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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都市煉氣士》第7章 吃魚和家人
  該辦的事都辦完了,午飯還早,去和姥姥告別就回了城。

  快到家時,看見胡同裡家門口停的摩托車,王哲知道是妹妹和妹夫來了。從空間湖泊裡撈了兩條十幾斤左右的鯉魚,用放種子的編織袋裝了,一手提著魚,另一手拿了個西瓜,進了家門。

  媽媽和妹妹王蓉正在洗菜,準備做飯。王哲趕忙說道:“媽,今天中午吃魚。我去姥姥家,回來水庫那邊正好遇到抓魚的,買了兩條。”

  從屋裡出來的王蓉看見還活蹦亂跳的大魚,趕緊找了個大洗衣盆裝水將魚放進去。

  妹妹還是如前世一般的嘮叨,此時的王哲卻倍感親切。妹妹是今年元旦結的婚,原來妹妹想等王哲先結婚的,結果王哲畢業都三年了,也再沒談個女朋友,妹妹婆家催的急,所以爸媽隻好讓妹妹先嫁。

  妹夫孫家輝在技校當老師,明年快過年時妹妹會生個大胖小子,婆家對她就更好了。想想後世從小就聰明煩人的孫超,應該去華清大學報道了吧,前世今生,似夢非夢,讓王哲有些恍惚。

  “哥,你多少錢買的?這魚在臉盆裡都抓不住。”王蓉問道:“每條得有十五斤沉。”

  王哲看了眼生命力頑強的兩條鯉魚,“剛從水庫打上來的,兩條要了六十塊錢,不算貴的。”看來經過空間河水養育過的魚都是身強力壯,活潑好動。

  孫家輝過來敲暈一條魚,幫忙收拾去了。魚頭、魚尾熬湯,魚身做糖醋魚段,一家人齊下手,飯很快就做完了。

  “這......太好吃了吧!”

  吃得王哲都要把舌頭咽下去了,即使王蓉和媽媽也吃得狼吞虎咽。盛魚的盆子都快舔乾淨了,都省水了,不用洗盆子了。十幾斤的魚,幾個人吃的一點不剩,身上都出了一股細汗,神清氣爽,卻沒有一人感到肚子漲。

  飯後聊了會天,妹妹兩人趁放假有空還要回去收拾新房,上街買東西。媽媽將另一條活魚讓孫家輝帶回去讓親家母也嘗一嘗,吃饞了的兩人一點也沒推辭。

  然後就是爸爸的義正言辭,媽媽的絮絮叨叨,總而言之就是你也老大不小了,該找對象了,快點結婚。前世就是這樣又拖了兩年才結的婚。

  記得他重生回來之前,正和媳婦於欣在家裡吵架。王哲不知哪根筋搭錯了,起床就犯賤,自家的車開了快十年了也沒錢換,要去看車展。於是,他媳婦於欣就惱羞成怒了。

  “王哲——!”

  於欣那高八度的吼叫,就這麽開始了。十月一都放假呢,大家都起來的晚,這大早上的,你說你吃飽了撐的沒事乾,惹這母老虎幹什麽,還讓不讓左鄰右舍活啦?這下好,聽著於欣扯著嗓門罵王哲,比聽相聲熱鬧多了。

  他在心裡告誡著自己,冷靜,冷靜。別和她吵,和老娘們吵架,你再有理也吵不出理來。可於欣不打算散夥,大嗓門一聲高過一聲。陳芝麻爛谷子,三百年前的舊帳她都能立馬想起來,話題也早就從去看車展換成其他的了,而且不知換了多少個題目了。

  “快五十的人了,掙不著錢,還想三想四,也不嫌丟人!女兒上大學的錢還是找我媽借的呢,要不是我媽,你連飯也吃不上。”

  “哎,你說話要講事實好不好?”王哲終於忍不住了,“我只是現在掙的有點少,誰不想賺大錢呢?你媽的錢我又不是不還,你也不用天天掛在嘴邊上。”

