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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有命》第三十九章 抓來
阿姆拉斯手一舉,慢慢地走過去。

 在這棵被雷擊過的樹下,有不少枯枝敗葉,也有被新鮮打斷打落的枝葉,水淋淋地泛著光。

 小樹林裡的樹的種類很多,這些人一棵也不認識。

 他們現在只看著地面,因為這些樹還沒有大到可以把人藏在上面。

 而就在那棵被雷擊過的樹下面,有一些草被壓過的痕跡,很明顯。

 看不出人形,但面積不像是一個人的。

 在雨後,很多現場的痕跡都會被破壞掉,但如果心裡知道這兒可能發生了什麽事,那麽順著線摸出幾種接近真相的可能是有的。

 在阿姆拉斯的腦子裡,昨天這兒至少是兩個人。

 一個是那個暈倒,後來又醒過來的亞裔,非常可能就是現在在醫院裡的那個人。另一個人是瑪法德。

 或許還有第三個,第四個

 但也可能只有兩個。

 那意外發生的很突然,這讓阿姆拉斯感覺有些奇怪,如果是肉搏,他不覺得瑪法德會輸給那個黃種人,他肯定帶著刀子的。

 就算是對方會功夫,也不可能一下就打倒瑪法德這樣的壯漢。

 偷襲的可能性很大。

 也許有第三個人

 那條杜賓在這樹下轉了幾個圈,又開始撒尿,它好像要把尿散布到整個樹林,雨後,之前很多動物留下的氣味都淡了,這是它的本能。

 已經完全不管那條狗了,站在樹下,阿姆拉斯指著地面上那片壓痕:“我可以看到這裡有人倒過的壓痕!看看吧!這就是眼力!”

 邊上的小弟們也紛紛點頭。

 “那麽瑪法德去哪了呢?”有人問道,“他不可能憑空消失。這裡也沒有血啊!”

 沒有血,

沒有一點血。

 阿姆拉斯也意識到了這一點,這不正常。就算是下雨,在這樣的樹林裡也不可能把血衝得乾乾淨淨。

 他知道人血噴出來是什麽樣子,槍和刀,棍,那擊打出的體液是不一樣的飛行路徑,但無論哪種,都得落地。

 地上沒有,阿姆拉斯翻了幾片葉子,拿起來聞了聞,也就是樹葉的氣味。

 他站起來:“腳印,會給我們指出方向,這就像是我們祖先在草原上追蹤獵物一樣,看著腳印指向哪,我們就朝那裡去!因為它們不會飛!”

 說這句話時,阿姆拉斯本來是想裝逼,但他走了幾步臉色就開始真正嚴肅起來,一直走到了洛河邊上。

 確實是有腳印,河岸邊的草是越來越少的,走過的地方,草被踩進泥裡。

 到了河岸,這裡草皮已經消失,泥上兩個腳印簡直連瞎子都看得到。

 低級混混的生存優勢就是皮實耐草,他們通過無數次做惡被抓被放的經驗成長,反正現在監獄這玩意也都是私營的,其實還真沒那麽可怕,只要找到組織,在哪都可以過得下去,就是有點費錢,也不像外頭那麽舒心。

 所以,如果能不被逮到,還是別被逮到的好。

 但現在是網絡時代,科技也越來越發達,到處有監控,還有那種光憑著一點dna就可以定罪的pcr技術,混混們也得與時俱進了。

 得益於資訊的發達,高級混混們為了生存長久,也會看一些探案節目,阿姆拉斯更是善於學習。

 這幾年他訂閱了不少關於刑偵方面的雜志,他還看探索頻道,看法醫題材的電視劇,懂得最簡單的現場痕跡追蹤和收集的方法。

 阿姆拉斯蹲了下來,仔細看著這兩個凹坑,確實是腳印,被大雨打過之後的腳印就是這樣的。

 腳印很大,被雨衝得稀爛,但確實是人的腳印。

 阿姆拉斯的水平不足以分辨出站在這裡的人的身高和體重,他站在邊上,然後後退一步,看看自己留下的足跡。

 “怎麽樣老大?你看出什麽了?”

 “一個人,一個人站在這裡。”阿姆拉斯回想著瑪法德的樣子,那是個身高六英尺,體重一百八十磅的棒小夥。

 瑪法德站在這裡被悶棍打進河裡?

 那為什麽沒有第二雙腳印?

 他自己的體重是二百磅,身高是六英尺五吋。

 自己的足跡比那更淺,也許瑪法德是被扛到這裡的,然後被丟進河裡。

 阿姆拉斯回憶著昨天的情景,開始是瑪法德打電話說找到一個黃皮豬,問匹配的事,說地址,再接著突然說那人醒過來了,然後突然之間形勢逆轉。

 阿姆拉斯舔舔嘴,這個關鍵點他沒弄明白,前面樹下沒發現血跡,也沒發現明顯打鬥的痕跡,也許瑪法德是被偷襲的,再結實的腦袋也經不起一記悶棍。

 做什麽事都要專注,至少應該拿刀子抵著對方吧!

