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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末世狂想曲》第七十四章 再遇
  在議事廳附近逛了一圈,實在無聊,唐森又來到了北區,徐岩苗幾人好像就在這邊擺攤。

  北區的街市,一如既往地繁華,吆喝聲充斥著大街小巷,讓人恍惚回到了末世前。

  唐森不知道徐岩苗幾人擺攤的具體地點,一路走來,兩邊的店鋪和攤檔倒是吸引了他不少的注意力。

  這裡除了最常見的食物外,還有很多雜七雜八的東西,小刀、鐵鍋、舊書、雜志、碗筷……幾乎無所不包,更奇特的是,還有手機“專賣”店。

  末世下,手機等一切電子產品無法使用,更不用說沒有電連機都開不了,但就是有人在賣,都不知道擺出來誰會買。

  至少唐森可以確定,自己不會買這些無用的東西。

  走了小半條街,依舊沒有見到徐岩苗幾人,唐森很有耐心,反正時間也多,他一邊走,一邊看。

  忽然,他目光定格在一處路邊攤前。

  那裡,擺攤的是一對中年夫婦,還有個小孩就坐在兩人中間,好奇地打量著路上過往的行人。

  唐森暗叫一聲好巧,這兩大一小不正是他在路上遇到的那隊人中的一家三口嗎?其中的小男孩還對他有“一飯之恩”,他們也來到了聚居區。

  三人攤前賣的是一把柴刀,以及一把菜刀,還有一張獸皮,唐森看著很眼熟,獸皮上的短毛是青色的,雖然沒了腦袋和利爪,但已經打過不少次交道的他知道,那是圓耳狼的皮毛。

  估計是當時被自己殺的那幾隻圓耳狼留下的,被他們剝了狼皮也不意外,也許還吃了狼肉。

  至於柴刀和菜刀,那原本就是夫婦兩人的武器,可能是因為覺得來到安全的聚居區裡,已經派不上用場,加上囊中羞澀,所以才決定賣掉。

  這一點並不稀奇,唐森走了小半條街,就發現了好幾個這樣的攤子。如果沒有出去狩獵的打算,那武器留在身邊確實就沒什麽用了,還不如賣了換點更實際的東西。在末世裡,鐵器尤其是刀具,還是有一定的價值的。

  此時,就有三個男人停在攤前看,他們似乎相中了那把保養得很好的柴刀。

  “老板,這把柴刀怎麽賣?”看了半天,其中一個長著一張長臉的男人詢問起來。

  “一斤粗鹽。”一家三口中的父親毫不猶豫地比劃了一根手指,顯然他早就定好了價。

  “這麽貴嗎?我在前面看,人家隻賣半斤。”長臉男人有些不滿,還拿別人來比較。

  “這把刀是我精心養護的,每次用過之後,我都會重新打磨,你們可以看看,上面沒有一點缺口。”那位父親說。

  長臉男人似乎認可了他的話,或者是沒有可供反駁的地方,他又指了指菜刀說:“那這把菜刀呢?”

  “菜刀只要半斤鹽。”那位父親說。

  長臉男人考慮了一下,說:“這樣吧,兩把刀一斤鹽,再送我們這張皮。”說著話,他把手伸向了那張圓耳狼的皮毛。

  “不行。”那位父親一手壓住他伸過來的手,沉聲說道。

  長臉男人眉頭一皺:“老板,你這是什麽意思?”

  “你說的價格我不能接受,加上這張狼皮的話,最少要三斤鹽。”那位父親說。

  “三斤鹽?你乾脆去搶劫算了!”長臉男人誇張地大叫起來,似乎想要引起旁人的注意,“老板,你這生意做得不地道啊,要照你這樣賣法,那誰還買得起東西?”

