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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天敗類》七百零一、1步成仙,1念成仙,陸洪荒
“大師!”

 葉必振還是首次看到這樣慘烈的情景呢,眼睛直接生生爆裂,血水與內容物飆濺三丈!

 不過好歹是古代人,還是當官的,砍頭見的多了,處以極刑的也見多了,只是沒見到這種生生“自爆”的,但是抵抗力還是有的。

 沒有像某些雛兒一樣嚇呆,也沒有大吐特吐,只是擔憂的上前,要扶住老瘋子,“大師你沒事吧?”

 廢話!

 葉太心裡吐槽,他說他沒事,你相信嗎?

 老瘋子踉蹌幾步,手一橫,製止了葉必振扶住自己,從自己的破布衣服上,撕扯下一根布條,在頭上纏繞了一圈,遮住了空洞洞,還在流血水的眼睛。

 “哈哈哈哈哈~”

 瘋瘋癲癲,卻暢快淋漓,向著葉太躬身一拜,便頭也不回,向著大刀闊步的向著葉府外走去,笑聲震天。

 葉必振懵了,和葉太對視一眼後,連忙追了上去,道:“大師,大師,你到底在犬子身上,看到了什麽?”

 你這還在關心人家看到什麽了呢,正常人看到這情況,不是第一時間,向著送病就醫嗎?

 自己這爹,心可真大。

 老瘋子闊步遠去,讓葉必振追之不及。

 朗聲一言,算是最後的回復:“一條路,一條寫滿天地終極,三界至理,一條康莊向前,仙佛辟易,鬼神不侵的路!哈哈哈哈哈,葉大人,天地萬物,宇宙山河都在你家中,何須讓貧道來之,何須,何須啊!”

 而後,便漸行漸遠,知道葉必振看不到其背影了。

 而小院內,葉太也沒當回事兒,繼續坐在石凳上,品讀著青天大聖志。

 嚴格意義上講,他其實啥也沒做,反而放開了自己的偽裝,讓想要一睹真容的老瘋子,清清楚楚,透透徹徹的看了一眼。

 老瘋子沒死,緊緊只是眼珠子爆裂,那也算他道行高了。

 眼睛雖然瞎了,可實際上葉太反而算是幫助老瘋子,看見了距離他十萬八千裡還不及的,前方的“道”是什麽,在哪裡,為何物。

 眼睛瞎了,心眼卻開拓了,道路也通暢了,一朝得仙人果位,也不足為奇了。

 老瘋子一路向前,朝著廣秀縣外走去。

 路上,旺財背著手,拿著一並合上的折扇,蹦蹦跳跳,哼著小曲兒,朝著自家走去。

 和老瘋子狹路相逢,對路相遇。

 旺財一看,好家夥,頭一回見到噴血三升,還在這傻笑的,比我還要傻,啊不,我一點兒也不傻了現在,那就是頭一回見這麽傻的人。

 而老瘋子,眼珠子雖然爆裂了,但是卻擺頭,和旺財作對視狀,心眼中旺財的身形,畢露無遺。

 旺財沒有理他,蹦躂著遠去。

 老瘋子卻跟隨著他的身形,一直望著,默默不語。

 等到旺財消失在了街尾,老瘋子又才仰天大笑,轉頭離去。

 “哈哈哈哈哈~人間荒誕,荒誕人間!道是天地,道是你我,道啊,轉角便遇到!哈哈哈哈……”

 滿身是血,瘋瘋癲癲,這個時候要是感擋道的,要麽就是傻子,要麽是警察,要麽就是高人。

 很明顯,城外的兩人,是最後者。

 城北的瘋子要出城遠行。

 城南的道士,城東的和尚,都來相送了。

 道士問:“道友去哪?”

