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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是除掉柯南》第三百二十章
目暮在上面看了一眼時間。

“也就是說,這人是在屍體被發現之前,十分鍾之內被殺的!”

對方愣了一下。

“不是你決定的嗎?蘭…”

山崎眨了眨眼睛。

是這樣嗎?

“是這樣嗎?新一?”

“拜托,你不會連底線都沒選好吧?”紅子很疑惑,用工藤新一的語氣問道。

“哪…哪裡?我只是一時忘了,要不,我們就隨便逛逛吧?”

紅子當然是不會拒絕了,畢竟也只是來代替約會的,什麽地方都隨意,反正,這段回憶注定不會在心裡留下多大的印象。

“那好吧。”沒想太多,他就答應了下來。

山崎在思考。

思考著,如何殺掉這個?

思來想去,結果只有一個!

只要將這人殺了,面具扯下來就能知道身份,然後,再破例用一次【時-】,替換掉這人的身份就完事了。

【接下來要做的,就是把她騙到沒人的地方,下手殺掉!】

【就算被人記住也不要緊,被攝像頭拍到也不要緊,這個男人現在的行動,已經在我的眼中了。】

這麽想著,山崎一抬眼,眯了眯眼睛。

看到了一條廣告語。

“新一,我想玩那個!”

一邊說著,隨手甩出了幾滴血,甩進了腳下的地下排水溝裡。

【還有一個條件,必須要達成!】

【‘工藤新一’沒有出現,蘭這女人,說不定會打電話。】

【電話,如果打到柯南的手機裡那可就糟糕了!】

山崎有些慶幸,慶幸自己斷臂後用於恢復所凝聚的【時-】還沒來得及融掉。



“凶手就是你吧?吉田先生!”

毛利大叔,準確來說,是柯南,他抬起了大叔的手,指向了人群中的一個男人。

那男人愣住了,

“毛利先生,你在說什麽啊?我怎麽可能是凶手?我有不在場證明,記得嗎?”他說道。

“不在場證明嗎?那個,我已經破解了啊!”柯南用毛利大叔的聲音,信誓旦旦地說道。



一場複雜的推理,收獲了一片讚聲。

當然,柯南也沒多少時間,繼續在這裡待著了。

因為,少年偵探團,發消息過來了。

“柯南,我們發現了一具屍體!”說話的人,是光彥。

而交流的工具,用的是偵探臂章。

“怎麽回事?”柯南問道。

在電話裡,光彥將事情整個都說了一遍。

柯南沒想太多,急急忙忙就趕到了發現屍體的現場。

坐的是警車,和高木坐在一起。

目暮警部也在跟著。

目暮很鬱悶。

剛聽毛利說完了一場推理秀,還沒來得及喘口氣,就又有人發現屍體了。

一如既往的是偵探報的警,呃,小學生偵探也算是偵探嘛。

車程並不長,大概也就是五分鍾左右。

在車上,遠遠就看到了正客串維持秩序,原本在附近巡邏的幾個交警,以及一大群小鬼,看他們的樣子,似是在討論著什麽。

“屍體,就在這井蓋下方嗎?”目暮問道。

幾個小鬼紛紛應是。

目暮探頭看下去。

果然,底下正躺著一具屍體。

又是下水道,同樣的殺人地點,上一次,凶手是一個漫畫家,利用能夠以假亂真的畫,害死了自己的女朋友,也是助手。

在目暮探頭的時候,柯南也探頭看了下去。

只是看了一眼,柯南就皺起了眉頭。

屍體身上的衣服,被扒掉了!

身上並沒有留下什麽血跡,這可以說明,人並不是被摔死的。

柯南想也不想,戴上了手套後,就爬了下去。

目暮也想爬,只可惜,以他的身材,根本不可能下得去,這麽窄的井蓋,對他這個胖子來說,簡直就是刁難。

“時間,是在屍體被發現之前十分鍾之內!。。”柯南說道。

目暮點了點頭,立馬就派人開始進行搜查,以及確定死者的身份。

柯南還在撥弄著屍體,這個戀屍癖,簡直沒誰了。

當然,目暮到也沒有阻止,放棄思考的他,還指望著偵探能夠破案呢。

“死者身上有兩處傷,第一處是在後腦,有被敲擊過的痕跡,但流血量並不多,不仔細看根本看不出來。”

“真正的死因,是斷氣,死者的脖子上有被人用手掐過的痕跡。”柯南繼續分析。

上面,目暮點了點頭,記了下來,而身邊的佐藤,正忙著做筆記。

“除此以外,就沒有其他傷痕了。”柯南說到這裡,抬起了頭。

“光彥,你們幾個,是怎麽發現屍體的?”他問道。

井外,光彥探頭看相柯南,他想了想。

“是硬幣,當時,元太的硬幣不小心掉了,掉進了下水道裡,我們往裡面看的時候, 就看到了屍體。”光彥如此說道。

柯南點了點頭,記了下來。

“還有什麽其他線索嗎?”柯南問道,光彥啊的一聲,像是想起了什麽,在口袋裡掏了掏,掏出了一個錢包。

“是這個,我們還在井蓋邊上撿到了這個,死者的錢包”

見下面沒啥線索了,柯南爬了上去,接過了錢包,一番檢查。

在錢包裡,找出了幾張證件,再對比屍體,的確是死者的整件沒錯。

目暮接過錢包,看了一眼。

“這樣就能很快找到死者身份了。”

他低聲念叨著。

柯南皺著眉。

“這麽說的話,在死掉之前,死者並不是在下水道邊上活動的,這麽看來,結果只能是一個了……”

眾人看向柯南,等待著他的繼續說話。

柯南解釋:“這人之前是在這上面的道路上的,但死的時候,卻在下水道裡。”

“死者的身上並沒有太過嚴重的摔傷,也就是說,死者是被人強行從上面拖下來的!”

“殺人的時候,凶手是在井蓋裡進行的,先強行拽下來,然後打昏,再之後,搶奪衣服,然後才將人殺掉。”

時間順序上看,柯南的推理已經無限接近現實了,或者說,他說的想就是現實。

為什麽判斷凶手的位置是在底下拉的人,而不是在上面殺人後推一把呢?

其實理由很簡單,因為死者摔的並不重。

如果從這麽高的地方摔下來,腦袋都得破了!

“凶手有能力,將一個體重最少一百三的男人抱著扯下來,也就是說,最大的可能性是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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