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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探長》第673章 戶籍所長二
最新網址: 成年人改名需要充分的理由,比如說你的名字有一定忌諱,和某些人重名導致你的名字打字出來被河蟹,其他的就很難。

 但是不得不承認,這東西吧,如果白大所長能簽字...

 ...

 從分局回來,所裡還是忙得不可開交,前台積攢了好幾撥打架的,白松看到了直皺眉,怎麽沒人管?

 “這怎麽回事?”白松看幾個一身酒氣的人在前台溜達沒人管,看了看時間,才十一點半,這麽早就喝酒了?

 “喝晨酒的”,前台的社區民警靠近白松說道:“早上還喝酒的,大部分都是酒溺子(方言,酒鬼),這種最麻煩,因為別人給他們碰撒了酒,說他們拿的是好酒,要200塊錢。”

 白松點了點頭表示明白。酒溺子他見過太多,外人完全都理解不了這類人。

 經常的操作就是一天到晚拿著一個雪碧瓶子,裡面是最便宜的白酒,然後去一些大館子蹭剩菜桌。見誰還都很客氣,但是侵犯他一點點利益都能秒翻臉,這種人能保持365天、24小時身上有酒氣。

 “他們的酒一瓶能值多少錢,碰倒的人倒點霉,調解一下,出個三十四十的不就搞定了?”白松疑惑道。

 雖然這個和稀泥,但是這個人確實是把酒溺子的酒碰撒了,少賠一點省點事還不好?

 “怕是不太行”,社區警小聲道:“碰倒酒的是個老太太,最多出5塊錢,說不行就物價鑒定去。”

 “把老太太的子女喊過來。”白松說道。

 “嗯,我一會和米飛飛說。”

 “任旭呢?”白松疑惑地道。

 “有個跳樓的警情,任旭帶人去了,薑所也去了。”

 ...

 派出所忙的要死,哪有空理這種人?

 但是這個事派出所不管,指定能鬧起來,如果說推到法院,

也不可能。

 假如再等下去,酒溺子一方心理價位會提高,老太太則可能身體不適要離開。酒溺子肯定不讓老太太走,過會兒就會在派出所鬧。

 不是什麽人都能講得通道理,老太太想賠五塊錢沒有錯,因為這雪碧瓶裡的半瓶酒,估計兩塊錢都不值。

 但是這玩意怎麽估價?

 和這幾個酒溺子掰扯一天?

 只能讓老太太的子女來,要麽買瓶1.5L的、十幾塊錢的垃圾酒,要麽給這幾個人幾十塊錢,事情就解決了。

 在派出所,因為兩個沒有下限的人矯情,民警自己花錢解決問題的事,在現代已經不新鮮了。

 時代變了...

 但是,白松還是避免出現這種事,這次是幾十塊錢,下次是幾百幾千怎麽辦?

 ...

 任旭他們出去忙去了,白松安排了兩個輔警,幫著控制一下這裡的秩序,尤其是喝酒的這兩撥,給他們每個人都端一杯水,這樣能推遲雙方開鬧的時間。

 警長製也有弊端,警長不在的時候,大家對案子就不那麽上心了,就會出現這個情況。這個事,白松有機會給大家開個會,得講一講。

 除了這一波鬧得最凶的,大廳裡還有二三十人。其中有兩個小販與小販之間的矛盾,事情不大,鬧到了這裡,被白松上去嚇唬了一頓,說這種動手打架有可能雙方都拘留,接著還聊了點別的,兩方立刻握手言和,離開了派出所。

 “這人誰啊,這麽拽?”大廳長椅上,有幾個人竊竊私語。他們看到這個戴著棒球帽的大高個從進來就開始和警察很熟絡,然後輕而易舉地把兩個小販嚇跑了,以為這是與警察有勾結的黑社會。

 “人家拽怎麽了,拽又不犯法。”長椅上另外一個男的說道。

 “可別跟這樣的人學,那個光頭和剛剛說話的,一看就不是什麽好人。”一個婦女跟身邊的孩子說道。

 ...

 白松這個棒球帽不算大,戴上去以後,依然能看到帽子以下沒有頭髮,尤其是後面的調節扣上方,那麽大一片空白的地方都是如此。

 聽聞這個聲音有些眼熟,白松定睛一看,這不是上次在飯店的時候,拿他吃飯玩手機做反面典型的那對母女嗎?看來對方應該是沒認出來他。

 “今天接到所裡通知,中午來辦理戶籍業務的,舉一下手,排隊過來辦。”白松見大廳裡逐漸安靜了下來,跟大家說道。

 眾人這才反應過來,這位是派出所的人?而且看樣子還是個領導。之前竊竊私語的立刻就不說話了。

 白松把他們叫過來,主要是這幾個人他需要二次審核。社區民警其實已經讓這些人來過一次了,有的肯定沒問題,白松就直接簽字,有的他就得當面再確認一遍。

 之前說話的那個男的第一個過來,拿著辦理的東西雙手遞到了白松的面前:“領導,您看一眼。”

 “你之前提供的材料我這裡都有。”白松推開了男子的袋子,問道:“你給你妻子辦理戶口的登記,我這裡要求你帶著婚姻存續的證明,為什麽帶的是去年的?”

 “我們倆是夫妻沒錯的,我也查了,這個東西可以委托辦理,我這裡有她全部的委托手續。”男子解釋道。

 “不行,必須開一份近日的。”白松搖了搖頭:“現在去民政局,兩點鍾頂門去,開出來之後,三點鍾就能過來。”

 男子還想再說什麽,後面的人有點不耐煩,他本來想鬧一鬧,還是沒敢。

 他今年上半年就離婚了,前妻讓他幫忙弄一下戶口,結果沒糊弄過來。

 ...

 接下來的幾個都很順利,最後是這個優越感爆棚的老媽,給女兒改名字。

 “離異了?”白松問道。

 “嗯,離異。”婦女有些驚疑不定,她好像認出了白松。

 “前夫的改名的許可呢?”白松問道。

 “孩子跟了我,改名不需要那個人同意。”婦女說道。

 “需要。”白松搖搖頭。

 “你是不是對我有意見啊!”婦女不樂意了,“那個臭男人都離婚了,這個事還需要他同意?”

 “他給撫養費嗎?”白松問道。

 “給...但是,孩子跟了我,跟他一點關系都沒有!”

 “根據相關規定,父母離異後一方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簽協議後,方能申請辦理變更。”白松面無表情,公事公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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