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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蘭西之狐》第271章,活路
如今的英國政府的行政效率已經不如從前高了,這也正常,因為議會中的鬥爭比以前要更激烈了。在以前,一國議會中主要是托利黨和輝格黨的兩夥人鬥來鬥去的,而且自從喬治三世國王登基之後,托利黨便漸漸地在議會中佔據了風。從而保證了政府的政策能迅速地得到通過和執行。

 但是最近,這種局面卻一下子改變了,原本佔據了明顯風的托利黨發生了分裂,整個議會就變成了托利黨、新托利黨和輝格黨的三國演義。三派的家夥們在各種各樣的事情都不停地互相扯後腿,弄得政府的一些法案,要在議會中獲得通過,甚至於政府要制定出某些法案都變得比以前慢多了。

 但是在恢復倫敦的秩序的問題,三方幾乎都沒進行多少溝通,僅僅用了不過半個小時,就迅速的三讀通過的政府提出的《治安條例》,並恢復了古老的《流浪漢法》的效力。

 依照古老的《流浪漢法》,無所事事的東遊西蕩,不事產業的行為,被定義為犯罪行為。失業者或者無業者被定義為“犯罪分子”。警察可以在街隨意地將這些“犯罪分子”抓起來,塞進監獄。

 當然監獄的容量並不足以裝下這麽多的“犯罪分子”,所以《流浪漢法》仁慈的給了這些罪人悔改的機會:他們在第一次因為“犯罪”而被捕後,將不會被太嚴厲的懲治。只會被打兩鞭子,留下記錄,然後就會被釋放。

 但是如果“犯罪分子”好逸惡勞,屢教不敢,那懲罰就會變得更加的嚴厲起來。在因為“犯罪”而被鞭打三天之後,如果這個“罪犯”再次因為同樣的罪行而被捕,那他就會被判處苦役。

 當然,大不列顛的法律是非常仁慈的,苦役的目的並不是讓他受苦,而是希望他能在勞動中改正自己好逸惡勞的壞毛病,是為了治病救人。當然考慮到好逸惡勞的毛病一般都很難改,也很容易複發,就像某些網文作者的斷更和爛尾一樣。所以一般也的確需要更長的刑期來鞏固療效,就像某些網文作者也需要小黑屋或者14天隔離一樣。

 這些被判苦役的犯人,在事實也就成為了所謂的“公有奴隸”。從某種意義來說,“公有奴隸”的處境是非常糟糕的,要比“私有奴隸”糟糕得多。因為“私有奴隸”是奴隸主的財產,奴隸主一般來說總是不希望自己的財產遭遇不必要的損失的,所以會盡可能的避免一下子把自己的奴隸用壞了的。

 但是“公有奴隸”就不一樣了,他是“公有財產”因而實際並不是任何一個人的財產,如果他的勞動也能屬於公有倒也罷了,如果他的勞動屬於某個人,那就不一樣了,那個人就自然會傾向於以最大的強度來使用這種工具。反正把工具用壞了,也不是他的損失。

 被判苦役的犯人,往往會被出租給一些礦山之類的企業,雖然政府也規定了損失的賠償金(這個是賠給政府的,不是給工具,或者說“公用奴隸”的家屬的),但是對政府來說,這些“公有奴隸”來的容易,幾乎是無本的買賣,所以他們要求的賠償金也不太高,這樣一來,這些“公有奴隸”的處境自然就可想而知了。

 當然,從某種意義來說,這種制度,依舊是一種仁政。因為即使是“公有奴隸”,雖然處境遠遠比不北美的那些摘棉花的,休息的時候還有西瓜吃的黑奴,但在處境也不是最為悲慘的,因為有一種奴隸的處境,甚至比他們更為糟糕。這種處境最為悲慘的奴隸有一個正式的名字,叫做“自由工人”。

 這種名為“自由工人”的奴隸,他不是任何一個主人的奴隸,也不是國家的奴隸,所以沒有任何人需要愛惜他。對於任何一個租用他的企業主來說,最有利的事情,就是以最大強度來使用他。如果發現因為過度使用,導致他可能接近要損壞了,那麽為了避免風險,那些工廠主自然不會再租用他了。畢竟,自由貿易嘛,大家都有選擇的自由。於是那些出現了一定的結構損壞的,勞動能力下降了的名為“自由工人”的奴隸就只有自由地餓死了。相形之下,“公有奴隸”至少還有口牢房吃呢。這也是蘇比為什麽寧可去布萊克韋爾島也不肯去當個“自由工人”的重要原因。

