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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了海島王》第47章 把根留住
  眾人以為王雋掏他的神器出來,是要對老虎來個一擊斃命。

  於是都站在一旁,看王雋的神奇表演。

  可是王雋壓根沒這個意思。

  他見大夥盯著自己的手槍,便說道:“我的槍不能輕易用的,大家動手。”

  眾人這才明白,王雋掏槍出來,不過是做個樣子,裝裝逼而已。打老虎,還得靠大家。

  於是諸人各操家夥,收拾了這隻走投無路的猛獸。

  接著,老黑和靚仔下到坑底,用繩子將老虎捆好,眾人齊心協力,想辦法將三四百斤重的老虎吊了上來。

  如此一隻大蟲擺在地上,眾人一陣感概。

  大老虎,始終是部落眾人敬畏的對象。平時碰見老虎,只要老虎不主動攻擊,族人一般不會主動惹老虎。

  而如今,這麽一個大家夥,竟然也被打死了。

  眾人都覺得,這首先是王雋的功勞。

  沒有他築陷阱這樣的奇思妙想,這樣的大老虎,怎麽可能輕易把它殺死?

  而王雋,此時也松了一口氣。

  他一直視老虎為心腹大患。從當日在樹上第一次看見它起,就清楚兩者之間勢不兩立的對立關系。

  不殺死老虎,自己還有自己周圍的人便無寧日。

  幾次的偶遇,都沒有機會殺死老虎,今日,終於如願以償。

  他感到一陣輕松。

  假如以後出現第二隻老虎,或者其他的猛獸,對自己人造成威脅的,他也會像殺死這隻老虎一樣用盡各種辦法把它除掉。

  是的,這是必須的。毫無疑問的。毋庸置疑的。理所當然的。

  ——

  老虎死了,英子讓老黑把小鹿抱回了平白。

  離天亮還有一段時間,眾人必須先處理好老虎,才能考慮休息。

  英子吩咐美琳桃花拿來平時做好的火把,將其點燃,準備處理老虎。

  那火把用松明子做成,可以燒上很久。

  英子要了王雋的匕首,親自操刀解剖老虎。

  首先是剝皮。

  她喊眾人一起把老虎翻成四角朝天,然後在肚皮上對稱的位置下刀,把皮從中間分割開來,並熟練地將虎皮完整地剝離了。

  接著,她剖開老虎的肚子,把內髒清出。她命靚仔拿來糞箕裝起老虎的內髒,等下抬到溪裡去加工清洗……

  沒王雋什麽事,他抱著雙臂站在一邊觀看。

  月光下,在火把的照耀下,一群人忙碌著宰殺老虎,此情此景,恍然如夢。

  當初自己四處找工作的時候,很難想象,有朝一日會在一個海邊的山崗上,指揮著一群人圍殺一隻老虎。

  而且,自己正慢慢融入到了一個原始人組成的團體之中,過著原始人的生活,成了其中的一分子……

  真的令人感概萬分。

  ——

  英子已經用王雋那把鋒利的匕首,將老虎切成兩半。正準備進一步切成更小塊的時候,被王雋喊停了。

  英子手裡拿著匕首,直起腰來,奇怪地望著王雋,不知道他要做什麽。

  “我要把虎筋抽出來。”王雋道。

  原來,王雋一直想要做一把強弓。就是做一把相對美琳小女孩的弓,成年大力男人能用的弓。

  諸多兵器裡面,王雋特別喜歡弓。

  因為弓是遠程攻擊武器,可以殺傷敵人而保全自己。這一點是矛、斧這些近戰兵器無法比擬的。

  但是怎麽做一把強弓,他卻不知道怎麽下手。

  印象中似乎武俠小說裡提到過,好弓用上好的牛筋虎筋做成。

  眼前一隻大老虎,就有虎筋。這種千載難逢的機會豈能錯過?

  千萬不能把虎筋當一般的虎肉吃了,那樣就太可惜了。

  王雋說要抽虎筋,什麽是“虎筋”,眾人都不懂。王雋也沒辦法解釋清楚。他於是走過去,拿過英子的刀,要親自把虎筋解剖下來。

  具體虎筋在身體的那個部位王雋並不熟悉,但他知道筋通常是用來拉動關節的,有特別好的韌性,能承受很大的拉力。

  所以腿部必定是有的。還有就是……,老虎、豹子之類,腰背的伸縮幅度也很大,他推斷背部應當有幾條更長的筋。

  他決定在腿和背上找找。

  王雋走到老虎的身軀旁邊,挑開老虎身上皮下的一層膜,下面肌肉的紋理便清晰可見。

  虎筋長成怎樣,王雋沒見過,但生牛筋是見過的。白白的,南方人拿蘿卜來煲。街頭的小販經常推一輛車子,載一鍋牛筋煲來賣,味道好極了。

  據此,找到虎筋並不難。跨過關節的,白白的細長肉條,必定是虎筋。

  王雋拿著火把仔細辨認後,動手在每條腿上取下了兩根虎筋,背上也找出兩根,合起來十根。

  做完這些,他把刀給了英子,讓她繼續切肉。

  英子切啊切,切到根部虎鞭的時候,把它割下來,準備當垃圾扔掉。

  王雋一旁看見,趕緊喊住。

  我靠,這東西放在現代那是無價之寶啊,據說男人吃了這玩意兒整個人都會變成猛虎。這麽好的東西英子怎麽隨手就扔掉呢?

  “你要這東西幹嘛?”英子問。

  這個問題可不好回答。王雋不是自己想用,而是覺得這東西值錢,扔掉可惜。

  這個女人究竟懂不懂虎鞭的作用?

  王雋估計她大概是不懂的。

  他含糊地答道:“留著吧,以後有用的。”

  於是,他把虎鞭和虎筋放在一起,打算把它陰乾,保存起來。

  ——

  把老虎的皮肉內髒都處理好, 天已大亮。

  其他人都去補覺去了,而英子卻顧不上休息,過來和王雋商量拉人的事情。王雋掐指一算,桃花過來已經有十七天,兩個多星期,可以考慮再去拉人了。

  “順帶,讓她們帶一下鹽過來。”英子道。

  王雋知道,英子帶過來的鹽馬上要吃光。現在弄鹽還有點費事,讓別人帶一些過來,不失為一種辦法。

  食鹽這東西在海邊不是什麽稀奇貨,部落不會看得很嚴,容易拿到。

  王雋分析,桃花剛剛出走的時候,部落一定會加強監控,提防英子再來挖人。但時間一長,這裡毫無動靜,這些人肯定會松懈下來。

  現在去拉人,正當其時。

  “你準備拉多少人過來?”王雋問。

  英子腦子裡數了數,答道:“六到八個吧。”

  六到八個?人數翻了一倍還不止,到時候睡覺都會成問題。

  上次起台風,大家都往裡面移,裡面馬上就滿了。何況,十多天過去,洞裡面堆滿了籮筐籃子,裝著準備過冬的食物。現在,六個人住裡面,感覺都不寬裕。

  “怎麽,不行嗎?”見王雋沉吟,英子問。

  “來那麽多人,山洞住不下的。”王雋道。

  “我們可以在外面的平地上搭一個棚子,等做好了房子,再住進去。”英子建議。

  “我們住山洞,她們住棚子,這樣不好吧……”

  “沒事的,不會有問題的。這些人以前都歸我管。”英子道。

  “哪,你準備什麽時候過去?”王雋問。

  “馬上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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