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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探長》第518章 原來如此
圍觀的人比較多,白松也沒有上前,稍微低了點頭,微微靠在後面的牆邊,這樣就不太容易被發現。

  聽了不到一分鍾,白松就聽明白是什麽事了。

  這個“二哥”,在這裡有個小手機鋪,賣幾個品牌的手機,因為有點渠道,所以價格比專賣店低一些,比如說某果手機,他就有堅國版的,比國內的便宜小一千塊。

  有個人在這裡買了幾台手機,現在要回來退貨。手機都拆開用了好幾天,想退貨,在二哥看來,這怎麽可能?

  但是,雙方都沒想到的是,買家不是什麽好人,賣家也不是省油的燈。

  這個地方是商場,監控很多,雙方也都不動手,兩夥人面對面就開始互相辱罵、互相吹牛,好不熱鬧。

  上次說“三哥”和“二哥”這倆人行事風格像,果然如此,這倆人確實是認識。

  白松這才發現,這個“三哥”也真是個人才。前幾次遇到,白松覺得這個低智商、無腦想要炫耀、裝X的人是怎麽能賺到錢、吃到飯的,但是現在白松才發現,他這個裝X的能力,居然是用來碰瓷的?!

  三哥特別腦殘地進場,一邊捧“二哥”,一邊炫耀自己,無非就是說對方買不起手機,硬著頭皮買,現在過來想退就是想瘋了,順便炫耀了自己的手表、貂皮大衣等等。

  跟上次碰到白松的那次,一樣誇張。

  買手機的實在是忍不了了,兩個人上去就把他揍了一頓。

  三哥非常配合地摔倒在地,接著就拿出手機,撥打了110,這幾個人這一看,就準備走,但是“二哥”哪能讓他們這麽走了,把他們幾個給攔住了。

  別人可能不懂,但是白松實在是太明白怎麽回事了。

  感情人家三哥的裝X,是為了拉仇恨?

  上次白松和王亮在這裡壓根就沒理會這個哥們,任憑他一個人在那裡尬演,這是誤會他的意思了???

  雖然這是碰瓷,但是居然真的能惹到人打他,也算是成功了。

  打人肯定是不對的。

  白松感覺自己對這個世界的理解還是有些不到位,本來他以為這個人是個智障,結果人家這是“工作”。環顧了一下,上次跟在三哥身旁的那個女的,居然也在人群裡。

  唉,自己還是太年輕...

  ...

  人群這就圍得更多了,大家在這裡看了半天,是等什麽?不就是等打架的嗎?

  不動手有啥意思啊。

  但是,單方面的毆打了一番,就沒了下文,還是讓大家有些失望,但還是沒人走,都在這裡等著。

  因為距離派出所並不遠的原因,不到五分鍾,派出所的警察就來了,是三組的人,白松看著面熟,但是也不知道叫啥名字。

  民警到了現場之後,把兩撥人叫到了“二哥”的店鋪裡,把門關上,圍觀的也就散了七七八八。

  白松明白,雖然三哥是碰瓷,尬演在先、裝X吹牛一條龍,但是動手打人的,肯定是不對的。這幾個人如果不想被治安處罰,就得和三哥調解,簡單地說,就是賠錢。

  有些圍觀的人也看懂了,在旁邊聊著天說什麽“打架就是打錢”,更多的就是看了一眼熱鬧,見沒熱鬧可以看就走了。

  折騰了這會兒,回到修手機的地方,等了一會,手機也修好了,白松把錢結了,再出來時,這裡就恢復了之前的樣子,仿佛什麽事也沒發生。

  來這裡退貨的這幾個,也都是明白人,自己熱血上湧,把人給打了,就只能賠錢,沒別的辦法,雙方很快地約談好了價格,2000塊錢,現場簽字調解。

  等白松走到這個店門口的時候,門已經敞開了,幾個人正在簽字。

  都是成年人,動手的也有分寸,沒有一個把三哥打傷,只是他們沒想到的是,看著這麽招搖的三哥,居然絲毫沒有動手,任憑他們打。

  上次,白松和王亮把三哥製服那次,三哥都準備動手了,估計也是半天沒成功激起白松的火氣,想先動手,然後打一架,結果被輕而易舉地擒拿。

  這裡,有些人不理解了,三哥有病嗎?先動手?

  他沒病,他聰明著呢。

  並不是說,三哥打了白松,白松和王亮上去把他錘了一頓就算正當防衛,治安案件哪有什麽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的法條,規定在刑法第20條,第一款是: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製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采取的措施,是要製止不法侵害,並不是給你一個權利讓你去打他。

  這一條,還有第二款和第三款,比如說第三款規定,嚴重暴力犯罪,無論怎麽做,都沒有防衛過當這種情況。

  但是,生活中, 並不是所有事都是嚴重暴力犯罪,你硬要說“他要弄死我怎麽辦?”,也得看具體情況。

  如果對方拿刀衝過來砍你,哪怕沒砍到,你奪過來把他砍死也無責。

  但是如果對方打了你一巴掌,然後停止了侵害,你跳起來打他一拳,這行為絕對不是正當防衛。

  這種情況,就算互毆。只不過,先動手的處罰更重。

  那,既然先動手處罰更重,為什麽三哥那次還要打白松呢?

  這明顯就是看出來白松二人應該是正經人,要麽有正式工作,要麽是大學生。

  如果,三哥打了白松一巴掌,輕微傷;白松反過來打了三哥一拳,輕微傷。

  假如說,處罰拘留三哥七天,拘留白松三天,三哥根本就不怕,反正他也不是什麽好人,但是,白松能願意嗎?

  這情況,白松也不得不賠錢調解。

  這就叫,千萬不要和地位遠不如你的人打架,否則吃虧的一定是你。

  既然你穿著鞋,就不要和光腳的一般見識。

  幸虧上次白松處置得當,不然也麻煩。

  不過,這個三哥這麽搞下去,就有點尋釁滋事的嫌疑了,今天這個還是比較難認定的,畢竟三哥和二哥本身就認識,事情也不是沒有誘因。但是,還是得敲打一番,不然早晚還是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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