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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很多標簽》第二百四十章 第4個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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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耳邊的輕柔音樂依舊。

 夜未央看似在追劇,實則在旁觀著行歡的所作所為。

 金江那樣的客人都是行歡造成的。

 所以。

 她很感興趣。

 想看看在面對客人的時候,行歡是什麽樣子,是怎麽做的。

 這樣一來。

 以後在工作上也好配合對方。

 與胖子左思和曾子懿,白羽衣等客人不同,眼前的李傳興顯然會是行歡的另一個…

 作品?

 夜未央若有所思。

 乖乖對此不予理會,靜靜的趴著,揣著爪子,雙眼一動不動的看著電視劇。

 平靜下。

 行歡給出了第三個選擇,語氣隨意道:“從今以後,以魂體繼續生存。”

 魂體?

 李傳興不是很明白。

 行歡繼續道:“你現在是靈魂,如果不願重生,也不想死,那麽只能繼續以靈魂狀態存活在這個世界上。”

 “你可以理解為鬼魂,也就是說以後你會變成一隻鬼。”

 “靈魂狀態下,你雖然可以繼續活著,但是與這個世界的聯系會被阻隔。”

 “一切的一切,你只能看到,無法乾預。”

 “活著的人看不到你,聽不到你的聲音,感受不到你的存在。”

 “當然,你可以通過吸收活人的生氣,活人的精氣神來壯大自己是靈魂。”

 “但是這麽做,你會面臨失去理智的風險。”

 “他人的精氣神內包含了他人的潛在意念,這些意念會影響你,讓你被混亂侵襲。”

 “精氣神吸的越多,失控的風險便越大,對你,對他人來說都不是什麽好事。”

 “靈魂一旦強大到一定地步,那麽你便可以獲得超越凡俗的力量,可以借此乾預到現實世界。”

 “…”

 變成鬼,繼續活?

 雖然可以活在現實世界,但是會與現實世界隔絕,什麽也做不了,只能在一旁看著。

 這也算是陪伴了。

 至於那吸收他人的精氣神來壯大自己的靈魂,獲得超凡力量,這麽做太危險,而且不是正人君子所為。

 可是不這麽做,他便什麽也做不了。

 如果阿香遇到危險了呢,只能眼睜睜的看著?

 力量。

 是為了更好的保護好自己身邊的人。

 一時間。

 李傳興思緒紛雜,最後歸於平靜,道:“如果我不吸收他人的精氣神,現在的我…還會死嗎?”

 行歡隨手搭在了李傳興的手腕上查看起來。

 理論上這麽做是會直接穿過靈魂的,因為靈魂沒有實體,只是一種能量形態。

 不過雙全手下,他依舊可以觸碰到對方的靈魂。

 至於為什麽李傳興現在可以穩穩的坐在吧台前的凳子上,則是因為行歡通過力量賜予,在凳子上布下了一層包裹著靈魂之力的超凡之力。

 同樣的力量下,李傳興自然可以碰到,坐下。

 若是沒有那層賜予力量的話,李傳興自然是無法坐下,而是會直接穿過凳子。

 這就是與現實世界的隔絕。

 而除了凳子,行歡還在吧台上布下了包裹著靈魂之力的超凡力量。

 對於行歡的舉動,李傳興疑惑了下,沒有動彈。

 輕飄飄的感覺讓他對自己現在的狀態很不適應,但也正因為如此,他更加清楚的認識到了自己現在的處境。

 能做人,沒人想做鬼。

 只是現在面臨的三個選擇,似乎只有做鬼更適合他…

 片刻後。

 行歡收回手指,道:“靈魂是另一種狀態,會不會死,主要看你的執念是否存在。”

 執念包含了各種各樣的牽掛,是意識集合之後的載體。

 沒了執念,靈魂便會消散,化為靈魂結晶。

 有執念在,靈魂便永遠也不會死,不過應該沒人願意以靈魂狀態永遠活著。

 至此。

 三個選擇已然明了。

 第一個選擇是重生他人,但不保證一定重生成功。

 第二個選擇是以自己的死,來換取孩子的優秀,這個選擇無法看到,就算有交易在,也缺乏保障。

 第三個選擇是以靈魂狀態繼續活著,執念不散,靈魂不散。

 缺陷是靈魂狀態下與現實世界隔絕。

 想要干涉現實世界,必須提升自己的靈魂強度。

 而想要提升自己的靈魂強度,則需要傷害他人,並且靈魂強度提升的風險很大,會讓自己失去理智,陷入混亂。

 雖然面前的年輕老板沒說混亂後的結果是什麽,但李傳興很清楚,無論是什麽結果,到時候都已經與自己無關了。

 畢竟。

 他那時候都已經瘋了,早已不再是自己。

 沉默中。

 李傳興面對這三個選擇,始終沒能做下決定。

 傷害他人,他不想。

 重生他人,不一定成功,而且應該也會傷害到他人。

 畢竟他這樣重生,算是搶走了別人的人生。

 那麽。

 是換取孩子的優秀,還是做鬼,忍受孤獨寂寞,默默陪伴,只能看著,其他什麽也做不了…

 “有沒有…第四個選擇…”

 李傳興猶豫間,抬頭看了過來。

 靈魂狀態下,所定格的樣子依舊是穿著防護服的樣子。

 行歡笑容有些奇怪,道:“有。”

 李傳興愣了下,隨即期待,連忙道:“是什麽?”

 行歡飲了口酒水,道:“你可以重生到你們的孩子身上。”

 蛤?

 李傳興茫然。

 行歡想了想,道:“重生到你們的孩子身上,相比重生到其他人身上,成功率會大很多,而且第二個選擇的優秀提升依舊會有。”

 是這樣麽…

 李傳興總覺著哪裡有些不對,陷入沉思。

 重生到自己的孩子身上,似乎,這個選擇才是最好的選擇。

 只是…

 原本是阿香的未婚夫,男友,甚至丈夫。

 現在如果重生到孩子身上的話,那麽以後就要叫阿香媽媽了。

 女兒是爸爸上輩子的情人。

 兒子是媽媽上輩子的男友,未婚夫,丈夫?

 既然無法以丈夫身份陪伴,保護自己所愛的女人,那麽以兒子的身份陪伴,保護自己所愛的女人倒也不錯。

 問題是。

 這麽做算不算是殺死了自己的孩子?

 畢竟他重生到自己的孩子身上,算是取代了還未出生的,原本屬於自己孩子的人生。

 這算不算是有違倫理道德?

 一時間。

 李傳興陷入了糾結。

 行歡一點也不著急,悠然以待。

 其實他還有第五個可以給出的選擇。

 比如讓李傳興既不做人,也不做鬼,而是去做妖。

 這個選擇的操作很簡單,只要把面前屬於李傳興的腦子與其他生物的腦子融合就好。

 靈魂與腦子之間的聯系還未被斬斷。

 這樣一來,腦子融合後,靈魂也會隨著融合發生變化。

 不過這個選擇是最差的選擇。

 因為融合後點存在是偏向邪惡的,所以行歡不打算給出這個選擇。

 至於為什麽第四個選擇一開始沒拿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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