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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末世狂想曲》第三章 人與怪物
  第二天,唐森早早地起來了。

  他先鍛煉了兩個小時,出了足夠的汗水之後,接著補充了食物和水分,穿戴整齊,趁著陽光剛剛升起不久,他準備出門趕路,要趁白天的時間,盡可能地走足夠遠的路。

  他沒奢望一天就能走80公裡,以他現在的體力,完全能輕松做到,但那不現實,光是要避開城市裡橫行的喪屍,就要絞盡腦汁、費心費力。

  他的計劃是,一天走1到5公裡左右,甚至如果遭遇意外情況,可能還必須停留下來,所以他最壞的打算,在兩個月內走到那個人類聚居區就是成功。

  摩托車頭盔、烏龜戰甲、平底鍋護心鏡、生命1號戰斧、水壺以及昨天挖的樹根,一身臃腫但還不算累贅,同時他換下了那條花裡胡哨的秋褲,穿上了一直沒舍得穿的從某個名牌店裡帶出來的牛仔褲,畢竟可能會遇到別的活人,辣眼睛的秋褲還是算了,同時牛仔褲的口袋裡也可以裝一些能用得上的小玩意。

  趁著豔陽高照,唐森開始趕路。

  和以前出去找食物一樣,他都走得很小心,盡量不發出聲音,也從不去踩那些看不清的地面。

  人類聚居區在這個城市以北的位置,唐森看了下,恰好是太陽升起的反方向,也就是在西方,這樣他就不用擔心迷失方向了。

  當然,首先是要走出這個城市,近三年時間,他都生活在這裡,原本就算對附近不說了如指掌,也能用駕輕就熟來形容,遺憾的是他的活動范圍始終有限,三年時間也才換過幾個地點。

  所以他對這座城市,基本是處於陌生狀態,城市的北邊,更是他未曾踏足過的領域,這等於新開了一個地圖副本,而他將要成為探索先鋒中的一員。

  不過周圍5公裡是他熟悉的地域,就算閉起眼睛,他也能分清楚附近的道路,所以這起步的5公裡,是相對安全和輕松的。

  唐森準備這一天就走出他所熟知的范圍,然後慢慢探索,一直到走出這座充滿了死亡和恐怖的鋼鐵城市。

  5公裡,5000米的路程,唐森盡量避開那些危險的區域,在下午2、3點鍾的時候,終於來到了5公裡范圍的邊緣地帶,再往前走,就是陌生和未知的世界。

  他休息了一下,補充過食物和水,準備找地方安營扎寨了。

  雖然距離太陽下山還有一段時間,但這時候趕路已經不現實了,首先要找個足以度過今晚恐怖之夜的安全地方,否則等天快要黑下來的時候找,那除非運氣足夠好,一下子就找到了,否則太陽一下山,就是喪屍狂歡的時間。

  唐森不相信幸運,他一個人能在這一千多個日子裡活下來,而且越活越滋潤,完全是他自己努力的結果。一開始,他也不是一個人,天降災難之時,他和一大群人一起逃亡,可身邊的活人每天都在減少,越來越少,直至只剩下了他一個。

  安營扎寨的地點,最好是找個門窗沒有被破壞過的房子,首先,喪屍不懂得開門,它們都是直接暴力破門,所以門窗安好,代表著有很大的幾率裡面沒有喪屍。

  其次,門窗安好,也有助於躲藏,至少與外界的恐怖隔離開了。

  原本樹上是最佳的藏身點,周圍也有不少大樹,但夜晚除了喪屍之外,還有別的可怕東西在活動,那些變異的生物,對於血肉的渴望完全不下於喪屍,甚至因為它們還保留有變異前的腦子,這一點比喪屍更加可怕。

  唐森絕對不會把自己的身體暴露在野外,

所以找一棟完好的房子,是當前之急。  他在附近搜尋了一圈,大約二三百米的樣子,沒有找到理想的房子,只能繼續朝前找。

  背著一身龜殼的他,渾身已經汗流浹背了,不是累的,是熱的,但他必須承受這份酷熱,因為安全大於一切。

  白天的喪屍盡管都躲在黑暗的地方沉睡,但也不代表它們不會出現,昨天去挖樹根時碰到的那一隻喪屍就是明證。

  又往前走了百來米,唐森終於發現了一個很符合他要求的房子,門窗俱全,除了斑駁的外牆在述說著它曾經遭受過的可怕襲擊之外,一切都很完美。

  唐森走上前,試著用手推了推,房門紋絲不動。

  他轉了轉門把手,同樣轉不動,裡面被反鎖了,遇到這種情況並不意外,因為災難來臨時,很多人逃跑之前帶上家中的值錢東西離開,都會把門鎖上,以期望某一天災難過去,可以再回到這裡。

  這一點難不倒唐森,他從口袋裡掏出一根細細小小的鐵絲,在尖端彎了一個小小的勾狀,又拿出另一根鐵絲,如法炮製,然後兩根鐵絲一起伸進了鑰匙孔裡,幾乎不用幾秒鍾,就聽“啪嚓”一聲,裡面反鎖的裝置被撬開了。

