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哲和李玲是高中同學,當年上學時兩人在班裡交流並不是很多。前世兩人開始熟悉是很多年以後的事了。確切的說,是在濱海的一次高中同學聚會,倆人遇到並開始了交往。
那時王哲混的還算不錯的,三十五六歲正是風華正茂、指點江山的年紀。聚會時都喝了不少酒,後來幾個要好的同學又去KTV唱歌,當時李玲也跟著他們一起去了。
喝了酒就要跳舞,李玲跳舞的時候只能用“妖冶”兩個字來形容。誰也想不到在高中時班裡其貌不揚的李玲變化會那麽大。王哲不會跳舞,同學們都起哄,李玲就伸了手拉起他,隨著李玲的身體和節奏扭動,渾身的酒精在燃燒著。
那一晚,他們玩的很瘋,李玲明顯醉了。王哲負責送她回家,走到半路上她是死活不走了,王哲陪她坐了好久,也不知道她家在哪。最後就叫了車送她去酒店開個房間。
到了酒店門口,王哲發現她一頭倒在了自己的肩膀上。無奈隻好送她進房間。幫她小心地脫去外衣和鞋襪,整理了床被,看她睡得香,就悄悄地要往外走。
可是手指還沒觸到門把手,就聽見李玲在後面叫他:“王哲,你過來,過來啊!”?
王哲隻好折身往回走,一直走到她的床邊。?她睜著一雙通紅的眼睛看著他:“今晚留在這裡陪我,好麽?”?
王哲還沒有回答,李玲就已經動手把他拉近了自己。王哲順勢坐在床上,扭頭去看她,微暗的燈光下,李玲的臉嬌美成熟,長睫毛在那裡撲閃著,眼睛裡有一汪清水在流。?他禁不住看呆了。
第二天早晨醒來,看到擁在懷裡的李玲,王哲感到有點不真實。看到他醒了,李玲拉住他的手,握在掌心裡,說:“不要有負疚感。其實我昨晚意識很清醒,我是故意的,只是圓自己的一個夢。”
後來,李玲就開始講她的故事。她整整講了一個上午。
李玲結過兩次婚,第一次因為沒能生小孩,婆婆挑撥著丈夫天天和她鬧,最後都動手了,所以就離了;後來和建設局的一位死了老婆的科長結了婚,比她大了七八歲,對她很好。可惜命運就愛捉弄人,過了幾年她丈夫就因病去世了,給她留下了前妻生的女兒和自己生的兒子。幸好她丈夫在世時還有點實權,將她調到了職業學校當老師,工作輕松,收入穩定,再加上有個兒子,婆家對她也好。就再也沒有結婚的想法了。
從高一時李玲就開始崇拜、喜歡上王哲了。
高一時有次班裡組織爬山,沒有自行車的同學找人帶著,王哲正好騎車帶著李玲。回來時騎車到半路,下起了雨。當時王哲就把自己的外套給李玲穿上,兩人騎著自行車衝破層層雨幕,全身都已經濕透。
後來雨太大,同學們就各自找地方避雨。王哲發現一個可以避雨的門洞,領著李玲拐了進去。門洞裡的過堂風顯得格外冷,李玲有點打哆嗦,王哲就把李玲推到身後,自己站在外面給她擋風擋雨。這以後,王哲就被李玲記在了心裡。
還有一次在校外小賣部,李玲看到王哲面對校外的小混混,渾不在意,抓起旁邊的一把折凳,劈頭蓋臉,把幾個小混混打跑了。
王哲在李玲的印象裡從高中開始就是心地善良、高大威猛的。當時王哲是城裡人,自己家是是鄉下的,所以只能默默的關注、喜歡著王哲。
高中畢業後兩人就再沒交往,這次遇上了,她情不自禁的就喝的有點多了。
也許對很多經歷過的人都很平常,可是對王哲,當然是一生中最感人的故事。 後來,他們成了非常親密的朋友,這種關系他們一直小心翼翼的維護著。每一次約會,都能帶給他不同的,讓他忍不住心動的感覺。
王哲看著遠沒有後來成熟優雅的李玲,腦海中的回憶讓他心中感慨良多。靜靜的聽著李玲的訴說,王哲也知道了她今天剛辦的離婚手續。吃完飯後王哲先給李玲找了家賓館休息。然後說讓她別管了,他一切都會安排好的。
李玲看著王哲離去的背影,眼淚嘩嘩的流了下來,積攢了許久的悲傷全部釋放了出來。風風火火的自己,讓人看一眼以為是女漢子,其實她內心是非常柔軟、十分脆弱的,不敢輕易對人敞開自己的心扉,害怕受到傷害。
幸好今天遇到了王哲。見到王哲,李玲好像突然間有了依靠,有了傾訴的對象。藏在心底的秘密讓她內心起了一陣波瀾,人生十有八九不如意,可惜沒有相逢未嫁時。
王哲出了賓館暗歎了一口氣,對今後如何處理和李玲的關系讓他有點摸不著頭緒,這種事不是有強大的身體就能解決的。
特別懷念後世的信息時代,手機一開,需要什麽馬上就能找到。
因為王哲有點喜歡現在的這種悠閑散慢的生活節奏,再說也沒有特別需要聯系的事,所以一直拖著沒去辦個手機。最主要的還是王哲對現在的手機造型無感。
路過馬路對面的郵電局時,王哲走進去,看到展示櫃裡有幾款手機, 一個個都是天價,讓他有點發懵。移動電話辦理不但需要繳納初裝費,每個月還有基本費,什麽長途費、漫遊費的,一下子展現在了他的眼前。
王哲指了指櫃台裡面唯一看起來還算順眼些的摩托羅拉掌中寶,對營業員說:“給我拿兩個,再辦一張卡。”
營業員接過沉甸甸的二萬多元現金,激動的快有點找不著北了。
填了一大堆的申請表,看著營業員笨手笨腳的把手機裝好、調試成功,王哲拿起來撥了個自己的傳呼,見通了也就習慣性的將手機塞進兜裡,把另一部手機放進郵電局送的手提袋裡提著就走。
營業員急忙從櫃台裡追出來問他:“需不需要買手機套,需不需要買備用電池?”
王哲被他搞糊塗了。曉得這位顧客是第一次來辦手機,營業員趕緊介紹:“手機套是保護手機的,還可以別在腰帶上,既防偷又防掉;充一次電需要好幾個小時,都會多買塊備用電池的。這麽貴重的手機,磕了碰了,修起來可貴了。”
順著營業員手指的方向,看見一個個大腹便便的老板腰帶上都別著個手機,王哲對於96年時手機的精貴倒是有了很直觀的體驗。手機套是絕對不會買的,但備用電池是必需品,也只能買了。
“記住啊,第一次電量一定要耗光了才可以充的,要不然電池會不經用。座充一定要放平,別擺在太陽直曬的地方......”唯恐這位顧客不懂,營業員耐心的介紹著。
王哲看著價格昂貴,但在他眼中如同古董的手機,實在是有些無力吐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