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故事講的是作者身邊的人做的夢。故事將用第一人稱來描述!
我是一個唱戲的,我朋友是一個普通上班族。那天,朋友對我說:“喂!我們出去玩吧!”“啊,行,走吧。”這還是她頭一次邀我陪她出去玩兒,我們就在這個三線小城市亂逛。不過這說來也奇怪,為什麽呢?因為,一個區還是十分大的,從我們這個區到市中區最少也要一個半小時的車程,而我們隻走的幾十分鍾就到了。我提醒到:“要不要走?我覺得這裡有點奇怪。”她回答道:“走?為什麽?這裡哪兒奇怪了?”“走吧,我覺得這裡挺詭異的。”“我看你就是不想陪我逛!”說著,她哭了出來。我連忙上去安慰她,說:“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結果她就像四川變臉一樣,一下就開心了。一路上,我自己給自己沒花多少錢,反倒是給她花了不少錢。去買奶茶,我一看都要吐。一杯珍珠奶茶15元,像我這種唱戲的,一個月才掙多少錢啊。可我還是那種要顏面的那種人,為了不能丟了臉,所以隻好給她買。喝著喝著,她又指著一家冰激凌店對我說:“我要吃冰激凌!”我給她翻了一個白眼兒,上前一看,一個聖代竟然要8元。她還要冰激凌球,一個5元,活活讓店家疊了5層。買了兩樣東西,花了我40塊!不知不覺,天也黑了。我說:“這怎麽辦,公交車也沒了,走回去也不可能。”“是啊,該怎麽辦呢?”我想著想著說:“要不然,我們去我姥姥家吧!姥姥家還有一張床空著。”“行吧。”我帶著她去了姥姥家,剛想敲門,門口的小狗就開始叫了。有狗還真是方便。我跟姥姥說明了來意,姥姥就上去收拾東西,然而我朋友卻說:“我不想在這兒,我想回家!”說著,又哭了出來。我上樓對姥姥說:“我朋友不想在這兒住了,我們去別的地方了,拜拜~”姥姥也跟我們招手表示再見。
朋友帶著我四處亂逛,逛著逛著,朋友說:“你看!那邊的人像不像黑貓警長啊!戴著帽子不熱嗎?”我看了看,恐怖的事情就發生了,因為我發現,他們根本就不是在cos。他們本來就是半人半獸的獸人啊!那些人就是貓人!我想了想對朋友小聲說:“喂,我們趕快走吧。這個地方,不太好。”她卻不以為然說:“你今天怎麽了?這麽奇怪。”她顯然是不想走,而且還向那些獸人招手。我不由感歎道朋友的無知。此時,那些獸人也發現了我們,朋友開心的笑容,轉眼間就變成了驚慌失措的樣子。我帶著她一起跑,跑啊跑,跑啊跑。不知跑了多長時間,我們竟然跑進了一個集市,朋友感歎道:“我們回來啦!”但是當我仔細觀察那些人的時候,我發現他們根本就不是人,而是鬼魂啊!那些鬼似乎發現了我們這兩個人類,瘋一樣的追過來。朋友對我說:“你不是唱戲的嗎?你會化妝吧!快給我弄一弄啊!”我一想:“我是唱戲的?哦,對,我在這裡的設定是這樣的!”我拿那些鬼賣的菜糊在她臉上,本以為會弄得和那些鬼一樣,結果還是和原來一樣。我們邊跑邊找東西怎麽偽裝,最後發現了青椒糊在臉上,才終於像了鬼,混入了人群中。但好景不長,在走過一家飯店時,我往裡面看了一眼,一個女鬼對著廚子說:“我要吃這個人!”說著,廚子就讓一群人追殺我們,我們也顧不得什麽,也只能一勁亂跑,最後跑到了另外一個集市才甩開了他們。回想一下當時,還真是刺激啊!從進來到現在我們一直在逃亡追殺。過了一會兒,
我發現這個地方是好幾個集市在一塊兒!也就是說,如果找不到出口我們就會永遠被困在這裡,我可不想一輩子都在這裡。我們繼續走著,鬼也不全是壞的,也有一些好鬼。我們到了一個養雞場,那個老板就是一個好鬼,說:“你們好!我這裡的雞可是很神奇的哦!”我問:“有多神奇?”那個老板回答道:“我的雞可以吃下一個蛋並下一個蛋, 而下下來的蛋打開會有驚喜哦!”“有驚喜?”“沒錯!而且,僅需10元就可以買到1個!”我無奈的說:“可是,我們沒有錢啊!”“沒事兒,我可以免費送你們6個雞蛋!”說著,他把幾個普通雞蛋送到雞的嘴裡,不一會兒就又下出來6個雞蛋,老板給了我們。我們前五個什麽也沒弄到,最後一個弄出來一個大型的雞,可以騎上去。正好朋友也累了,他就立馬騎了上去。我們告別了老板就走了,走著走著,也餓了,一個賣菜的阿姨問:“你們餓了吧,來吃點東西吧!”“可是我們沒有錢啊!”她卻說:“沒事兒,等你們有錢了再還!”說著給了我們很多食物。我正心想著怎麽還錢呢,她低聲說:“你們想出去吧?”我一懵,說:“是的。”她說:“我有一方法。”說著給了我們一張圖紙,我收到了口袋裡,她又對我們說了一些東西,我都聽不懂,然後她又說:“等你們出去之後,到墳墓,給我燒錢就行啦!”我心想肯定要多燒點。我拿到圖紙後,也沒看也沒想,只是腦袋裡很懵。因為,她說的話我一句都沒聽懂,我正想著怎麽出去呢。一個鈴聲突然把我喊醒了。我突然掙開眼,感覺眼前的一切都像是真的,還好,還好,這個鈴聲把我喊醒了。 在之後的日子裡,我無日不在想著這些事兒,我覺得我夢裡的一切都像是一個人生前沒完成的願望,我完成了,那人也不知道是好是壞,可惜的是我沒能看到紙上寫的內容,如果看到了,我一定會給那個人燒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