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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第一道士》第141章 白加黑,對簿公堂
  兩刻鍾後,客舍大門處,來了三個衙差,還有一些役夫。
  “是何人報官?有何事發生?”
  三名衙差從客舍大門進入到大堂,抬眼掃了一眼大堂中的眾人,大聲的問了起來。
  當這三名衙差瞧見了眾人當中有一名道士之後,心中還奇怪,為何這裡還有一名道士。
  他們心中雖奇怪,但此時這家客舍發生了案情,必然要過問事情原由的。至於真要是涉及到道門之人,這事還真不是他們能處理得了的了。
  隨後,牽涉的兩方人員,開始向著這三名衙差大吐苦水,各自訴說著自各的難處。
  因這事涉及到諸多的錢財珠寶什麽的,還有這家客舍是不是黑店,這些衙差心中必然是有數的。
  “今接到有人報案,涉及的錢財眾多,各位都是下住在這客舍之人,需要隨同我們前往縣衙核驗排查之後,方可放諸位離去。”
  三名衙差中的一位,開始大聲的向著大堂中的所有人喊了一句。
  至於是不是需要如此,誰也不知道,哪怕鍾文也不清楚,這大唐律法是不是有這樣的規定,真要是有這樣的規定,那這裡的所有人,自然也是該需要去核驗排查的。如果沒有這樣的規定,那這事情,就顯得有些詭異了。
  大堂裡的眾人聽後,開始嚷嚷了起來,誰也不希望自己的行程被耽擱。
  更何況,這可是涉及到案子的事情,真要是不小心被卷入其中,吃官司那才是大事。
  “吵什麽吵,你們只是跟隨我等前去縣衙核查罷了,沒有偷盜,必然會放爾等離去。”
  剛才那位說話的衙差,看著大堂中的眾人嚷嚷,心有不快,大聲的喝斥了起來。
  “這位差人,我還得趕回家中去,我母親病重,可擔誤不得啊。”
  大堂中的一位中年人,滿臉的憂愁,向著衙差請求道。
  “是啊,我家中也是有著重要的事要去做的,這要是耽擱了時間,可就要出事的啊。”
  又是一位中年人站了出來,向著這幾名衙差抱怨道。
  “大家不要擔心,今日客舍當中,發生了偷盜案,我等身為衙差,自然要秉公執法,為去除諸位之嫌疑,只能請諸位隨同我等前往縣衙核查,當然,要是那位偷盜之人願意自行歸還的話,那到也可以省去不少的麻煩。”
  三名衙差中的一個,一直沒有說話的那位衙差,從後面走了出來,掃了一眼大堂中的眾人,開始說道。
  可就當他說話之時,他的眼神,一直往著客舍的老板身上瞄,更是瞄了兩眼那灶房門口的那位叫大黑之人。
  或許,他的這種眼神,別人沒有瞧見,但身在後面的鍾文,卻是一直盯著這三名衙差,這名衙差的每一個動作,每一個眼神,都不曾落下。
  鍾文心中了然,看來,此事卻如那位商賈所說,這家客舍就是一家黑店。
  而且,這家客舍黑店,還有可能有著衙差參與,更甚者,他們的頂頭上司什麽的,也有可能參與其中。
  其實這事對鍾文說來也很正常不過了。
  就如鍾文前世,很多的火車站啊,汽車站啊,碼頭啊什麽的,總是會鬧出不少的案子出來。
  不過,基本都是一些偷竊,或者坑蒙拐騙的行為。
  而這些作案人,實施的對像,就是旅客,打的就是旅客著急離去的心思,不願過多的被耽擱,這才使得他們屢屢得手。
  而如今,這樣的場景,在現於鍾文眼前,而這其中,更是有著衙差的參與。
  鍾文是個嫌麻煩事的人,同樣,也跟這些大堂裡的眾人一樣,不願過多的被耽擱時間。
  可就算是大堂裡的眾人們想即時離去,也基本是不太可能了。
  人離不去,事也結不了,時間也被擔誤了,說不定麻煩也開始上身了。
  諸多的煩惱,開始湧上眾人心頭,每個人,心中都在祈禱著此事不要惹上麻煩上身。
  大堂裡的所有人,都開始細聲的議論了起來。
  但他們所說話,基本也都是一些時間被耽擱之事什麽的。
  “既然沒人投案,那大家還是隨我一同前往衙門吧。”
