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番折騰下來,衛風算是明白了,這條小蛇估計是賴上他了。
好在這條蛇如果想要咬他,恐怕早已容不得他活到現在,索性任由它纏繞在脖子上,就當是大夏天在脖子上掛了一條濕毛巾給自己涼快涼快。
想明白這個道理,衛風索性不去理他,小心翼翼的趴到洞口觀察外面的情況。
這附近可是有這五位的頂級狙擊手,雖然他們的目標不是他,但也不能掉以輕心,畢竟自己不明白對方的底細,更不明白對方在這裡幹什麽。
尤其是那九條雙吻蝰蛇的屍體,幾乎可以肯定是他們開槍打死的。
五個人,能夠在一瞬間開槍殺死九條快如閃電的雙吻蝰蛇,這只有狙擊手中的頂級高手才能辦的到,這樣的高手,衛風甚至連聽都沒聽過,只在某些軍事教科書上有所記載而已。
還有,他們為什麽把殺死的蝰蛇扔到他的身上,難道僅僅就是為了嚇他一下嗎?
想想這樣的頂級高手就在他的身邊,衛風就覺得興奮。雖然緊張,不過他倒也不太為自己的安危著想,因為像他們那樣的高手,如果不是因為軍令,一般是不屑於狙殺像他這種“業余選手”的。
看看周圍一片寂靜,衛風輕輕從地洞之中爬了出來。
“早餐時間到!”
隨著一聲大喊,一大塊鮮紅的物體快速飛到衛風的跟前,衛風下意識的把他接到手裡,定睛一看,卻是一塊血淋淋的野豬肉,上面還帶著長長的豬毛。
衛風一愣,但隨即拿起野豬肉開吃。
確實,開飯時間到了,他可不想錯過。另外,這可是來自老兵的饋贈,哪有不接受的道理。
這野豬肉夠新鮮,夠刺激,濃烈的血腥之中帶著一股淡淡的香味,是正宗紅鬃豬的味道。衛風大口大口吃得津津有味,塊野豬肉少說也有一公斤的分量,不到五分鍾就被他啃得只剩一張帶著黑毛的豬皮。
“多謝前輩!”
吃完野豬肉,衛風感覺體力充沛,經過高強度鍛煉的肌肉快速吸收著剛吃進去的養分,讓衛風感受到他的力量正快速增長。
“在來點配菜唄!”
話音剛落,一包東西便又扔了過來。
雖然近在咫尺,衛風卻至始至終都不知道這聲音和食物是從哪裡傳過來的,如此精湛的叢林隱藏能力實在令人歎為觀止。
衛風毫不猶疑的伸手接過,打開包裹的樹葉一看,頓時勃然變色。這裡麵包裹著的竟然是七八隻被剁掉腦袋,身子還在彎彎曲曲的雙吻蝰蛇。
就算是在最殘酷的叢林之中,也沒有人會將雙吻蝰蛇當做食物。
一方面雙吻蝰蛇極其危險,一般的軍人,甚至是普通的特種兵都不是他的對手;另一方面,雙吻蝰蛇的血極其腥臭,肉質更是像腐爛的木頭一樣,又臭又硬,幾乎沒有任何營養,因此,沒有人會嘗試去吃這種蛇類。
“怎麽不敢吃嗎?”
一道身影突然出現在他的面前,從他手裡拎起一根雙吻蝰蛇,就像吃麻花一樣扔進嘴裡,“咯吱咯吱”的嚼了起來。濃烈的血腥味從他的嘴裡散發出來,熏得衛風肚子裡面直發嘔。
來人身材矮小,只有一米五左右,然而衛風卻感覺站在他面前的分明是一隻洪荒猛獸。他那犀利的眼神,堅毅沉穩的面容,以及在陽光下閃爍著黑色光澤的肌肉,都在傳遞著一種無可抵抗的壓迫感。
“你敢我自然也敢!”
衛風把心一橫,
輸人不輸陣,拿起一根蠕動的雙吻蝰蛇,硬著頭皮塞進了嘴裡。 “哇......”
衛風驚呼,這味道比想象中的難吃一百倍。
原來雙吻蝰蛇不僅血液腥臭,肉質粗鄙,簡直簡直是渾身是鐵。它的骨頭分明是一根根尖細的鋼針,皮膚更是天然的黃金甲,咬在嘴裡的那裡是蛇,明白是滿嘴的鐵片。
可是眼看著對面的矮個子已經吃掉了一根蝰蛇又拿起來一根,那模樣跟吃辣條沒啥區別,只能硬著頭皮不動聲色的把手裡的雙吻蝰蛇吃完。
“不錯,是個好苗子!”
小個子軍人見衛風硬著頭皮吃掉了手裡的那根扭動的雙吻蝰蛇,不由得點了點頭,黝黑的臉上露出一抹笑意。
“好苗子?”
衛風莫名其妙,這口氣怎麽有點像他剛當兵時的老班長。
“是的,以後就被整你那一套沒用的了,到叢林裡面來陪我們玩點真的!”小個子面無表情的說道。
衛風眼前一亮,這片叢林至少隱藏這五名絕頂高手,自己要是每天能跟他們“玩一玩”,這好處簡直是難以想象。
“是,前輩。”衛風興奮的說道。
“哼!”小個子表情玩味的冷笑一聲道:“你可想好了,跟我們在一起玩的可都是命,你要是怕死,大可回去繼續玩你那一套小孩過家家的把戲。”
衛風想了一下道:“能告訴我,你們是誰嗎?”
小個子毫不猶疑的答道:“不能!”
“好吧!那我怎麽才能找到你們。”衛風無奈的說道。
雖然這很不靠譜,但這對衛風有著極為致命的誘惑,他找不到拒絕的理由。雖然他被開除軍籍,革除公民身份,但失去的總要奪回來。 如果用正常的渠道不行,那就只能用非常規手段了。
“你不需要找我,你只需要每天來這片樹林就行,我們自然會來找你。”
“行!以後我就來樹林找你們玩。不過我每天還要上班......”
不等他說完,小個子突然打斷他的話道:“都為你考慮好了,以後這裡就是你上班的地方!”
“這裡?”衛風疑惑不解。
小個子笑道:“是的,這裡。”
說罷,把手裡的SSG69狙擊步槍往衛風手裡一扔道:“這把槍給你,你用它打獵難道掙不到你要的錢嗎?”
“這槍給我?”衛風捧著手裡沉甸甸的狙擊步槍宛如做夢一般,自己離開部隊,他就再也沒有摸到過槍了。
“不要?不要還我。”小個子裂開他那張飽經風霜的臉揶揄的笑道。
“要,當然要。”衛風把槍死死的抱在懷裡,這時候,就算是小個子要他去做任何事他都願意的,哪怕是去跟人拚命。
“還有,哪裡有七隻紅鬃野豬,是我們送給你的見面禮。”
“真的?”衛風大喜!那七頭野豬他見過,每一隻都有兩百多斤,拿去市場的話可以賣好多錢呢。
小個子笑道:“便宜你小子了。還不快走,明天要你好看。”
“是,前輩!”衛風高興的說道,“對了前輩,請問您怎麽稱呼。”
小個子說道:“我姓哥,叫哥屋恩,你可以叫我哥哥,也可以叫我屋恩。”
衛風:“好的,哥...哥屋恩—滾?”
哥屋恩:“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