 也許是因為一手要打電話,大意了!

 瑪法德無助地倒下,自己在電話那頭怒吼,對方讓自己閉嘴,然後又說了一句威脅的話,掛斷了手機。

 手機應該還在那人手裡。

 阿姆拉斯心裡有一絲淡淡的自豪感,發現了真相。

 一個小弟拿著袋子,一個小弟牽著狗,後面一群黑大漢,一起看著濁浪滔滔的洛河水,昨天的暴雨帶來水位上漲,水中還有各種雜物,枯枝,一路向著大海而去。

 “恐怕瑪法德已經到大海裡了!”阿姆拉斯感慨地說道。

 “那我們現在要去找麽?”有人問道。

 阿姆拉斯橫了他一眼:“怎麽找?找到又怎麽樣?”

 一群人聳聳肩,有些茫然,但說的也是,這玩意有什麽好找的,肯定是死了,找到反而不好處理,就交給大海吧!

 “要不要通知他的家人?”有人問道。

 “不用。”阿姆拉斯搖搖頭。

 “可我剛才去取他東西的時候,他母親還問我他在哪。”

 “你怎麽說的?”阿姆拉斯隨口問道。

 “我說我們正在找。”那人接著說道。

 阿姆拉斯點點頭:“那她應該明白這是什麽意思。”

 “那我們現在”

 “兄弟們,我們有事做了!我們不能讓我們的兄弟受到傷害不得到懲罰!”阿姆拉斯低聲道。

 哈桑有些僵直地看看阿姆拉斯:“真是那小子乾的?我們去幹掉他吧!”

 阿姆拉斯點點頭:“大概是了,肯定與他有關,現在我們先回去!哈桑,你和小拉斯去接一下丹斯,按著規矩,他差不多可以出來了。”

 哈桑點點頭。

 一群人走出樹林,凶相畢露地看著四周的路人。所有經過這裡的人都紛紛低頭而過。

 阿姆拉斯滿意地笑了笑,要的就是這個feel。

 哈桑和小拉斯上了另一部車,他們要去丹斯被扣留的警所。拉開車門,上車,甩下兩道白煙,轟然而去。

 通常沒有問題扣留時間是不能超過二十四小時,丹斯其實是今天凌晨被弄進去的,到現在才過半天。

 但據阿姆拉斯判斷,最多也就是問個話。

 因為丹斯沒帶家夥,也應該不會傻到去打條子,早上的時候已經有人傳過話來了,他就是在醫院疑似鬧事。

 金威幫的律師已經過去告訴他應該怎麽說話,就說是對聯邦的醫保制度不滿,所以最多就是提審一下,除非丹斯傻到在裡面還打人傷人,不然現在就應該出來喝下午茶。

 “把那傻狗還掉,告訴小提姆,花點錢送它去培訓一下,像個十足的廢物!”阿姆拉斯吼道。

 “那這個”一個小弟提著袋子問道,那裡面是瑪法德的衣物。

 “丟了吧!你難道還想著幫他洗麽?”阿姆拉斯沒好氣地說道。

 啪!袋子被隨手摜在樹林裡,沒人在意那個。

 “走吧!”

 哈桑的車子遠去,阿姆拉斯帶著一群小弟上車。

 呯呯呯關車門的聲音連續響起,其他的混混也紛紛上車。

 “我們現在去醫院?”開車的小弟問道。

 阿姆拉斯搖搖頭,白天這事不能做,那樣的影響太壞。

 “晚上,你們去兩個人,把那家夥綁出來,我要讓他嘗嘗我的厲害!做得乾淨點。”

 “哈桑說跟他在一起有個女的,也是個亞裔,要不要一起?”

 “當然要!女的可以弄來爽爽再處理掉!”阿姆拉斯咧開嘴獰笑。

 瑪法德死了,一個普通的小弟而已,死人不會說話,這樣他就不會對金威幫造成更多傷害,但做這件事的人,需要付出代價。

 “嘿嘿,聽說她們很嫩!”

 “嘿嘿,看,我有大鳥!”

 小弟們也露出相似的表情,歡聲笑語,一種快要吃上大餐的期待感填滿車子,但現在比較重要的是,回去吃午餐,補個覺,好羨慕那些天天可以曬鳥的家夥。

 有人打開車裡的音樂,勁爆的聲音傳了出來。

 藥藥,切個鬧!

 鬧鬧,吃個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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