 如果怙惡不悛的“犯罪分子”依舊不肯悔改,在出獄後,再次走遊手好閑,好逸惡勞的生活,那麽依照法律,就可以把他掛起來了。不過,大不列顛的改造的成效是很明顯的,絕大部分的“犯罪分子”都不會再次犯下這樣的“罪行”,因為大部分的“罪人”,在經過改造之後,都成功地蒙主召喚了。

 當然原本的“流浪漢法”面最後的處置措施還是太嚴厲了一點,所以,如今阿丁頓政府對此做了一些修改,將絞刑改成了流放反正大不列顛的屬地多的就是。

 在這個決定作出之後,英國的國家機器立刻高效的運轉了起來,大批的罪犯被抓進了監獄,然後大批的“公有奴隸”被送往各個煤礦、鐵礦,以及其他的高危行業。

 喬治正在大街走著,一個警察突然攔住了他。

 “你是幹什麽的?有工作嗎?”那個警察問他道,同時將手放在了插在腰間的手槍的槍柄。

 “警官,我有工作。我是安迪機械廠的工人,您看,我這裡有工廠的工作證。”

 喬治一邊說,一邊將一張小卡片遞給那個警察。那個警察接過卡片,看了一眼,便將卡片丟還給他道:

 “你有工作,為什麽還在這裡亂跑?”

 “警官,我是晚班的。現在出來買點吃的,吃點東西,才能去工。”喬治趕緊一邊回答,一邊撿起小卡片,珍重地放進自己的懷裡。

 “快滾。”警察說。

 喬治趕緊走開,走了幾步,轉了個彎,進了一條小巷,然後就消失了。

 喬治的確是晚班的,但不是在安迪機械廠,他的工作證是從黑幫那裡買來的偽造品,不過這個時代的真品也沒有什麽像樣的防偽,所以一般情況下,的確是可以亂真的。而他真正的工作則是入室盜竊。

 隨著新法令的執行,犯罪行為不但沒有立刻減少,反而更加的烈了。因為大家都要抓緊時間。

 所有的“犯罪分子”都知道。留在不列顛前途堪憂。無論是成為“公有奴隸”,還是成為“自由奴隸”,都不是活路。唯一的活路就只有趕緊弄到一筆足以買到一張去新大陸的船票的錢,然後跑到新大陸去了。

 喬治當然也不願意成為“公有奴隸”或是“自由奴隸”,他打算和夥伴們冒險一搏,今天晚去一位體面人家裡借點錢,然後趕緊投奔自由的美利堅。

 不過就在他從巷子的另一頭鑽出來,準備去那邊的那座大宅子附近踩踩點的時候,卻聽到這樣的喊聲:“招募佃戶了,招募佃戶了,路易斯安納招募佃戶!只要會種田,就可以到路易斯安納種麥子,開荒連續耕種五年,就能獲得土地所有權!”

 “還有這樣的事情?”喬治吃了一驚,轉頭向那邊望去,就看見一個報童,揮舞著一張報紙,一邊叫喊,一邊朝著這邊跑來。

 喬治一把拉住那個報童, 問道:“這面說的什麽?”

 “我怎麽知道?”報童反問道。

 “那你喊的什麽?”

 “人家叫我喊的。你要問這個,你去襯裙巷,那裡有人專門管這個。”報童回答道。

 “襯裙巷?”喬治並不是倫敦本地人,對這些地名並不熟悉。

 “你自己問就好了。反正很多人都想去的。”

 喬治想,如今距離入夜還早,去一趟襯裙巷也廢不了多少時間。萬一真的能重新當佃戶,那怎麽著也比冒險去入室盜竊強呀。

 而在襯裙巷,代理費金的“屠夫”正在挑選願意去路易斯安納的佃戶。這事情是雅格·高楞托付給他的。據說雅格·高楞他們在路易斯安納那邊賣下了好大的一片土地,如今缺乏開荒耕作的人。所以他們要趁機在這裡招募一些人手,但是屠夫覺得,事情似乎並不是這麽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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