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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之傳承》一百零六.0裡守約
  一行人沒有時間感慨,那些用木席圍起來的糧倉才是他們此行的主要目的,當看見糧倉的時候,一群人的眼裡都透著火熱。

  “動作要快!找到他們的盆山寨的寨主,直接綁了,還有,盡量不要傷害到婦女和孩童!”

  “是!”

  “還有婦女和孩子!”鎧有些驚訝,“這不是馬賊的山寨嗎?”他知道,這裡叫做盆山寨。

  秦漢眉頭挑了挑,“之前會議的時候你都聽什麽了?這的人都在這生活幾十年了,一開始他們也沒號稱自己的山寨,因為來找茬打地盤的馬賊變多了,他們才佔自立為王,割據為寨的。”

  “原來這樣!”鎧順便回憶了下作戰回憶,自己好像並沒有參加。

  那場會議是昨天舉行的,而鎧,一直在廚房燒火吃菜,在後廚幫忙。

  “開始吧。”秦漢低聲發出了命令。

  黑衣人們有條不紊的向著村子內側跑去,小心翼翼的從各個角落湧入了村莊,摸進了房門。

  有節奏的呼嚕聲戛然而止,跟著鼾聲一起停止的,還有酣睡的美夢。

  ……

  遠處,位於村莊後側山坡上,一顆寬大的樹乾後面,一雙眼睛正靜靜的看著村落發生的一切,也將那群黑衣人的行動通通看在了眼裡。

  他的頭上纏繞了一圈泛黃的白布,將頭髮和耳朵全部遮擋,整潔的額頭下面有著濃粗的眉毛,凌厲堅毅的眼神,高聳的鼻梁,如鋒刃般的臉龐刻畫出了清晰的五官,此刻正露出嚴肅的表情。

  他的身上披一個米黃色的披風,背上還掛著幾條掛帶,上面是一個一個小小的布包,也不知道裡面裝的是些什麽,每一個都不是空的。

  上身是一件沒有袖子的貼身短打,將身體的肌肉全部勾勒出來,那腰間纏繞著數條皮帶將滿是袋子的褲子固定在腰上,寬大的褲子被長靴收住,褲子上面縫著幾個大大的褲兜。

  這樣的打扮無論在哪個時代看都閑著有些另類,又與時代有些脫節。

  “行動力高,有組織,有紀律……這可不像是馬賊,應該是軍隊的人。”站在樹後的青年喃喃自語,分析著敵情。

  他手裡的武器也和穿著一樣另類。

  武器上有著長長的槍管,厚重的木托。

  如果說是木錘,那木托和槍管中間還有著繁瑣的機關,看起來像更像是繁瑣的機巧造物。

  那是火銃!

  但人們更喜歡叫它叫火槍!

  那是這個看起來不過二十出頭小夥子的父親唯一留給他的遺物。

  他的名字,叫百裡守約。

  那把火槍過去對準的目標,一直是天上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全都是用來果脯的食物,而現在,槍口對準的是那些喜歡殺戮和掠奪的馬賊。

  他以殺戮馬賊為生。

  在他的意識裡,這世間的馬賊都應該變成屍體,化為塵埃。

  因為那些的馬賊搶走了他唯一的親人,他的弟弟,百裡玄策。

  而被帶走的時候,百裡玄策只有七歲,到現在,已經有十個年頭了。

  那些馬賊猙獰的臉,是他這輩子都會刻畫在腦海的畫面。

  他們燒毀了村莊。

  他們猙獰著,狂笑著,看著那數百個村民在火焰裡面掙扎,嘶吼,哀嚎,絕望……

  他們,被火燒城了灰燼,最後被風吹散。

  而原因,僅僅是因為他們都是魔族!是這世間不該出現的邪物!

  村民們高高豎起的耳朵,

無法遮掩的尾巴成了最清晰的標志。  他們,是魔族。

  可村民們沒有犯錯,他們和平凡的人們一樣,只是聚集在了一起生活。

  他們和普通人一樣,吃一樣的東西,種一樣的莊稼,有著喜怒哀樂。

  他們會因為孩子的誕生歡笑,也會為親人的逝去悲傷,也會在節日的時候想念家人。

  就因為這抹不去的標志,便把他們當成世間的邪物?

  就連沒有道德的馬賊也欲將他們除之後快?

  憑什麽?!

  魔族,不就是因為人們為了打敗魔種而誕生的嗎!

  魔族,不就是當年為了抵禦外敵,而自願犧牲血脈的人們嗎!

  結果,我們卻連能生存的地方都沒有嗎?!

  為什麽我們要被稱呼為魔族?

  為什麽我們要被屠殺?

  我們明明就什麽都沒做過!

  如果不是父母教育他要仁慈,他槍口對準的絕對不會單單是燒殺搶掠的馬賊山匪。

  村子沒了……

  家也沒了……

  但,弟弟還在……

  那些馬賊,當時沒有在他的面前殺了他的弟弟,而是將他帶走。

  暈厥前,他確認是聽到了‘要把他培養成人,才能拿來做儀式’。

  從那開始,他便和馬賊山匪結下了不解的深仇。

  為了尋找至親,也為了給村民復仇。

  於是,他成了馬賊的獵人,山匪的屠夫。他用子彈貫穿了一個又一個狂笑的腦袋。

  告訴他們,天道還在!

  而五年前,他恰好來到了這裡。那個時候,他的槍裡裝著上上膛的子彈,手裡握著磨好的匕首。

  本以為這又是一處燒殺搶掠的馬賊窩點,但當他來到裡面看到那些泥巴捏的房屋的時候,他知道自己錯了。

  這些人,也不過是一些逃避在世事的普通人而已。

  和自己當年的村子一樣。

  他們是無辜的。

  他們手上沒有沾染過善良人的血。

  他們和記憶裡的村民一樣,只是想躲在一角,好好生活。

  於是,他將槍裡的子彈下膛,匕首歸鞘。

  他還和這些村民一起為自己捏了一個土房,在這裡, 握著刀的手掌也握過鋤頭,勾動扳機的手指也揉過麵團。

  這裡,讓他有了熟悉的歸屬感。

  自此以後,無論他去哪,去多久,殺多少人,是否找到弟弟,他最後總會回來看上一眼,居住一陣。

  他喜歡這裡!

  於是,他教會了那些村民使用弓箭,讓他們學會了如果保護自己,即使他離開這裡,這些人也能保護這裡。使他們不受到一絲傷害。

  但,這裡仍不是家。

  母親說過,有親人的地方才能叫家,沒有親人的地方,只能叫房子。

  所以,他要先找到弟弟,再留在這裡。

  他曾經規劃過,如果能找到弟弟,就和他在這裡生活。

  然後,娶一個不嫌棄他魔族身份,不醜也不美的女子為妻,然後繁衍後代,世世代代躲在這裡,過一個普通人的生活。

  但是,現在……

  有人要打破這份平靜,當看見那五十多道閃爍的黑影時,他知道,他規劃的未來沒有了。

  他明白,這裡平靜的生活結束了。

  百裡守約眼睛裡透著徹骨的寒光,凝視著那分散的人群。

  他對魔族這個身份即憎恨,卻也感激!因為流淌的血液,他有了不同常人的外形,但,也獲得了異於常人的能力。

  他能在漆黑的夜晚看清樹葉的紋路,也能在嘈雜的鬧市聽到遠處微弱的喘息!

  他是個天生的獵手。

  他拿起了那把泛著銀光的火槍,架在了肩膀,用漆黑的槍口對準了遠處的黑衣。

  “該死的雜碎!”

  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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