 和尚說:“道友的法,破了。”

 道士還是那個道士,廣秀縣三絕的道士。

 和尚卻不是那個活佛,而是一個老光頭,他才是廣秀縣真正意義上的活佛,或者說是守護者之一,他自認,距離所謂的活佛,還有十萬八千裡。

 但是地處偏遠,他家小廟,也需要香火,和尚也是要吃飯的。

 剛好,有個外門弟子抽風,好上了那口熱翔,給小廟打了廣告,老和尚便想著,既然香火不旺,那邊趁機給小廟打打廣告吧。

 於是,便有了不羈形骸,熱翔活佛一說,卻不想歪打正著,卻是火遍了方圓幾百裡。

 卻是荒誕又無奈。

 老瘋子和兩位道友遠遠對立,他們仨以前見面很少,但是遙相對視,還算熟絡。

 老瘋子對道士道:“去向去處,道之所在,念通了,便無須駐足了。”

 又對老和尚說:“法不破不立,今日破法,明日一念成仙,一念成佛,皆是定數,皆是機緣。”

 老和尚感歎:“看來道友已達天門,入不入,只是一念之間了,阿彌陀佛,祝賀道友。”

 道士卻依舊疑惑,道:“瘋子,是誰讓你頓悟,是誰讓走出了這城?”

 老瘋子失笑,道:“是道啊,就在城內,兩位道友若有機緣,自會見到,吾去也~”

 老瘋子闊步向著東面走去,頭也不回。

 老道士忍不住提醒一句,道:“瘋子,不回頭看看嗎?”

 老瘋子道:“不看了,路在腳下,心在東方,南轅北轍,有悖道心。”

 西方。

 目光不可及之處,一個紫衣女子,抱著一隻小白狐,正靜靜的看向東方,或者說,東方那個背影。

 而她手中的小白狐,正是旺財所遇到的那一隻。

 小白狐道:“大王,畫地為牢五十年,就讓他走了?”

 紫衣女子默然不語,最後轉身離去,道:“走便走了吧,現在,我也留不住他,倒是你,還不願給我說,那天夜裡,遇到了什麽嗎?”

 小白狐無奈,道:“我想說,說不出來啊!”

 紫衣女子:“廣秀縣,這般臥虎藏龍嗎,連我都不曾發覺……”

 身形遠去,聲音偏遠,似乎什麽都沒有發生。

 罕有人知道,老瘋子,在五十年前,其實就是廣秀縣的一員。

 時年十三,家有良田,其父乃是民間術士,自有一派傳承。

 那一天,雪滿屋簷,父親出門,便再也沒有回來。

 十三歲的少年,遇到了情定終生的紫衣女子,雪花中,仿佛紫色,才是天地唯一色彩。

 “姑娘,我,我長大了可以娶你嗎?”

 童言無忌,紫衣卻踏著皚皚白雪遠去。

 “姑娘,你去哪啊?你真漂亮,讓我看看你,一眼就好!”

 雪中駐足,姑娘回過頭來,驚為天人,若多看一眼要折壽十年,少年甘願獻上百年壽元。

 雪花落在眼眸上,少年卻強忍酸澀,不願合上一瞬,只怕這大雪中朦朧的紫色,會稍縱即逝。

 “你想娶我?”

 “恩!小生年少十三,姑娘可否候我三年,屆時願獻上良田百畝,嫁衣一襲,八抬大轎,光明正大,迎娶姑娘入門。”

 “等你結出道果再說罷。”

 “道果?姑娘,什麽是道果?”

 少年追問,紫衣卻漸行漸遠,追之不上,消失在了雪瀑之中。

 魂不守舍返家,少年發現全家上下,連帶門口的大黃狗,盡皆氣絕。

 人生喜悲之極,少年今日得全。

 “爹有大神通,等他回來之後,一定可以救,救娘他們的……”

 寒風呼嘯,屋內無火燭,無地龍,只有凍屍數具。

 少年沒等到父親回家,三日後,孤身一人,披麻戴孝,安葬家屬,自己的父親,還在回來的路上吧,只是等他回來,三日寒屍,也定然回天乏術了。

 次日,少年於祖屋中,得奇門遁甲術全篇,守孝三年,修道三年。

 他也終於知道了姑娘口中的道果為何物。

 三年來,他見過紫衣姑娘十數面,次次隻可遠觀,不可近前一敘。

 雪地,和三年前同樣的風雪,三年前的風雪,刮走了自己的嚴父慈母,這次,卻刮不走我的心了。

 “姑娘,三年了,小生有嫁衣一襲,可否為姑娘穿上。”

 “對啊,三年了,我一直在觀察你,可是除了我,你就和山裡的精怪講話最多,不,與其說是講話,不若說是追殺,為了修道,你梳理親友,耗盡家產,如今可還有昔日承諾的良田百畝,八抬大轎?”

