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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瘋回路轉》第234章恐婚姐姐不怕事(五十四)
大姐吃完午飯去研究室觀察新項目,不到晚上五六點怕是回不來,趁著大姐不在家,她去大姐房間搜查一番。

 雖然這種行為不太好,也有礙道德,但也是無奈之舉,等大姐回來,她再向大姐負荊請罪,賠不是

 悄悄地從樓下取出備用鑰匙,笑梓風偷偷摸摸地走上二樓。

 “可惡!不要臉的賤人,早晚有一天不得好死。”憤懣地望著快速合攏的大門,胡鮮花氣不過地從地上撿起石頭砸在門上,破口大罵。

 笑梓明這個狐狸精,長得不怎麽樣,心眼卻壞得很,妖裡妖氣勾引這個勾引那個!

 還有笑梓風這個王八蛋,沒輕沒重,折得她手都快斷了。

 咬牙切齒地狠狠踹了幾腳門,大門緊緊晃悠一下,但……

 哎呦喂,好疼啊!

 胡鮮花面孔猙獰地抱著右腳,疼得眼淚鼻涕混成一團。

 這家人,從人到門都壞得很,就知道欺負她!

 啊啊啊!

 “鮮花,你怎麽了?”林曉玲挎著籃子經過門口,看見胡鮮花表情猙獰地抱著腳,好奇的問道。

 鮮花不是不喜歡笑梓風,怎麽會在她家門口待著?

 聽見好友的聲音,胡鮮花立馬收斂著表情,忍著疼痛放下腳,淡定的詢問:“沒事,腳有點抽筋。不過小玲,你幹嘛呢!”

 “我?還不是孩子鬧得,老大嚷嚷著要吃肉,可家裡哪有肉。但老大鬧得不行,我隻好去河邊走一趟,看能不能逮個魚回家。沒想到今日的魚有點傻,捉了一個估摸有一斤的鯽魚。”

 “鯽魚?運氣不錯啊!”

 “還成,大概是老天爺憐憫吧!”林曉玲重重地歎口氣,眼睛無神地看向天空。

 嫁了一個那樣的人,吃沒吃,穿沒穿,似乎只要活得下去,便是上天的贈予。

 “小玲,你怎麽變成現在這樣不死不活的模樣?”

 “你不懂!”

 “切,我不懂?放屁,咱倆從小相識,可以說穿著同一條開襠褲長大,我有什麽不懂?”

 聽著胡鮮花的反問,林曉玲無奈地搖了搖頭,將挎在胳膊肘的籃子轉到另外一隻手臂,不懷好意地問道:“鮮花,你同你男人洞房了嗎?”

 “沒呢,我怎麽可能同他洞房?”胡鮮花不假思索地回答。

 “沒洞房?那他不生氣,不打你?”

 “生氣,他敢嗎?打我,他敢嗎?他打小在村裡無爹無娘,之所以活到現在,全靠我爹幫忙,娶我,是他的福氣,還妄想奢求其他?”胡鮮花不屑地冷哼一聲,輕蔑地說道。

 她男人?

 沒有夫妻之實,也沒有結婚證,算什麽是她男人。

 她的男人,隻可能是……

 抬頭看向隔壁家的兩層樓房,胡鮮花唇角露出勢在必得的笑容。

 她的男人,隻可能是陸亮!

 順著胡鮮花的眼神看向陸亮甲的房子,林曉玲難以置信的問道:“鮮花,你不會還在想著陸亮吧!”

 “對啊,我不想他想誰。從他救了我開始,我的心無時無刻不牽掛他!”

 “可是你已經嫁人了?”

 “小玲,你何時變得如此迂腐?就算我嫁了人又如何,又沒有領結婚證,並且我也還是黃花大閨女。”

 望著胡鮮花冥頑不靈的模樣,林曉玲竭力想要勸阻,結結巴巴卻又不知要說些什麽!

 “可是……”

 “沒有可是,從小到大,只要我看上的東西就一定屬於我。”

 “陸亮不是東西,他是人,活生生的人。”

 “小玲,你以前不這樣,怎麽自打結了婚,你就處處同我唱反調?”見林曉玲一個勁同她唱反調,胡鮮花不高興地質問。

 小玲沒結婚前,她們倆相配至極,她打人,小玲拿棍;她搶零食,小玲隻管吃。

 小時候的她們,是最佳搭檔,乾過很多轟轟烈烈的事,比如燒麥子,點柳絮,打小孩!

 怎麽她一結婚,就像是被唐僧附身,嘮嘮叨叨,廢話說個不停,活像是在念經,煩人。

 “我不是同你唱反調,而是我被生活打磨了菱角。快到做晚飯時間,一邊走一邊聊吧!”

 聽到胡鮮花真誠的問話,林曉玲苦笑著揚起唇角,目光無神地看向快落山的太陽。

 年少輕狂,她做了許多錯事,這也是她在結婚後才曉得的事情!

 鮮花,是她年少時的唯一朋友,即使她只是她的跟班,但對她來說,鮮花就是她年少時追逐的光芒!

 “你也知道,我結婚是因為家裡需要錢,大哥要蓋房,二哥要結婚,這都需要錢,可家裡沒有,要怎麽辦?”

 “最好的方法是嫁了我,從中賺取嫁妝費,我本是家裡唯一的女孩,但卻一直不得爹娘喜歡,如今有這樣便宜的事,爹娘怎麽可能當過。”

 “爹娘為了給大哥二哥湊錢,找我婆家要了很多很多彩禮,幾乎是我婆家的全部家底!”

 “我婆家三代單傳,就我男人一個兒子,為了娶媳婦,他們也是煞費苦心。”

 “娶了媳婦,家底卻光了!彩禮錢全部被我爹娘拿走,可想而知,婆家對我會是什麽態度!”

 “鮮花,你知道兩天吃一頓飯,一個月隻用一碗菜籽油是什麽感覺嗎?”

 “每次吃飯就像是在咀嚼野草,但腹內空空如也,餓得你根本沒有腦力去思考飯菜是什麽味道。”

 “大哥的房子蓋好了,二哥也如願以償娶了老婆,誰還管我的死活。”

 “剛結婚的那段時間,真難熬啊!”挎著籃子走在鄉間小道,感受踩在腳底松軟的泥土,林曉玲瘦黃的小臉露出淒苦的神色。

 沒嫁人之前,她一直以為嫁了人就能得到幸福。

 但嫁人之後,她的苦難才剛剛開始!

 婆家嫌她要的彩禮太多,整日對她陰不陰,陽不陽。

 娘家嫌她長得醜又無用,對她就像對待一條野狗,有用時就安慰幾句,沒用時一腳踹開。

 算起來,還是跟在鮮花身後的那段時光最令人懷念,有吃有喝,還能暴打欺負過她的那些臭男生。

 可惜, 美好的時光總是很短暫!

 “小玲,不是我說你,你怎麽能把自己過得那麽慘?”

 慘嗎?

 好像有些慘,不過不由得她啊!

 人生在某種家庭,就得學會報恩,從小爹娘教育她要讓著兩位哥哥,要懂事,不然就沒飯吃。

 等她再大一點,爹娘又告訴她,要懂得在娘家賺錢,要懂得為大哥和二哥犧牲。

 她聽爹娘的話,她拚命的想要做到最好,可是他們為什麽連正眼都不看她?

 同是孩子,為什麽大哥和二哥就能蓋上好的棉被,穿齊整的衣服,而她只能蓋破破爛爛,泛黃的舊棉被,穿大哥二哥不要的破衣服。

 她不懂,直到現在她依然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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