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穴裡,麒麟一家三口正在大快朵頤,吃的是那隻被公麒麟一嘴斷喉的白虎。
唐森等在一旁,他要等它們吃完,才輪到自己。
母麒麟卻在這時撕咬下一大塊肉,遠遠地扔了過來,唐森一愣之後驚喜不已,這待遇絕對提高了,要知道平時他只能等它們吃完才能享用的。
今天這小麒麟沒有白救,或許,他能憑借這次的“救命之恩”大搖大擺地離開也不一定。
眼前的一大塊肉足有他身體大小,唐森還沒來得及高興太久,就不得不為難起來,這要吃到什麽時候?
要是放在一個星期前,他會欣喜若狂地保存起來,但現在每天公麒麟都會抓捕獵物回來,每天都有新鮮的烤肉吃,誰還吃過期的?
吃了大約五分之一左右,唐森實在撐不下了,這還是因為他體質遠超普通人類,才能勉強吃下這麽多,再多的話,估計肚子就要爆了。
口舌乾燥得厲害,天天吃烤肉,喝的是獸血,跟野人差不多,已經有好長一段時間沒喝過水了。
唐森乾咳了幾下,他從沒見過麒麟一家三口喝水,就好像它們不用喝水一樣,但他不同,每天喝獸血也不是辦法,必須弄點淡水喝喝。
可惜巢穴裡全是沙土熔煉成的玻璃結晶體,根本不可能有水,而且這段時間都沒下過雨,就算巢穴裡有一些小坑坑,也沒有雨水可存儲。
他決定出去弄點水喝,就看麒麟一家是否會像之前那樣阻止他了。
唐森先試著來回走動,麒麟一家三口完全無視他,接著他又走遠了一點,它們還是沒有反應,等到他快要離開這片玻璃林了,“哞”的叫聲頓時傳來,聲音裡帶著濃濃的警告意味。
唐森回頭看去,發現公麒麟正居高臨下的俯視著他,母麒麟和還在地上裝死的小麒麟也瞪眼過來,他訕訕一笑,乖乖地走了回來。
看來救命之恩並不能讓他獲得自由,最多比之前活得滋潤些,但想要離開這裡,還是慢慢等機會吧。
“哞。”小麒麟在母麒麟的精心照料下,加上吃了食物,身體已經恢復了大半,雖然外表看起來還是很淒慘,不過卻能站起來了,還能活蹦亂跳地跑在唐森面前。
這次它沒有直接噴火,而是瞪大獸眼,緊盯著唐森。
唐森被盯得有些發毛,退開了一步,它又靠了過來,腦袋一頂,直接把唐森頂了個趔趄,要不是他擺動雙手平衡住,差點都摔倒了。
畜生果然是畜生,剛剛救了它一命,居然這樣回報自己。
唐森心裡暗罵,小麒麟又湊了過來,大腦袋開頂。
還來?
唐森後退一步,它就前進一步,非要頂到他不可,執拗,但看起來好像沒有惡意?
唐森心中一動,停止了後退,這次做好準備之下,小麒麟的腦袋頂在身上,也不過是讓他身體顫了一顫。
接著,就見它伸出舌頭,開始舔舐他的身體。
這小混蛋,是在跟他表示親近?
果然,舔了他一陣之後,小麒麟直接躺下來,露出了因為鱗片剝落而看起來很淒慘的腹部。
唐森知道,一般動物這樣躺下,那就表示不設防順從,畢竟腹部可是軟肋,除非是認為不會傷害它的人才這樣。
唐森試著上前摸了摸它的腦袋,公麒麟和母麒麟都沒有什麽表示,看來它的父母也放心它這麽做。
“哞——”
似乎被他摸得爽了,小麒麟在進行友好地回應。
唐森一直懷疑,這種麒麟是不是牛變異的,因為竟然發出的是牛叫聲,而不是聽起來威猛的那種如同老虎的叫聲。
吃過了“午餐”,公麒麟和母麒麟又開始進行喜聞樂見的活動了,小麒麟被摸了一陣,迷迷糊糊地睡過去。
唐森吃得太飽,準備到處走一下消化消化,反正不離開兩隻大麒麟的視線就可以了。
說起來,在這裡這麽多天,他還沒有仔細逛過這片巢穴,中間是一大塊平坦的結晶體廣場,是麒麟一家三口的休息區,也是公母兩隻麒麟的辦事區。
四周則是不規則的結晶體玻璃林,一根根像竹筍一樣,看上去像是為了保護中間地帶而特意設置的。
其中,在東邊,有一塊最大的結晶體,高約二十米,長在三十米左右,像一面大大的屏風。
唐森不知道“屏風”後面是什麽,但之前偶爾見公母兩隻麒麟進去過,也不知道幹什麽。按理說,就連做一些羞羞的事情,它們都是光明正大的,還有什麽是需要隱藏的?
