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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心巡天》第62章 城曰:不贖
  今世最長最大的河流,是為長河。
  僅僅已知河段,便已然經行數萬裡。
  長河源起極西之地,還有一種說法是源頭在道門聖地之一的玉京山。
  無論哪種說法,都未經證實。
  現今可考的是,這條水脈,源頭至少還在西域之宛國的更西處,而一路穿過中域,一直蜿蜒至南域之夏國。
  以長河及其支流聯系起來的長河水系,覆蓋小半人族疆土,養育了兩岸無數生靈。因其神秘、古老,又浩蕩、偉岸,也被稱作“陸中瀚海”、“母河”、“祖河”、“內河之源流”。
  莊國西北方向,有國名“洛”。
  境內北部正被長河貫過。
  洛國境內水網密布,縱橫交錯。國人出行,大多數時候都是以船代行,別有風貌。故而也被稱為“水上之國”。
  按理說國境遍布水脈,洛國應與水族交好才是。但恰恰相反,此國與水族矛盾最大,已經到了無法共存一地的地步。
  人族水族和平共處的古約,在洛國形同廢紙。
  這裡也是最大的水族奴隸交易市場,被人類國度明令禁止的水族奴隸交易生意,反而是這個國家的經濟支柱之一。
  洛國人在本國出門都是行船,但到了外地,從來不走水路。
  天下水族,殺害任何一個洛國人,也都是被默許的事情,通常不會有誰來維護衛道。
  因為清河水府存在的關系,莊國洛國的外交關系向來不好。
  但各有忌憚,歷史上倒也從未發生過大規模的戰爭。
  而且純粹的地理距離上來說,莊國北面更貼近雍國,西南方向更貼近陌國。在西北方向,也與洛、雍,三國之間存在著一片三不管的緩衝區。
  實在是也沒有什麽彼此征伐的空間。
  莊國與雍國之間的關系自不必說,已是世仇,沒有緩解余地。
  而雍國與洛國的關系也好不到哪裡去,與莊洛之間的情況相同,雍國境內也有一個瀾河水府,亦是重要的國家力量之一。
  洛國這麽一個奴隸販子也似的國家,除了水族奴隸之外,沒有什麽不可替代的產業,本身武力也並非頂尖,卻能在東面鄰國都敵視(至少是表面敵視)的情況下,安穩發展至如今。
  其背後的原因,也不足為外人道。
  ……
  前面說到,莊、洛、雍,三國之間,存在一個三不管的緩衝區。
  此地哪國王法也覆蓋不及,天然便是混亂之地。
  也說不清從哪年起,這裡建起了一座城市,名曰“不贖”。
  有兩種說法。
  一種是說,這座城市裡的人,都萬死難贖其罪,怎麽也不能夠洗清罪孽。
  另一種說法是,這座城市裡的惡人,絕不懺悔,永不贖罪。
  相信哪種說法的人都有,自古到今,也沒有一個一錘定音的聲音。兩種說法也就隨著這座城市的肮髒,就這麽糾纏了下去。
  不贖城是混亂的,或者說混亂就是不贖城最大的規則。
  但是任何一個能夠形成聚居地的地方,都必然有一定的秩序存在。即使是刀口舔血的惡徒,也無法整天生活在提心吊膽的環境裡。
  每一個進入不贖城的人,都須得為自己的性命估值,繳納“命金”。
  這個價值可以是千顆萬元石,也可以是一枚齊刀幣,或者一枚秦環錢,甚至一匹布什麽的都可以。
  “命金”的價格,取決於你願意為自己的性命,花費多少代價。不贖城絕不勉強。
  只要你繳納了“命金”,就可以在這座城市裡生活下來。
  任何人要在這座城市裡殺你,必須付出超過你“命金”一萬倍的費用,才能夠動手殺你。
  是為“贖金”。
  否則,便視為與不贖城為敵。
  有這樣一個說法流傳甚廣:既然不贖城的居民,都是萬死難贖其罪的惡徒,那麽,當這些人進了不贖城。要想殺他們,就要有讓他們一萬次的決心,要付出殺他們一萬次的代價。
  維護這條秩序的人,或者可以稱為不贖城的主人——雖然她從來不承認自己是不贖城之主,她隻說自己是不贖城最大的罪人。
  人稱罪君,凰今默。
  ……
  再卑劣的人,也奢求被良善對待。
  再陰暗的人,也渴望陽光的溫暖。
  今日豔陽高照,是一個絕好的天氣。
  自不贖城東門,有一個身影,彷似踏著陽光而來。
  他的眉毛鋒利,眼眸驕亮。
  就連每一根墨色發絲,都毫不掩飾地飄舞,鋒芒畢露。
  因為太過銳利的氣勢,直到其人走近,城門邊昏昏欲睡的罪衛,這才發現他身後斜負的一支長槍。
  此槍外觀古拙平凡,仿佛配不上這個人的鋒利,但合在一起,給人的感覺又非常和諧。
  “懂規矩嗎?”這名罪衛靠坐在城門邊,懶洋洋地問。
  倘若是新入城的人,他便會把“命金”的規則再說一遍。
  不贖城並不需要森嚴戒備,只需要一個人坐在城門口收錢便是。即使是一個尋常的老人,也足以勝任。
  無論多麽窮凶極惡的家夥,要想進不贖城,就不可能不給罪衛面子。
  來人是懂規矩的。
  陽光下, 一枚刀幣凌空翻轉,劃過一條優美的弧線,落入這名罪衛手中。
  如果此人送來黃金萬兩,他都不會驚訝。
  有時候越是手段凶狠的人,越是惜命。越是惡徒,越是有錢。這種人往往舍得為自己的性命投入巨額財富。
  哪怕一次繳納幾百幾千顆道元石作為命金,他也不是沒有見到過。
  但這枚刀幣入手,這名罪衛反倒來了精神。
  這只是一枚刀幣,而且還是一枚不怎麽值錢的莊刀幣。
  這意味著,幾乎這座城市裡的任何人,都出得起殺他的“贖金”。
  也就是說,他毫無保障地走進一座全是凶徒的城市,而這座城市裡的每一個人,都可以殺他。
  無論他來自哪裡,有什麽背景。不贖城的惡徒們都不會在乎這些。
  哪國的律法,也管不到不贖城。
  他們進入不贖城,本就是在外面罪大惡極,活不下去。
  這個隻身負槍的年輕人,投出這一枚莊國刀幣。仿佛在對這整座罪惡的城市宣布:想殺我嗎?盡管來。
  罪衛收下莊刀幣,取過入城簡,潦草地記了一筆。
  又問道:“名字?”
  沒有絲毫停頓,那個背負長槍的身影,已經大步走進不贖城中。
  只有一個與本人同樣鋒芒的聲音,如長槍墜地,直插在城門處。
  “祝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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