  打頭的那位衙差站了好半天,也得不到一個回應,隻得開口說道。
  隨後,其中一名衙差,去喊了不少的役夫過來,開始引導著眾人,往著縣城走去。
  “這位道長,你屬於化外之人,此事相信與你無關,你就不必去縣衙了。”
  正當鍾文也正準備跟著眾人,前往縣衙之時,卻是被那名衙差給勸阻了。
  雖然,這名衙差所說之話,到也是尊重鍾文道士的身份。
  但是,鍾文卻是不喜他們這種作風,正欲前往縣衙,想把這個熱鬧從頭看到尾,想知道這其中,有哪些人參與當中,更是想知道,這唐朝的官吏,是何種模樣,又是何種辦案的方式。
  其實說來,鍾文還真的對這個時代的官吏有些好奇,畢竟,他見的官吏少之又少。
  雖說他也見過了一些衙差,甚至還見過了一位別駕。
  但他此次本就是遊歷天下,多看些事情,對自己的以後,必然是有所幫助的。
  “這位衙差,貧道也屬居住此客舍當中之人,必然跟諸位也是一樣有嫌疑的,如貧道離去,定然會被人猜忌,為了洗清貧道的猜忌罪名,貧道自願前往縣衙查證。”
  鍾文打手行禮,義正嚴詞的訴說道。
  那位衙差聽了鍾文的話,心中不喜。
  在他的心中卻是想著:本欲放你一馬,如今你非得鑽進來,可別怪我到時下手不留情。就算你是一位化外的道人,到了我們的地盤,可輪不到你來多事。
  “道長大義,既然道長願意前往縣衙核證,那,道長請吧。”
  那名衙差不再廢話,直接向著鍾文伸了伸手。
  “這位衙差,且慢,既然這家客舍中所有居住的客人,都需要前往縣衙核證查驗,那這客舍中的其他人,理應前往才是,為何唯獨隻去這家客舍的東家呢?”
  鍾文看著客舍當中的眾人被帶領出客舍,唯獨這客舍的夥計什麽的,都不曾被一起帶走,這就使得他感覺有些不對了。
  作案的主要人員不去,這案可就不好查驗了,可別到時候這些作案人員跑路了,或者把那錢財重新藏匿,那可就不好查找了。
  “道長所言甚是,你,去把所有人都叫過來,一起去縣衙。”
  那位衙差到也不怕是個麻煩事,直接點了一名役夫,開始把這客舍中的夥計什麽的,全部喊了出來,開始往著縣衙而去,鍾文也隨既跟上。
  一行幾十號人,走了近半個時辰,這才來到依長江而建的巴東縣縣城。
  此時的巴東縣城座落於長江北岸,而非南岸。
  不過,南岸也有著不少的居民居住,依山坡而分散建設的屋子,錯落於各處,就連北岸縣城,也基本如此,不過,北岸的屋子相對較多一些。
  縣城很小,長寬不到一裡,而且縣衙,座落於城南附近,離著城門也就百米遠的距離。
  “全部進到縣衙裡去。”
  三名衙差,推搡著眾人,往著縣衙大堂而去。
  縣衙很小,也才將將把這幾十人給塞滿。
  鍾文走在最後,同樣,也站在縣衙門口處不遠,眼睛掃望著這個縣衙衙堂。
  衙堂內的眾人,小聲議論著話,等著主事之人,前來問話過審。
  時過一刻鍾後,衙堂後面,行來了三位穿著打扮似官吏之人。
  “堂下眾人何事?事主趕緊出來辯明。”
  三位官吏落坐後,主座的一位年輕的官員,開始發起話來問道。
  “稟縣尉,我是碼頭明晨客舍的東家張明晨。今日這位客人說我所開設的客舍是黑店,他丟了東西,卻是怪到我客舍頭上來,還請縣尉做主。”
  客舍的店老板,在那位官員說話後,直接站了出來,開口把此事搞得他好像受了天大的委屈一樣。
  “稟縣尉,我乃蘇州人氏王重之,此行運送些貨物到瀘州,掙了些錢財珠寶,可昨日我入住的這家客舍,今日清晨醒來後,裝有錢財珠寶的包袱已是被偷,如果不是這客舍之人偷去的,又是何人所為?還請縣尉給草民做主。”
  那商賈王重之,被那張明晨的客舍店老板說的有些不喜,還未等縣尉再次發話,站了出來,直指張明晨所開的客舍是家黑店。
  站在衙堂的眾人,又開始竊竊私語了起來,把整個衙堂,弄得像是個菜市場一樣。
  聲音雖小,但這麽多人說著話議論著,難免稍顯有些吵了。
  “啪”的一聲,驚堂木拍響,把眾人說話的口給震得閉了嘴。
  “你們二人各據一詞,本縣尉也難辨是非,可有人證?”
