽住他的手,說:“不用了,改天吧,等我生日你再送我。”
  沈宙開玩笑,“這麽賢惠持家呢,真是我的好老婆。”
  任小儂害羞地低頭淺笑,“誰是你老婆了,你都還沒求婚。”
  沈宙做認真思考狀。
  “怎麽了?”從店裡走出來的時候,任小儂問他。
  “我在想你剛才說的話。”沈宙用手刮了刮她的鼻頭,“我也確實還沒跟你求婚,哎,沈宙啊沈宙,你能不能浪漫點。”
  任小儂被他逗得大笑,她笑得越開心,他越滿足。
  他們牽著彼此的手蕩來蕩去,從商場裡走出來,“對了,見到我爸的時候,千萬別告訴他這個風扇要99塊。”
  “為什麽?”沈宙疑惑地問。
  “因為我爸非常節儉,要是他知道你買個小風扇花了99塊,他不但不願意收,還會對你印象大打折扣。”任小儂告訴他。
  沈宙點頭表示知道了。
  從這裡去暢暢的學校不遠,走路也就十幾分鍾。五點幼兒園開門,他們準時來接暢暢。
  沈宙要進去接,把手裡提的那隻小兔子交給任小儂。
  “待會兒暢暢看到小兔子,肯定會很開心。”任小儂看了看兔子,說道。
  沈宙笑了笑,轉身進了幼兒園。
  他剛走進去,就接到吳曉炤打來的電話。
  “姐,你放心,我已經在幼兒園了,還沒接到。你出院回家了沒有?”沈宙邊走邊講電話。
  任小儂提著小兔子在幼兒園門口等,有家長接小朋友出來,看到她手裡提著的小兔子,紛紛跑過來看。
  李悅也來等暢暢,他這人性格活潑,即使已經當爸了,還是好奇心很強。看那麽多孩子都圍在一起看什麽東西,他也屁顛屁顛地跑過去看。
  孩子們爭先恐後地擠來擠去,他也跟著湊熱鬧,弓著腰,吹著口哨逗小兔子,引得小孩子們哈哈大笑。
  “你這兔子哪裡買的?”李悅問任小儂。
  任小儂告訴他,“就在小區門口那家寵物店。”
  李悅說,“那我也去買一隻送我女兒。”但是他皺眉,“你應該買一對,它們能作伴,不然兔子太孤單了。”
  “你有孩子了?看不出來。”任小儂看他長得年輕,又孩子心性,壓根不敢相信他已經有孩子了。
  李悅自豪地把大拇指對著幼兒園,告訴她,“我女兒都五歲多了,就在這裡面上學。”
  他正說著,暢暢從裡面飛奔出來,狂喜地喊著,“爸爸。”
  李悅聽出女兒的聲音,猛地回頭,看到許久未見的女兒,高興地衝過去,一把將她抱起來。
  “暢暢,爸爸想你咧。想不想爸爸?快說,你想不想爸爸?”李悅對著暢暢的臉頰親了好幾下,看起來是真的想女兒了。
  沈宙走到任小儂身邊,他們很詫異地看著李悅。
  “他是暢暢的爸爸?”小儂問沈宙。
  沈宙點頭,“對。”
  “剛才他跟著一群孩子來逗兔子玩,我還說不相信他當爸爸了。”她把嘴巴湊到沈宙耳邊,小聲地說,“他自己看起來還跟個孩子一樣,乳臭未乾。”
  沈宙笑了,“所以說‘人不可貌相’。”
  李悅一直抱著暢暢,暢暢也粘著爸爸不肯自己下來走路。兩父女簡直難舍難分,感情看起來很好。
  走了一會兒,李悅乾脆把暢暢放到肩膀,讓她坐在自己肩膀上。
  “小的時候,我爸也這樣扛過我。”任小儂觸景生情,眼眶濕潤。
  沈宙抱著她的肩膀,用力抓了抓,“是不是想你爸了?”
  “你一定要好好跟我爸說,我不想他不要我了。”任小儂說。
  “好,你放心。”沈宙向她保證。
  也不知道他們父女倆突然說了什麽,李悅突然加快腳步向前跑起來,把暢暢高興得連連尖叫。
  看他們父女這般融洽,沈宙說,“我姐要是看到這一幕,不知道會不會改變主意?”
  “曉炤姐還在醫院嗎?”任小儂問。
  “她在回來的路上,不過她還不知道我姐夫來接暢暢了。”沈宙說。
  “希望他們一家人都好好的吧。”任小儂由衷說道。
  “你不是約了張庚嗎?”沈宙提醒她。
  任小儂差點忘記了。
  “張庚, 你在哪?”任小儂打電話問他。
  張庚正在看房子呢,原來中介說的那個租客就是他。沈小琳眼毒,一看他的著裝打扮就沒好印象。他盯著一個染白的泡麵頭,打耳洞戴耳釘,大熱天的還穿著一雙馬丁鞋。隱隱的,好像都能聞到幫他鞋子裡跑出來的腳臭味。
  “你說你爸媽過幾天要來住?”沈小琳盤問他。
  張庚戴著耳麥,走路說話跟著節拍一跳一跳的。“對,他們會來住。”
  “我看你也就二十出頭吧,他們已經退休了嗎?”沈小琳問他。
  張庚隨便點了點頭,“嗯。”
  沈小琳都快被他氣死了,猛地一把扯掉他的耳麥,“你還看不看房子的。”
  張庚握住耳麥,倒是一點生氣的樣子都沒有,跟她解釋說:“不好意思,我過兩天要參加歌唱比賽,趕時間趕時間。”
  沈小琳也是個喜歡文藝的人,一聽他這麽說,馬上有了些許好感。
  “參加什麽歌唱比賽?”她好奇地問。
  “一個慶祝建國70年的閩南語歌曲大賽。”張庚回答。
  “你不是北方人嗎?參加閩南語歌曲大賽?”沈小琳不相信。
  “我自學的,‘一時失志不免怨歎,一時落魄不免膽寒’。”他哼起了閩南人都會唱的《愛拚才會贏》。
  沈小琳聽他唱歌好聽,一下子親切了許多,還指導他咬字要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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