  “好啊,王哲,你個白眼狼,忘恩負義啊你。我媽給你把女兒拉扯到這麽大,

天天做牛做馬,做飯給你吃,你就這麽不耐煩的對她。”  於是,一場大吵之後,王哲回到了現在。

  於欣就是謝紅媽媽李老師介紹的謝紅爸爸同學的女兒,畢業後也在濱海工作。後來老鄉聚會坐在了一起,那時候於欣長的也漂亮,大眼睛,皮膚白晳,就是矮點,小巧玲瓏的,走起路來婀娜多姿。都是在濱海的老鄉,見過幾次面熟悉後也便對上眼了,就開始接觸了起來。

  經過了近兩年的交往,雙方也沒再遇到更好的,最後年齡也差不多都大了,各取所需,就結婚了。98年結婚時,濱海市房價雖然特別便宜,但也不是兩個畢業沒幾年的年輕人能承擔的起的,王哲家裡一時也湊不起來。

  租了套兩室一廳的小房子結的婚,年輕人心裡沒有愁事,工資也夠花的,小日子過得紅紅火火,兩人感情非常好。那時候,王哲也是意氣風發,辭職後混的風生水起,也賺了點錢;於欣也是溫柔如水,一切都聽他的,夫唱夫隨。

  兩人齊心協力,買了房子,孩子也出生了,日子也過得好了,要不是後來經過的事,他們一定會幸福一輩子。

  王哲的小舅子於榮畢業後去了滬海,後來找了個滬海媳婦,嶽父嶽母也退休了,就去照看孫子。於欣的媽媽在家裡特別強勢,在她們家是一家之主,所有人都得聽她的,只有她說的才是對的,結果和兒媳婦處不好關系,隻好回來了。因為年齡也大了,再回老家兒女不在身邊也不放心,就留在了濱海市和他們一起住。

  那時房價就開始很高了,王哲也沒能力再去買套房,加上自家的房子也夠大,住在一起也不擠。自從和嶽父母住在一起後,王哲的一切行為起居、生活習慣都得按照於欣媽媽的標準來, 有時飯後娘倆就坐一起說話,今天趙伯伯家的兒子升科長了,明天錢叔家的小兒子在哪發大財了。你說就這麽個情況,王哲就是脾氣再好,也有忍不下去的一天呀。

  王哲做不了媳婦的主,就做自己的主,除了睡覺外就不回家。漸漸地,兩口子因為這個,關系越來越不好了。於欣的脾氣也越來越大,動輒就和王哲吵架。後來公司也由於轉型慢,入不敷出,賺錢就更少了,時不時要靠於欣的讚助。男人賺錢少,在家裡的地位可想而知了。

  王哲混的一天不如一天,每天都在為生計奔波,人到中年,連心裡僅存的一絲柔情,一分浪漫,也漸漸地隨風而去了。

  回想起往事,王哲心裡就湧上酸楚的感覺來。他們曾經相處的很好,也有著一段十分美好的回憶。每次相約出去,於欣總會不自覺地就挽著王哲的胳膊,一路歡快地走著,王哲的胳膊就是她最有力的港灣,他是她的全部依靠。

  沒有了他,將來誰再為她做飯,誰在為她收拾家呢?這女人總是丟三落四,一天當中幾乎有一半的時間用來在家裡尋找她亂丟亂放的東西,鑰匙、錢包、手機......

  沒有錢,再親密的伴侶,也會因為日後的貧窮和鍋碗瓢盆一類瑣碎的生活吵架,最終失去幸福!他感覺自己欠了於欣好多好多,他這一世就得還於欣這個債。因為他們曾經愛過,他就不會選擇背叛。他決心再去追於欣,把這個當做他重新開始新生活的起點。他也相信,於欣會最終答應他,再給他當媳婦的。

  今生的命運,再不會如前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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