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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來捉妖》第507章 終於選擇放棄
  整了半天原來是自己的鍋呀,原來不關別人一毛錢的事兒,都是因為自己的質量太差,都是因為自己不適合吃這碗飯,自己太過於自嗨了。

  自己太過於放飛自我,本來以為自己只要寫自己喜歡的,別人就會喜歡,我發現原來自己錯了,現在這種東西寫了以後連自己看著都不喜歡,很何況是別人呢!

  所以對自己來說,這件事情還是放棄吧,放棄是最明智的選擇!

  反正這種事情拿起來容易,想要放棄的話太簡單了,只需要自己脫一脫摸一摸,然後只要有一天不去寫,接下來懶惰的情緒就會感染自己,一天接一天的拖,然後就自然而然的放棄了。

  但是對自己來說,這種事情容易做到嗎?很容易的,自己的生活本來就不是那麽自律,自己對自己的要求本來就不是那麽嚴格,所以說,關鍵是只要自己下定決心就好了。

  而目前在自己心裡還是非常忐忑的,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該如何是好,一邊是希望能夠放棄這件事情,一邊又希望自己能繼續這件事情,因為自己在害怕害怕,如果自己有一天知道了以前的事情以後,知道了過去的記憶以後自己會後悔。

  其實現在放棄很簡單的,甚至簡單到自己只要在手機上把這個軟件給刪掉,在電腦上把這個軟件給刪掉,只要看不到他自己就會想起來,原來自己選擇的是放棄,而不是依照著以前的本能繼續去碼字!

  那麽現在自己應該好好的問問自己,自己應該放棄吧,自己希望放棄嗎?

  雖然自己在當時已經做出了選擇,已經選擇好了,但是又能保證,那不是自己一時衝動的結果呢。

  自己現在面對著冰冷的牆壁,可以好好的思考一下,好好的想一下自己的心中到底是想要些什麽,是不是真的非常討厭這件事情,或者說是不是真的一點也不喜歡這種事情?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麽自己放棄也是理所應當的,如果只是因為自己想要放棄自己過去的東西,而選擇放棄這件事情,那自己這種行為就是不對的。

  王晶晶把手機拿出來,繼續看著自己的小說,看著自己寫的小說,一頁一頁的翻,慢慢慢慢的看希望能夠從中得到一些答案!

  對於評判自己小說寫的好不好的標準自己不知道,但是自己知道,自己在看到這部小說以後,可以有一個直觀的感受,這部小說應不應該繼續存在下去?

  王晶晶已經有一周時間沒有更新了,距離自己跟申不凡見面,已經有一周的時間了,拒絕自己,一時衝動選擇要放棄,寫小說這件事情已經有一周的時間了。

... ...

#  直到現在自己還沒有想好,不過自己突然覺得這樣其實挺放松的,其實自己並沒有多喜歡寫小說,其實不寫小說的時間,自己會活的更加舒服,所以這樣,並不是非要寫它不可,而且現在的自己突然覺得,放棄了以後也許是一件非常舒服的事情。

  那還等什麽,反正自己看了這麽久自己的小說,自己也沒有,發覺自己一時衝動所做的決定有什麽不對的地方?

  那麽現在就簡單多了,自己還有選擇嗎?自己已經不用選擇了,直接放棄就完了,為什麽自己要折磨自己呢?

  如果以後想起來過去的記憶,覺得這件事情非常重要的話,那麽自己再繼續就可以了,最起碼自己現在是不希望,並且不喜歡繼續下去的!

  當有一天我不再開始碼字兒,那會是一種什麽樣的生活,

是一種非常安詳非常安樂的生活!  王晶晶決定了,並且已經肯定了,非常抱歉,自己現在並沒有創作的欲望,所以只能跟它說聲再見了!

  我寧願想不明白自己一直以來所堅持的東西到底是什麽,但是又不願意去想明白,最起碼自己現在知道了自己最真實的想法,這個想法是不會受到過去的任何事情所影響到的,自己內心中最真實的想法!

  這7天來,王晶晶覺得自己過得要比之前在學校過的那種生活舒服多了,每天自己可以玩一玩遊戲,捉一捉妖靈,看看自己喜歡的書,看看自己喜歡的電影與電視劇,做自己喜歡的事兒,真的是非常舒服的!

  不像以前每天都要坐在電腦旁邊去思考著,至少來了幾天會怎麽樣,應該怎麽樣,自己想讓他怎麽樣,一坐就是一個晚上,坐一個晚上哭了一個晚上,還得不到1點收獲,那我自己為什麽還要像以前一樣呢?

  生於憂患,死於安樂, 但是如果,每天都是痛苦,那還不如自己快樂活一天就夠了!

  人之所以選擇痛苦,那是因為能夠看到痛苦之後自己所得到的幸福,如果看不到自己痛苦之後所得的幸福,那沒有人會選擇讓自己這麽痛苦下去,除非他是心理變態,然而自己不是,自己在自己看不到幸福的時候,就果斷選擇不再痛苦下去了!

  雖然自己不知道自己這種決定到底是對還是錯,但是最起碼自己心中認為自己這樣做是正確的,並且自己已經有足夠的理由去說服自己!

  現在自己感覺輕松多了,做完這個決定以後覺得天花板的燈都是太陽的顏色!

  我好像突然就有點寂寞了,原來自己現在還缺少一個人陪在自己身邊,以前的自己一直沒有發現自己的這個需求!

  好想好... ...

想好想,去戀愛呀,只不過這個對象卻並不是那麽好找!

  眼前有一個現成的,是自己就這麽去找他的話,那豈不是太過突兀了,如果自己去跟他說,以前兩個人就是那種關系的話,人家會不會覺得自己就是去碰瓷的?

  當然了,要不要選他呢,自己在心中還沒有一個確定的答案,雖然自己過去可能了解過他,但是自己現在已經完全忘了自己,現在對他是一無所知的狀態,只能通過前兩次約會,了解他的為人,前兩次的約會實在是太早了,雖然第2次對他的形象有所改觀,但是第1次他留給自己的形象實在是不忍直視,至今仍然在自己的印象中佔據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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