 “小生沒有,小生……如今活著只有三個目的,一個是殺盡妖魔,一個是等父親回家,一個是……娶了姑娘。”

 “你父親三年沒回家了,你殺盡妖魔,不是在替他報仇嗎?既然如此,你還深信他能回家?”22文學網

 “信,就跟我信一定能等到十六歲,等到姑娘一樣。”

 “可是我要走了。”

 “姑娘要去哪?”

 “很遠的地方。”

 “姑娘多久回來?”

 “不知道,可能很久,但總歸是會回來的,你呢?”

 “我?我等姑娘。”

 “好的,那你跟我走一圈吧。”

 整整一天一夜。

 少年跟著他的信仰,圍著廣秀縣城,走了整整一天一夜。

 雪地當中,兩行深淺不一的腳印,圍繞這城,畫了一個大圈。

 兩人又回到了起點。

 一人在圈外,一人在圈內。

 “你就在這裡哪裡都不要去,等我回來。”

 “好,我會等姑娘的,就在這裡哪也不去,姑娘一回來,就能看到我……我也能看到你。”

 “嫁衣我自己準備。”

 “善!”

 歲月如梭,光陰似箭,廣秀縣來了一個道士,拜訪了廟上的老和尚,又來拜訪了城北嫉惡如仇,鐵面無情的中年方士。

 道士說:“和尚讓我給你帶句話,那一年,雪很大,紫衣過境,亡魂數十,和尚道行淺,記性差,記不得那天還有其他魑魅鬼蜮。”

 中年方士:“恩。”

 道士:“恩?”

 中年方士:“雪化了嗎?”

 道士:“都入春了,雪……早就化了,吧。”

 中年方士:“你去吧。”

 道士:“有空來我道觀坐坐,茶,好茶,菜,好菜。”

 中年方士:“恩。”

 道士走了。

 中年方士也起身離開,背負上了父親留下的小鍾馗七星銅錢劍。

 走到城邊,萬物複蘇,生機盎然,遠處是曠莽大山,自己好些年前,曾在那裡斬精怪無數。

 中年方士駐足這裡,低頭看著地上的綠意,這綠意之上,卻覆蓋著皚皚積雪,積雪上,兩行淺淺的腳印揮之不去,就如自己這些年看到的那樣,沒有什麽改變。

 中年方士想要踏出去,但是腳若生根,動搖不得。

 這是他的道,他的執念,他的……一切。

 踏出去,道果自成,縱橫人間,快意天地間。

 可是,分明只是很小的一步,中年方士卻在這駐足了三天三夜。

 直到他的汗珠,混雜著血水,打濕了衣衫,直到靴子碎裂,直到日月更替,他也始終,踏不出這一步。

 多少年了。

 我在追尋自己的道果為何物,卻不得其門,不知其形,不明其意。

 原來,我的道果,從那一年的那一天,就已經很清晰,也已經注定了嗎?