  縣尉環視了一眼在場的眾人,凝神看向兩位事主。
  “稟縣尉,這是我的仆人,他可作為人證,還有在場的諸位,我們都是從同一艘船下來的,大家都瞧見了我背著一個沉重包袱的。”
  事主王重之直接把他的那位仆人給拉了出來,又是指著在場的眾人說道。
  “你的仆人可做不了人證,其他人,你們昨日可有見到他背著一個包袱嗎?”
  隨後,縣尉開始向著在場的眾人打問了起來。
  可是,縣尉的問話,稍顯有些嚴厲,更是帶著一種威嚴,好似在指示著眾人,必須依著他的話去做去說。
  畢竟,人家是縣尉,官職是在場所有人裡面最高的。
  同樣,在場的眾人,誰會願意去得罪一位縣尉,人家是官,你只是個民罷了,哪怕再不喜,也得回答。
  “我未瞧見過。”
  “我也未瞧見過。”
  “當時我沒注意,也沒瞧見過”
  “……”
  在場的眾人,不管是誰,基本回應縣尉的問話,就是一句,我不知道,我沒瞧見過。
  此案雖是夜客所為,依著正常的理解,他們確實不知道這丟了的是錢財珠寶,還是衣物什麽的,更何況,昨日下船之時,誰又會注意這些呢。
  哪怕有人真的看到那位商賈王重之背有一個沉重的包袱,可在這個時候,誰又會出聲來解釋一句呢?
  沒有人,沒有人願意惹上這麽一個大麻煩,更是不願參和到其中。
  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這也是常理之事,更何況在這個年代。
  “稟縣尉,在場的人,沒有任何一人見過他背有包袱入住到我的客舍,他卻是汙我家客舍為黑店,還請縣尉為我做主啊。”
  那客舍的店老板張明晨,聽見眾人的回應之後,心中暗喜。
  此事,只要坐實了這名商賈沒有背著包袱入住到客舍,那也可以洗脫他客舍黑店之名。
  當然,他的心中也同樣會要求這狀告之人賠償,至於賠多少,那就得看他的心情了。
  汙人家客舍是黑店,這個罪名,在這個年代,可不是一句話就能帶過去的,不賠得你賣身,就已是燒高香了。
  名聲,在這裡,可是重中之重。
  “王重之,在場的眾人,並未瞧見過你背有包袱,你還有何話可說?”
  縣尉坐在案桌後,冷眼望著堂下的王重之,厲聲問道。
  “縣尉,我真的背有包袱的,縣尉,我真的背有包袱的,包袱中有不少的錢財珠寶的,縣尉給我做主啊,嗚嗚嗚嗚。”
  事主王重之,哪裡會料到結果會如此的,在場的眾人都不願站出來給他作證,他所丟失的錢財珠寶, 估計難回到他手中了。
  心中的委屈與痛楚,頓時湧上心頭。
  辛辛苦苦了近一年,所積攢的錢財,一夜之間,消失不見了。
  任是誰,都得哭鬧於衙堂,更何況是一位對錢財如此看重,且又小氣吝嗇的商賈。
  隨之,這位事主王重之,癱坐於堂下,大哭了起來。
  站在衙堂門邊的鍾文,看著這場很有意思的審案,覺得好像並沒有如他所期待的那樣精彩,只是認為好像是小孩子打架一樣簡單之及。
  沒有所謂就地取證,也沒有所謂的隔離審問,更是沒有細問事主的錢財樣式以及多少。
  有的,也只是在衙堂的大眾問話。
  而衙堂的一邊,一名書吏,一直拿著毛筆,在紙上寫著什麽。
  而另一個官吏,桌前鋪著好些本書冊,估計就是唐朝的律法吧。
  鍾文不知這衙堂審案是個什麽樣的流程,更是不知道這唐朝的律法如何。
  但依著鍾文前世所看過的電視劇來說,眼前的這一幕,絕對不是所謂的審案。
  當然,或許這其中有什麽原由,更或者有什麽規定,他也是不知道的。
  其實說來,唐朝的審案問話,確實如此。兩方的事主,必須在這衙堂中問答過審,這也就是所謂的對簿公堂之說。
  上有主官審問,側有吏員記錄,更有律法條規依據。
  一切,都顯得挺符合規則,同樣,也符合時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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