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快更新我能吞噬妖魔最新章節!
這白胡子老船家將“海龍王”說的神乎其神,連一直有些懷疑“海龍王”存在真實性的趙四,臉上都露出了若有所思的神情,儼然是信了幾分。
沒等他開口,趙廷已是笑著道:“嗯,船公,你說的這些,不管別人信不信,我是信的!”
“這世上確實存在著種種不可思議的妖魔鬼怪,我曾經……”
“咳,大師慎言!”白胡子老船家打斷了他的話語,皺眉道:““海龍王”不是妖魔鬼怪,它是神靈,大海的神!”
“……”
趙廷一怔,隨後道歉道:“哦抱歉,失言失言,我的意思是,這世間確實有著神靈和妖魔存在。我並不是針對“海龍王”,我也沒有侮辱他的意思,只是一時叫習慣了,難以改口。”
見趙廷道歉的態度十分誠懇,白胡子老船家輕輕點了點頭,沒再多說什麽。
他不說話,趙廷和趙四二人也都心事重重,便不再開口,船上立時沉默了起來。
……
接下來的路程倒是再沒出現什麽波折,海船失去了桅杆和風帆,雖然走得慢些,但離趙廷進學的日子尚早,因此他也並不急,徜徉在碧海藍天之間,樂得自在。
三日之後。
江州府。
南城外。
一道連綿不斷的巍峨雄關聳立在此,城牆約有十丈之高,盡是由一塊塊平整的灰武岩砌成,放眼觀之,一種氣勢磅礴的觀感油然而生,讓人不禁想要登高望遠,一覽城中全貌。
城門樓下約半丈處,刻著兩個黑色的大字,字跡入石三分,蒼勁有力,一眼便知出自大家手筆。
“江州”!
“爺,江州府到了。”趙四停住了馬車,轉頭對車廂內的趙廷道。
“嗯。”趙廷掀開遮在車窗上的珠簾,抬頭望了一眼天色,“時候不早了,先進城吧。”
“是。”
馬車緩緩駛入了江州府城,像一滴水落入大海,不起絲毫波瀾。
……
……
江州府·八月。
烈日如火,無情的炙烤著大地,連池邊柳樹上的蟬兒都顯得病懨懨的,時不時鳴叫一聲,聲音聽著有氣無力。
城北,摘星樓。
這摘星樓乃是江州府的地標建築,位於江州城外九曲河邊。形有八角,高達十二層。摘星,摘星,喻意便為,手可摘星辰!
站在十二層頂樓,這偌大的江州城全貌,曲折蜿蜒的九曲河,都可一望盡收眼底。
“表哥,表哥?”王俊偉不知什麽時候從摘星樓頂樓的角落裡走了過來。“你又走神了。”
趙廷回過頭,收回看向城外九曲河的目光,看了看王俊偉。
王俊偉神色有些無奈,指著不遠處的一位穿著白色長袍,頭頂系著綸巾的青年男子,語氣略有責怪:“唐兄方才喚了你好幾聲,你都沒做理會。”
“哦,唐兄,抱歉抱歉,”趙廷拱了拱手,笑的誠懇,“此處風景太美,一時走神,哈哈……”
那白袍青年男子叫唐知章,和他一樣,是從別的州郡來江州求學的,這人家裡也有些底子,從小不學無術,遊手好閑。他老爹給他起的這個“知章”的名字,就是希望他能通曉文章,明白道理,但顯然,這哥們辜負了他爹對他的厚望。
即使是來到了江州城,進了大同書院,唐知章也仍然惡習不改,吃喝玩樂樣樣無師自通不說,甚至城中的花街柳巷到處都有他的身影。
說他肚子裡沒點墨水吧,偏偏這人還喜歡附庸風雅,沽名釣譽,常常一副文士打扮,以“讀書人”自居。
唐知章是王俊偉介紹給趙廷認識的,入了大同書院沒多久,這二人便臭味相投,整日整日混在一起,結為了摯交好友,大有相見恨晚的感覺。
是以王俊偉便將他這個摯交好友介紹給了他在江州城唯一的親人,趙廷。
三人一起出來遊玩了幾次,一回生二回熟,倒也成了朋友。
嗯,趙廷來到江州府已經兩個多月了。
這兩個月以來,趙廷再也沒有遇到過任何不同尋常的事情。日子平淡如水,除了讀書,便是練習那套《行雲刀法》,枯燥的近乎乏味。
江州府的治安極好,不僅有江州軍,還有大武朝駐扎在此的應龍衛,無論多晚出門,隔著片刻都能見到一排值夜巡邏,穿著製式鎧甲的隊伍走過。
是以江州城的百姓們甚至夜不閉戶,都絲毫不會擔心安全問題。和煙霞縣、臨山城兩處比起來,簡直是一個天一個地。
城中的百姓們出來行走時也都衣著體面,而不像臨山城那樣,很多百姓甚至是衣不蔽體。
趙廷曾偷偷問過江州府城的本地人,他們表示,都沒聽說過“妖魔鬼怪”的事跡,也沒人見過。這裡沒有妖魔,沒有鬼怪,甚至連死人的案件也不多。
趙廷猜想,江州百姓們這天堂般的幸福生活,也許跟江州府城中常年駐有“靈官”有著分不開的關系。
回過神來,趙廷看向了頂樓另一邊的兩名女子。
這兩名女子也都跟他們一樣,是大同書院的學生。兩人穿著白裙黃裙,依靠在頂樓的紅木護欄上,你一句我一句的交談著,時不時掩口輕笑。
其中那名穿著黃裙的女子也是來自青州,勉強算是王俊偉和趙廷的同鄉,模樣秀麗端莊,一看便知是大家閨秀。
另一位穿白裙的少女卻是江州城本地人,名叫林思君,長相美豔,性格開朗,皮膚也尤為白皙,長腿蜂腰,即使在大同書院眾多鶯鶯燕燕中也是一枝獨秀。
他們這群人每每出來郊遊,林思君都是眾人眼中絕對的焦點。
況且不談外貌條件,僅論家境,林思君也堪稱眾人之最。
嗯,用一句話形容,林家在江州城的地位,就等同於趙家在臨山城的地位,算的上城中的一等豪族。
林思君正是林府的三小姐。
她這樣的外貌、家世,也為她引來了無數環繞在其身側的狂蜂浪蝶。
男人們都想將這朵憐人的嬌花折下來,金屋藏嬌。
王俊偉也不例外。
其實,他在第一眼看到林思君的時候,便驚為天人,立誓要將林思君娶回煙霞縣,全然忘了自己家中的亡妻和剛迎進門不久的小妾。哦對了,還有一個五歲大的女兒。
這些日子以來,為了追求林思君,王俊偉可謂用勁心思,耗費無數精力財力,組織各種郊遊、踏青活動,甚至連自己的“時機”到沒到都不顧了,隻想將林思君約出來,好近水樓台先得月。
可惜,任由他道盡衷腸,林思君卻一直對他不冷不熱,擺明了是看不上他。
不過想想也是,這要是趙廷,趙廷也看不上王俊偉。
畢竟若是放在前世,林思君那就是省級大佬的女兒,還是獨女,一家子人的掌上明珠。王俊偉呢?一個偏遠地區鄉縣土財主的兒子,整日不學無術遊手好閑不說,還結過婚,育有一五歲幼女,哦,家裡還有個情人。
嗯,就王俊偉這條件,除非人林思君傻了,否則憑什麽跟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