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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炭燒三國》第一百四十九章 商業化
  快到午夜了程風才感覺自己完工了,雖然他不是有什麽大文采的人,但是既然是一個遊戲的策劃師,文字語言水平也是沒有什麽問題的,不過就是毛筆字寫的比較慘了一點。
  放下文稿,程風很滿意,雲兒已經在旁邊的椅子上睡著了,程風也不管她,直接吃了一些鹵肉,喝掉了半壺烈酒,才心滿意足的扛著雲兒去了她的臥房,將雲兒安頓好了,程風走到了後院。
  隱隱的,只有蔡琰的房裡還有燈在亮著,程風知道這是等候的信號,欣然入內。
  蔡琰在看書,一本很古老的音律著作,程風掃了一眼,沒有幾個認識的字,就從後面湊在蔡琰的肩上,然後抽走了蔡琰手裡的書本。蔡琰拉著程風的手,靠在程風的身上,保持這個姿勢了很長一會。
  兩人才離開了書案,到了臥室。
  “你是在做著告辭的準備了?給父親留下了什麽?”蔡琰依偎在程風懷裡,問道。
  “不過是一些對於歷史的感想,不過今天好像我也多了一些靈感,就做了一個比較詳細的分類,如果按照這個思路寫出一部大漢朝的歷史,應該是震古爍今的,不過因為涉獵的范圍有些過於寬廣,就不知道老爺如何取舍了,但是思路我覺得是沒有任何問題的。關鍵還是寫作的手法。”
  程風說的很平淡,不管任何事,盡人事聽天命,一個吃著官糧的書吏,寫本朝本代的歷史,可以想象,不搞些趨炎附勢的文辭,估計也不會得到當局的認可,保住小命都很不容易。
  歷史的真實,有多少?
  “我知道你對父親很用心,我也希望你對我用心多一些,這兩日,心裡空落落的。”蔡琰悵然的說道。
  “我可能還需要多一些的金子。”程風突然很不合時宜的嘟囔了一句。其實程風此時心裡就是這麽想的,他不想虛偽,因為他真的需要金子。
  蔡琰似乎並不意外,而是突然將程風拉起來,指著床下,“你的箱子還在下面,你隨時可以拿走呀?”
  蔡琰聲音溫和,但是程風還是很難受,自己已經表達清楚了,是還需要多一些,不是箱子那麽簡單?程風沒臉說第二遍,畢竟和一個女人討要一點錢之類的東西,從前世到今生,程風都還是第一次。
  “拉出來看看。”蔡琰並不著急,很淡然的說道。
  程風看看蔡琰,狐疑的低頭,從床下拉出了箱子,程風差點就激動哭了。
  箱子已經不是那個小箱子,而是換了一個至少大了一半的大箱子,程風沒有無恥到打開箱子查看,因為從拉動的重量,程風也感覺比那個小箱子的分量重了不少。
  蔡琰,蔡琰,你太可愛了,你這樣的女人給我來一打!程風簡直要狂熱的喊叫了,這才是最懂男人心的女人,知道程風心裡的需求,提前給他準備好了?
  程風和蔡琰再次靠在一起的時候,程風說道:“你真是一個善解人意的女人,我很幸運這一生遇見你了,”
  “知道了人家的好,但是你就是不好好珍惜。”蔡琰沒有虛假的應酬程風,而是嬌嗔的進一步提出了自己的願望。
  “胡說,我不是正在給我們建院子麽?等院子建好了,我就接你進去,以後永遠在一起。”程風情緒激動,給蔡琰講解了自己搞一個炭燒廣場的計劃,但是依然保留了給蔡琰的一片水邊的寧靜。
  “我可不會培訓什麽唱歌跳舞的女孩子,我隻想安靜的研究音律,然後寫一點自己喜歡的曲子。”蔡琰對程風提出讓他擔綱搞一個歌舞培訓機構的計劃很排斥,感覺很不靠譜。
  “音樂必須商業化,才能迎來更大的發展機會,現在我們的歌舞,都是停留在王侯將相的觀賞層面,縱然再好的音樂,知道的,傳唱的范圍也很有限,只有將音樂商業化,更多的人接觸,喜歡,才能振興音樂的發展,成為一個巨大的產業,也才會成為更多人發展的事業。”
  程風根據自己前世的見聞,來了一個長篇大論,聽得蔡琰一愣一愣的,程風也很清楚,幾千年的古代史,音樂一直在延續,說明這樣的藝術形式大家是接受的,喜歡的,但是僅僅停留在兩個特殊的范圍裡,一個是達官貴人的客廳,作為一種茶余飯後的奢侈品,另一種就是酒肆妓院,作為尋歡作樂的一種消遣,兩者傳播的范圍都過於狹窄,所以幾千年,沒有形成一種全民都喜歡傳唱的風氣,發展的節奏很有限。
  自己現在有了炭燒廣場的構想,不妨將音樂做大踏步的推廣, 形成一種風氣,應該沒有什麽大問題吧?有蔡琰這個精通音律的大才女,加上自己這個作弊的奇葩,那些卿卿我我,恩恩愛愛的曲調隨手就能拿來,要是再經過蔡琰的潤色加工,賦予一點時代的特色,估計會立刻成為全民的娛樂方式。
  到時候,就算是為欣賞一首流行歌曲,估計也會把炭燒廣場給擠爆了吧?
  “音樂永遠是高雅的藝術,商業化,那不是糟蹋了音樂的本質嗎?這樣的事情我如何能做?以後還不得被人罵死?”蔡琰可聽不進程風的忽悠,金子花費了再多她都不心痛,誰要輕視了她的音律,蔡琰絕對不會答應。
  “算了,你就是一根筋,什麽叫高雅?我覺得大家都喜歡就是高雅,而不是某些特權階層獨自享受才證明他的高雅,你很快就會明白這個道理。”程風無法辯解,就算在前世,音樂也是被高雅和通俗的貼上了標簽。
  看似的高雅,不過是將他放進一個高級的殿堂,加上一些政客,大款等等的推動,就覺得上了一個檔次,難道大眾喜歡就是低俗?
  程風很反感這樣的分類法則,但是現在畢竟是大漢朝,蔡琰沒有見過幾萬人的演唱會,沒有體會過幾千人的廣場舞,對於程風的描述,蔡琰只是因為感情的原因,將信將疑。
  不過這樣的夜晚還是美好的,不管高雅還是通俗,黃金也能說明問題,哪一塊黃金是高雅的,哪一塊又是庸俗的呢?程風感覺只要是金子,都是高雅的,高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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