 一步之遙,登臨人間陸地仙。

 可是,我為什麽踏不出去呢。

 渾渾噩噩,意識模糊,血水與汗珠朦朧了雙眼,恍惚之間,少年似乎又看到了那抹天地間唯一的顏色。

 昏迷中不止歲月流失。

 渾噩中不明所處環境。

 中年方士消失的這一個月,沒人記得他,掛礙他,因為,他本就不怎麽討人喜歡,不怎麽講話,不怎麽走動,不怎麽有常人應該有的感情。

 他消失了,再也沒有出現過,沒人去為他報官,生活依舊,廣秀縣依舊。

 倒是城北多了一個外來的瘋子挺有意思的,雖然瘋瘋癲癲,邋邋遢遢,披頭散發,還不通人情,但是偶爾驚天一語,讓人啼笑皆非。

 可是逐漸的,人們啼笑不出來了,因為瘋子的話,縱橫化作現實,侵入他們的生活。

 久而久之,瘋子出名了,請他算卦的人絡繹不絕,但是瘋子從來愛答不理,有時候甚至拳腳相向,這讓人們失望了,有種寶藏在你眼前,卻取之不得的感觸。

 可是後來,經年累月,人們琢磨出來一個定理,瘋子的瘋言瘋語,每個季度,都會讓聽者豁然開朗。

 所以瘋子每個季度,要替人卜卦一次的定理,就傳開了。

 今天。

 發生了一件大事。

 常人眼裡的大事,是李家公子,頭斷了,李家府邸哭天搶地,要講笑話的陳員外家公子,殺人償命。

 而某些人眼中的大事,是大梁國西北方向,清氣衝霄入雲,向東襲來。

 有能之士,皆放下手裡的活兒,要看西北方向,或喃喃自語,或苦笑無奈,或默然行禮。

 天朝上國,大梁,又添一人間陸地仙。

 而凡人之間的大事,要是縱觀三界來看,除去天朝上國的改朝換代,實則都算不上什麽大事。

 而凡人,卻總以驚動了天神,來形容這件事情的驚天動地。

 但是所謂的“驚動”了天神,也不過是讓某位無聊的上仙,找到了點兒樂子,算不上什麽驚動。

 天庭的一張寫滿名字的牌子上,也出現了三個字:陸洪荒。

 少年,名為,陸洪荒。

 這是天庭位列仙班的預備役,算是對自我修行到了仙人境界的一種嘉許,也是天庭補充人手的一種方式。

 只要是自證仙人境界,必會被天庭的各大部門哄搶,因為這樣的人,被引渡成仙之後,自會被天道降下福運,會直接越過真仙境界,成為地仙。

 某些極少數情況下,那真正驚才豔豔之輩,一躍成為天仙也不是不可能。

 同時。

 此刻廣秀縣外的曠莽大山中,紫衣娘娘抱著小白狐,回到了自己的洞府。

 “娘娘萬安~”

 皆是些凡人眼裡的巨妖,齊齊向紫衣行禮。

 紫衣點了點頭,放下了小白狐,道:“去吧,好好想想,怎麽才能告訴我,那晚上到底發生了什麽。”

 小白狐認真點點頭,道:“知道了娘娘!”

 紫衣輕笑著,讓小白狐離去了,而自己,來到了私人的洞府居所。

 府內,裝潢典雅,明珠做燈燭,美玉為臥榻。

 屏風不見,只有一襲紅裙,外加一頂頭冠,繡鴛刺鳳,精致美倫,鋪於壁上。

 “隻羨鴛鴦不羨仙,可惜覆水再難收,我又怎會知道,那斬了我府下妖將的術士,名叫陸鳴坤呢。

 我讓你禍害了半山的精怪,差點連位置都給掀去了,依舊不讓他們誅殺你,還不夠嗎。

 我畫地為牢, 困住的是你,也是我啊。

 你要是早早踏出來,命就沒了。

 我要是還去找你,從此天地再無棲身之所。

 我,錯了嗎?

 我,等你踏出來,踏出來,就結出道果,就可逆轉人倫,可是……

 可是誰知道,城南的和尚,這般討厭啊……

 走吧,走吧,不回頭也罷,這下,誰也圈禁不了,一個失魂落魄,一個自困一甲子,孤獨的,憤怒的,癲狂的靈魂了。

 我就在這,哪也不去,有一天你會回頭看看嗎,會一劍斬了我,連同這件嫁衣嗎……”

 紫衣娘娘摩挲著紅裙鳳冠,眼神迷離,淚珠垂落玉盤,砸滿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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