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裡的人看不清容貌,頭戴女士圓頂禮帽,披肩長發,身穿花紋長裙,身材高挑。
王子嘉瞅了一眼圖片,停止了哭聲:“韓警官,您真會開玩笑,這不是一個女人嘛,怎麽可能是我。”
“你怎麽知道他是女人?”韓彬問道。
“她穿著女人的衣服,當然就是女人了。”王子嘉說道。
“這話我不認同,這個世界是自由的、多樣的,誰規定了男人不能穿女人的衣服,就跟男人也可以喜歡男人是一個道理,你說對不對?”李輝反問。
“這位警官,我很讚同您的說法,不過,就算照片裡的不是女人,那也不能證明是我呀。”王子嘉辯解道。
韓彬敲了敲桌子:“王子嘉,我再問你一遍,照片裡的人是不是你?”
“不是。”王子嘉篤定道。
“十月27號那天,你有沒有去過靜安胡同附近?”韓彬追問。
“沒有。”
“你有沒有見過或穿過照片上的衣服?”
“沒有。”
王子嘉連道三聲否定,都是面無表情。
韓彬看不出什麽破綻,但卻感覺對方似乎在刻意壓製情緒。
剛才的三連問,也算是埋下的伏筆,只要核實有虛假,都可以作為證據。
不過,現在王子嘉咬死了不承認,韓彬也沒有足夠的證據定罪,審訊只能暫時告一段落。
韓彬出了審訊室,鄭凱旋也從觀察室走了出來,揚了揚下巴問道:
“感覺怎麽樣?”
“您不是都看到了嘛,死鴨子嘴硬。”韓彬哼道。
“抓捕王陸山回來的路上,我詢問過他是如何應對警方第一次的審訊,他說王子嘉提前找到他,幫著他排練了很久,提前想到了各種問題,所以,他才能較為從容的面對你和孫曉鵬。”鄭凱旋說道。
聽到鄭凱旋的話,韓彬有一種恍然大悟的感覺。
他分別給王陸山和王子嘉做過筆錄,但是都沒有發現這兩有撒謊跡象,照這樣看來王子嘉應該是提前演練過,對於韓彬的問題已經有了準備。
這就跟演員有些相似,在演戲之前要提前揣摩角色,研究的越透、排練的越多,演的也越像。
而王子嘉扮演的角色,就是無辜的好人。
“鄭隊,以咱們現在的證據,還不足以給他定罪。”韓彬歎道。
“人已經抓了,也不怕他跑了,這樣,咱們今天先回去休息,明天再接著查。”鄭凱旋看了看手表,已經是晚上十點多了。
“是。”
……
韓彬回到家,已經是晚上十一點了,身體又累、又疲憊,但是卻沒有想睡覺的感覺。
韓彬洗漱之後,倒了一杯紅酒,喝完之後才多了幾分睡意。
翌日清晨。
韓彬在小區裡跑了半個小時,回家洗漱一番,顧不上吃飯就趕到了警局。
在食堂對付了幾口,就去了會議室開會。
戴明涵親自主持的會議,聽了一下案情的進展,又鼓勵了幾句,就離開了會議室。
戴明涵走後,鄭凱旋接著開會。
兩個會議的性質還是不同的。
鄭凱旋掃視了眾人一眼,開口道:“王子嘉已經被抓了,但是還不肯招供,現在的當務之急,就是找到更多的定罪證據。”
“大家集思廣益都可以說說。”
“昨晚我審訊王子嘉,問他為什麽偽造不在場證明,他說自己在家裡,怕警方懷疑他才撒謊,我覺得有必要再核實王子嘉那天有沒有在家。”韓彬說道。
鄭凱旋點點頭,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證據。
“我昨天一直在想,可不可以從衣服的源頭入手,王子嘉很可能是男扮女裝殺的死者,只要證明他買過相同的衣服,嫌疑也會進一步上升。”田麗道。
“你準備怎麽調查?”
“一個男人不太可能去店裡買女人的衣服,最有可能的還是在網上購物,我想查看一下他的手機有沒有購買記錄。”
“想法不錯,他的手機在技術隊,一會可以過去領。”鄭凱旋讚了一句。
“是。”田麗應道。
韓彬摸了摸下巴,這兩個證據雖然重要,但還無法形成完整的證據鏈,還需要更關鍵的定罪證據。
這也正是破案的難點,一旦嫌犯作案後將關鍵證據銷毀,就不會輕易的承認罪行,拿不倒嫌疑犯的認罪口供,就只能用大量的間接證據組成證據鏈,會給警方的調查造成很大的困難。
韓彬思索了一會,開口道:“鄭隊,我們之前做過分析,那個疑似嫌犯的人離開時,身上並沒有沾染任何血跡,而且身上的包也不見了,我們懷疑他準備了兩套衣服,作案的血衣很可能就丟在了靜安胡同附近。”
“你是想讓安平裡派出所協助尋找血衣?”鄭凱旋問道。
“是的。”韓彬應道。
鄭凱旋沉吟了片刻,笑道:“我倒是有個更好的主意,或許可以更快的找到血衣。”
“什麽主意?”
“一會你們就知道了。”鄭凱旋故作神秘道:“韓彬,你先帶人去靜安胡同附近,我一會就趕過去。”
……
上午九點多,韓彬帶人趕到了靜安胡同。
殺人現場已經被清掃了,靜安胡同也恢復了往日的平靜。
當然這種平靜只是表面的,附近的居民茶余飯後依舊會談論這起在家門口發生的凶殺案,很多人晚上都不敢一個人出門。
韓彬下了車,點了一根煙。
抽了沒幾口,就看到不遠處開來一輛警車,只是這輛警車跟普通的警車不同,上面寫著五個字‘警犬運輸車’。
片刻功夫,警犬運輸車就開了過來,車上下來了三個人,一個正是刑偵三隊的鄭凱旋,還有兩個是訓犬員。
打開汽車後備箱,從裡面跳下來一隻黑色的拉布拉多。
鄭凱旋拿出了一個袋子,裡面裝的是王子嘉的衣服,交給了一旁的訓犬員。
隨後,訓犬員打開袋子,讓拉布拉多嗅衣服的氣味。
韓彬暗讚一聲,這個主意倒是不錯,如果王子嘉真是凶手,那麽根據他的身上的氣味,就應該能找到他穿過的血衣,要比派警員排查更加快捷。
再一個,嗅源是王子嘉的衣物,如果真能以此找到沾有死者血跡的衣物,可以間接證明王子嘉就是殺人凶手。
可謂是一舉兩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