反正眼下也無所事事,加上初步取得了三隻麒麟的信任,他決定去那裡看一下。
一開始還有些擔心兩隻大麒麟會阻撓,但走過去時,發現它們只顧著爽了,或者認為那不是什麽重要的地方,完全對他不理不睬。
唐森放心了,輕松地繞到了巨大的“屏風”後面,頓時吃了一驚。
這是一片平坦的開闊之地,大小剛好和“屏風”的長度相當,而在中間的位置,是一個方圓七八米的水池,水池裡的水清澈見底,不過沒有任何植物或動物罷了。
看到這個,唐森恍然,原來麒麟不是不喝水,而是躲起來喝,實在太狡猾了。
他正好口乾舌燥,走過去用手捧起一捧水,感覺不像是平時喝的淡水,有點黏黏的,仔細聞聞,還帶著一些淡淡的腥氣和焦味,這股味道好像在哪裡聞過。
他突然想了起來,當初大麒麟從嘴裡噴出一口氣,直接把他噴暈了,聞到的味道就是這樣的,或許因為它經常在這裡喝水,所以水裡有它的“口臭”味一點也不奇怪,既然它們能喝,他應該也能喝。
唐森先試著嘗了嘗,味道與水差不多,能喝。接著直接趴地上,整個腦袋埋下去,咕隆咕隆地喝了個飽。
很久沒喝過淡水了,喝完之後,感覺身心都舒暢了,比獸血好太多了,以後也不用喝那腥膻的血液,可以來這裡喝水。
……
綠蔭的某處邊緣地帶,一行五人正在謹慎穿行,鳳、白和龍,還有老王以及那個叫王燕的女人。
他們來時是十人隊伍,現在只剩下了五個。
“白,已經半個月了,你們確定還要找嗎?”老王語氣裡微微帶著不耐煩,要不是已經確定了出路,他才不會奉陪留下。
“唐森是我的隊友,沒有看到他的屍體以前,我不會離開。”白瞥了他一眼說道。
老王皺了皺眉,閉嘴不說了,和白不同,他親眼看過另外三個隊友的屍身,所以就算想找,也沒機會找了。
幾人繼續往前,前面突然出現了一片焦黑的開闊地帶,焦黑的區域裡,任何東西都變成了焦炭,沒有一點別的色彩。
“看來那隻大家夥來過這裡。”老王抓起一把地上焦黑的殘屑,確定這是好多天以前留下的,心裡稍稍松了口氣,“已經過去一段時間了。”
“嗯。”白點了點頭,他也捏起了一把殘屑,附和他的說法。
“那是什麽?”王燕眼見,似乎發現了不一樣的東西。
鳳順著她手指的方向看去,臉色不由一變,連忙跑上前,撿起地上的東西,是一把消防斧。
“是唐森的。”鳳目光僵住。
白臉色凝重,唐森的武器在這裡,那他在哪?
“看這裡。”老王也有了發現,指著中間的某一處地方。
幾人快步走過去,發現那是四個巨大的足印,每一個都比人的身體還大,這讓幾人又是面色一變,如果說,之前只是猜測的話,那麽現在就變成了現實。
“白,死心吧,沒有人能從那隻大家夥嘴裡逃生。”老王遺憾地搖了搖頭,“當時它是沒有對我們趕盡殺絕,否則我們沒有一個人能逃出來。”
白痛苦地閉上了眼睛,鳳緊抿著嘴唇。
“好,我們回去。”經過一段時間的思考,白臉色肅穆地下了決定,鳳,握緊了手中的斧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