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一件事。
我雖然是只寫了十五章,但是足足耗了兩個多月。
你們可能以為是懶。
其實並不是這樣的。
上學的時候學校是單休。
一個星期最多只能騰出來半天寫。
有可能半天還寫不了一張。
至今我都不知道到底有沒有人在看我的書。
但是我一直在堅持。
因為我知道有許多潛水和小夥伴真的看見了。
其實我寫的並不是為了賺的一點錢。
只是想讓你們聊一聊天。
一個收藏一條評論一個推薦票都很能讓我開心,有時候和人和別人吹牛逼。
你們會發現每一條評論我都有回復。
甚至是長篇大論的加QQ聊天。
我一直覺得,看一本書,就像跟這本書談一場戀愛。當你從一見鍾情(一口氣看完),到日常相處(追更),你會漸漸發現,它的身上有一些缺點(節奏慢,更新不夠快),這很正常,誰還沒個缺點呢?
你的心裡漸漸不慢,開始埋怨,拌嘴,甚至吵架,都很正常。直到有一天,你發現自己無法忍受它的缺點了,你威脅它,再不作出改變,我就要怎麽樣怎麽樣。但是,如果它真的像你說的那樣,做出了改變,它還是那個當初你喜歡的那本書嗎?
你當初喜歡上它,不正是因為它獨特的氣質嗎?它也許不是最漂亮的,也不是最高的,也不是最驚豔的。但它一定是獨特的,在茫茫的書海中,你一眼將它辨認了出來。現在,你想讓它變得像其他庸脂俗粉一樣,抱歉,它做不到。如果你實在無法忍受,你可以嘗試著先放一放,讓這段關系冷卻一下。可以讓它擱在你收裡的某個地方(書架),也可以將它拋到腦後。等到某一天,你突然想起它,或者,在書海中重新相遇。也許,還能再續前緣。
如果你已經厭惡了。那麽,你可以跟它說清楚,也可以默默地離開。但請不要惡語相向。畢竟,它曾經給你留下過美好的經歷,不是嗎?
和平分手,大家都能留下美好的回憶。
不要反目成仇,那樣,對彼此,都會留下傷害。
如果,你做得太過份,也許,它就會這樣消失在茫茫的書海中。也許幾年後,你午夜夢回,想找回當初那本氣質獨特的書,最終,卻只能空留遺憾了。
最後,感謝那些一直喜歡這本書的讀者,正是你們的喜歡,讓我享受到了寫作的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