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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法融合器》第69章:送鍾!
“一位名叫盛江的好漢子,最近加入的我野狼幫,沒有修煉過,卻似乎是天生就有大力氣。”
  宋榮解釋道,眼中帶有一絲驚歎的色彩。
  “這盛江,在前些日子咱們與丐幫戰鬥時,他殺了足足有一百零五位丐幫弟子,還超出了幫主你的要求。”
  “按理來說,這個盛江現在已經是堂主,可當時幫主您回來就閉關,而認命一堂之主事關重大,所以我們便把這事壓了下來,等幫主您出關後由您定奪。”
  “有意思,”林聖饒有趣味的笑了笑。
  他之前說的那幾句話他還清楚,沒想到他野狼幫還真的有猛人,憑借天生大力,硬生生殺死了一百有余的丐幫弟子。
  這種人才,林聖確實來了興致。
  他野狼幫如今什麽也不缺,地盤不缺,銀子在收了丐幫四成財產後也不缺,最缺的就是人才,大量的人才。
  從現任堂主只有兩位這一點就能夠看出來,人才,缺的太多。
  如今的野狼幫變的更加龐大,一天事情很多,他一個甩手掌櫃自然不管這些,他隻決定重要事情。
  自然,現在就宋榮與王二兩個是很難管理好野狼幫。
  “招盛江進來,”林聖道。
  “是。”
  宋榮點點頭,叫了一聲,門外值守大門的一幫眾便走了進來。
  宋榮與他說了說,這弟子立即走了出去。
  沒過多久,就帶來一精壯漢子。
  這精壯漢子是真的壯,約有兩米高大,一身肌肉膨脹至極,一身黑衣都有些壓不住,仿佛即將就被肌肉給撕裂開來。
  兩米高的肌肉男,像是一座小巨人一樣。
  他裸露在外的手臂肌肉,林聖的眼力十分強大,看的清晰可見,那一塊塊肌肉爆發出的力量,絕對不容小覷。
  或許爆發有千斤多力道。
  “幫主,這就是那個盛江,”王二看著盛江道。
  “幫主!”
  盛江看向林聖,眼中閃過崇拜光芒,立即半跪在地。
  “起來吧。”
  林聖虛抬右手,毫不在意。
  盛江連忙站起身來。
  林聖看著他,這漢子身體雖壯實,但模樣卻看起來很老實,就像那種從來沒有做過虧心事,心思單純的家夥。
  可就是這麽一個模樣老實的漢子,卻殺人不眨眼,殺了一百余人。
  “盛江,我問你,我遲遲沒有把你提升到堂主,你有沒有不滿,”林聖笑著問道。
  盛江一聽,慌亂至極,連忙抱拳道:“幫主…盛江沒,沒有不滿,幫裡不僅給我食物,還給我銀子,小的已經非常滿足了。”
  “哈哈,你還真是容易滿足了,”林聖笑了笑。
  “小的在八歲的時候力量越來越大,胃口也越來越大,家裡人看我吃的多又沒用,就把我賣給了酒樓裡,所以吃飽喝足,就是我最想要的要求了。”
  盛江饒了饒頭,憨笑道。
  “野狼幫會滿足你的這個小小要求的,”林聖微微一笑,隨後臉色嚴肅起來道。
  “盛江聽令!”
  盛江懵了一下,但好在他沒有傻到極點,連忙半跪在地。
  “屬下在!”
  “從此以後,你就是野狼幫白虎堂堂主,希望你不負我的期望,好好修煉,為野狼幫做出貢獻。”
  “是!”
  盛江大喜,臉上還有些茫然,只是癡癡的應了一聲,大約是被這突如其來的巨大喜悅給衝昏了腦子。
  “好了,散了吧,盛江你有不懂的自己去問宋榮,”林聖留下這句話後,便當起了甩手掌櫃,飄然離去。
  時間一眨眼就很快離去。
  兩天后。
  林聖在自己別院中喝著茶,拿著一本普普通通的武功秘籍,津津有味的看著。
  這些日子,他可是輕松了許多。
  盛江成為白虎堂堂主後,野狼幫的運轉一下子輕松了許多,這漢子粗中有細,熟悉後對這類事情便很快的處理好。
  因此,雖然還比不過宋榮與王二,但還算不錯,時日一久,或許就能夠獨當一面。
  這盛江,確實是一個人才。
  天生巨力這種人,一旦修煉後,在先天以下的後天階段,可是極為的有優勢。
  林聖對盛江還是挺有關注的。
  啪嗒,院子大門輕輕打開。
  林聖頭也不回道:“找我有什麽事情。”
  敢不敲門進他院子的,整個野狼幫只有王二這個第一位跟隨他的老幹部。
  其他人,都不敢。
  “幫主,血狼幫的要對你下手了。”
  王二走過來,一臉嚴肅擔憂。
  “哦?”
  林聖眉毛輕挑,放下了書,坐直了身體好笑道:“他莊孟終於忍不住露出獠牙了?怎麽回事,他讓你給我帶什麽話了?”
  “那莊孟讓人帶話給你,內容大致說莊孟好久沒見你了,有些想你,讓幫主你去他血狼幫陪他喝喝酒。”
  王二臉色有些憤怒:“幫主,這分明就是鴻門宴啊,那莊孟定是布下了天羅地網,就等你過去!”
  “嗯,備馬,我現在就去一趟,”林聖一口喝盡茶水,臉色沒有絲毫憤怒驚慌, 唯有平靜。
  “可幫主,那是莊孟設下的陷阱啊,”王二不解。
  林聖搖了搖頭道:“逃脫解決不了麻煩,就算我推遲,莊孟也會找個機會殺了我,他想要的是利益,而他想要的利益在我的手裡,所以他必須殺我。”
  “我們兩人之間,一定會死一個。”
  “而且,如今的我,或許已經有了翻桌子的資本。”
  王二聽此大喜:“這麽說,幫主你!”
  林聖淡然一笑,沒有說話,只是手中出現一朵搖曳的神秘紫炎。
  在手中,燃燒,
  扭曲著空間。
  …
  棗紅大馬飛奔在路上,其上有一白衣青年公子。
  背負一長刀,腰間還有一包裹著的事物,隱約能夠看見,似乎是一金鍾。
  林聖,給莊孟帶了一個小禮物。
  前世自古便有一個小禮節,去主人家時,手裡怎麽也得帶點禮物,一是尊重,二是面子。
  林聖這次遵守了這個禮節,他也帶了一個禮物,以表對主人的尊敬。
  一隻金鍾。
  純金打造。
  想必莊孟異常喜歡吧。
  林聖嘴角帶著若有若無的笑意,很快,就到了血狼幫。
  此時血狼幫大門前,正有一群人等在門口,為首者,正是莊孟與廣雲。
  “林幫主,好久不見!”
  “好久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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