  接著,唐森轉動門把手,很輕易地轉開了,推門而入。

  明亮的陽光透進房子裡,塵土飛揚,唐森拿手揮舞著,其實他知道這樣做沒有多大作用,只是下意識地要把在眼前飄飛的灰塵掃開。

  很顯然,這裡已經很久沒有人來過了。

  盡管如此,唐森依舊手握消防斧,小心翼翼地走進去,這是他養成的習慣,在任何陌生的地方,安全第一。

  穿過玄關,來到客廳,裡面的景象讓他吃了一驚。

  這裡居然有人。

  兩個人,一大一小,都趴在了地板上,全身乾瘦發黑,早已經成了兩具乾屍,張大的恐怖嘴巴似乎在咒罵著命運的不公。

  唐森沒有去打擾這兩具可能是房子主人的乾屍,其實不用多看就知道他們是餓死的,對末世的人們來說,或許餓死是一件值得慶幸的事,因為至少不用被更加可怕的喪屍給生吞活剝了。

  他在房子裡找了一遍,沒有發現有用的東西,能吃的東西都被吃光了,甚至連武器都沒有,廚房裡的菜刀鍋鏟之類,一件不剩,全部被人帶走了。

  末世裡,趁手的鐵器無疑是最寶貴的,哪怕是一個指甲鉗,估計都不會有人放過。

  當然,唐森不是來搜刮的,他只是想找個安全的地方休息。

  客廳中的兩具乾屍表明,這裡很安全,沒有喪屍和變異生物,否則兩具乾屍不可能還保持著這麽完整。

  有了安全的庇護所,唐森也輕松了下來,接下來,趁著有時間,他準備出去好好探索一下周邊的環境,以便明天能走的更順利一些。

  把樹根和水壺之類暫時用不上的東西留下來,唐森全副武裝,把門關好,靜悄悄地出發了。

  與他之前所生活的地方一樣,這裡的白天除了風吹樹葉的聲音,幾乎完全聽不到別的聲音。

  他行走在太陽直射的馬路中,兩旁是各種高樓大廈和商場店鋪,空洞洞的,一副破敗景象,讓人看了心底直發寒。

  一步、兩步……就這麽一邊走,一邊四處戒備觀望,差不多快要走到這條馬路的盡頭時,前面的十字路口,突然傳來了一個怪異的聲音:“嗚哇~~”

  唐森心中一跳,馬上蹲到一輛殘舊的汽車後面,緊貼著車身,無論白天和黑夜,聽到什麽生物發出的怪異聲,都絕對不能大意。

  唐森不知道那是什麽東西發出的聲音,但是某種動物發出的卻可以肯定,這無疑是恐怖的,因為聲音的主人很有可能就是可怕的變異生物,喪屍可不會發出這種聲音。

  他不敢有什麽動作,甚至連呼吸都放緩了。

  “該死的,把它的嘴堵上,你不要命了嗎?”一個刻意壓低的嗓音傳來,更讓唐森心跳加速,有人?而且就在前面的十字路口不遠。

  “它把繩子咬碎了,我有什麽辦法?”另一個同樣壓低的聲音響起,他在抱怨那個罵他的人。

  “把鋼條塞進它嘴裡,再叫的話就捅死它。”最先發出聲音的那個人說,他的嗓音比較低沉,隱隱地帶著一股殘酷感。

  “知道了。”另一個人應道, 他的聲音比較尖細,像個女孩子,但從聲音中可以聽出來,是個男人無疑。

  聲音到這裡就結束了,只能隱約聽到一些輕微的腳步聲和什麽東西的掙扎聲。

  唐森縮在車後面,猶豫著是否出去打個招呼,畢竟有兩年多沒有見過一個活人了,第一次覺得別人的聲音是如此親切。

  “長子,你說80公裡外,真的有什麽聚居區嗎?”這時,尖細的聲音又響了起來,唐森壓下了衝出去的衝動,想聽聽他們的說法。

  “這種時候,誰會跟你開玩笑?”低沉的嗓音說,“別廢話了,我們要盡快離開這裡,那東西說不定正在到處找我們。”

  “那到底是什麽怪物,皮毛那麽厚,我一刀砍下去,明明砍中它的身體,它連根毛都不掉,變異的生物有那麽可怕嗎?”尖細的聲音說道。

  “誰知道那是什麽鬼東西,總之別廢話,如果那東西追上來,我們就用它的崽威脅它,等離開這裡,再用炸藥送它們一家團聚。”低沉的嗓音說。

  還真夠狠的!

  唐森聽得暗暗點頭,在末世中,就要狠,不但對自己狠,對別的東西更要狠,因為只有這樣,才能生存下去。

  不過他對他們嘴裡說的怪物倒非常好奇,他此前雖然碰到過變異生物,但基本都是小型的,而且皮毛絕對不像他們說的那麽厚,他一斧子下去,還是可以輕易地把它們開膛破肚。

  “嗚哇——”

  好奇間,唐森隻覺頭頂上一暗,一個什麽東西迅如閃電地從他上方一躍而過,衝向了兩個聲音傳來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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