  那位父親不說話,身邊的妻子似乎有些緊張,

抓了抓他的胳膊,小男孩則是一臉好奇又驚恐的表情,死死地抓緊了母親的衣服。  “這樣吧,我再加半斤鹽,買下你的兩把刀和這張獸皮。”長臉男人說道,還擺出一副我已經退了一步的嘴臉。

  那位父親依舊不松口:“三斤鹽,要就拿去。”

  見他不為所動,長臉男人失去了耐心,他冷冷一笑,指著狼皮說:“這張皮不是你們的吧。”

  “是我們的。”那位父親沉聲說道,隱隱感覺到了一些不對勁。

  長臉男人冷笑不止:“這可是二級變異生物疾風狼的皮毛,老板,不是我看不起你,疾風狼可不是光憑一個人就能殺死的,倒是我聽說,最近有一家大皮貨商店裡糟了竊賊,你這張皮……”後面的話沒說完,但意思已經很清楚了。

  “這張皮絕對不是偷來的。”那位父親怒目而視。

  “那你說是怎麽來的?”長臉男人說,他身後的兩個同伴緊緊地盯著他。

  “是我一位朋友殺死留下的。”那位父親說。

  “哈哈,這可真好笑,先不說你那位朋友能不能殺死一頭疾風狼,就算能殺死,他會把疾風狼皮留下給你?這樣的朋友你還有多少,給我來一打。”長臉男人哈哈大笑,就像聽到了這個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話。

  “信不信隨你們。”那位父親乾脆不解釋,反正解釋了也沒用,這張狼皮既不是偷來的,也不是搶來的,他問心無愧。

  “老板,我再最後問一遍,一斤半鹽,買下你所有的東西,你可要想好了,這附近可是經常有護城隊的人巡邏,要是知道這裡疑似出現了贓物,我可幫不了你。”長臉男人冷冷地威脅起來。

  “沒錯,要是被護城隊的人抓走,不說一粒鹽都得不到,可能還會被懲罰,比現在還淒慘百倍。”他身邊的兩個幫凶在起哄。

  那位父親握緊拳頭,身邊的妻子抱著他的胳膊,似乎想讓他息事寧人,乾脆賤價賣了算了,可他卻堅決無比:“就算護城隊的人來了,我也是這樣說,你們要買,三斤鹽,拿走,不買,就請走開。”

  “心虛了,想趕我們走?”長臉男人冷笑道,“我給你一個機會,你告訴我們,你那位朋友在哪,只要你叫來那位能殺死疾風狼的朋友,我馬上就走。”

  那位父親頓時被說得語滯, 因為他根本不可能找來那位朋友幫他作證。

  “怎麽樣,叫不出來吧,因為根本就沒有。”長臉男人冷笑連連,心中早已認定根本沒有那樣的朋友,以己度人之下,換了他,就絕對不可能把一張珍貴的二級變異生物的皮毛讓給別人,再親近的朋友也不行。

  越來越多的人看過來,似乎都被這場熱鬧吸引了,身處焦點的就是那一家三口,其中的妻子已經附到丈夫耳邊說了什麽,可見她有多麽焦慮。

  那位父親猶豫片刻,可能就要答應下來,唐森已經擠進了人群裡,雖然不願多管閑事,但這一家三口也算與他有緣,他直接走到攤位前蹲下,抓起了那塊狼皮:“皮不錯,總共三斤鹽是吧,我要了。”

  一句話,打破了現場的僵局,那個長臉男人眼見就要得手,半道卻殺出了一個程咬金來,頓時火冒三丈:“光頭,這裡沒你的事,滾開!”

  唐森站起身,閃電般探出手,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腕:“你說什麽?我沒聽清,麻煩再說一遍。”

  “痛、痛……快放開我!”長臉男人痛得大叫,感覺骨頭都快被捏碎了,身邊的兩個同伴也怒目而視。

  “故意栽贓嫁禍,以極低的價格強買貨物,這等於破壞市場秩序,城門外的石碑上,可不會缺少刻名字的地方。”唐森咧嘴一笑,露出了一個大大的笑臉,只是配合著光溜溜的腦袋,看著很滲人。因為城門外石碑的正面,刻著聚居區的守則,而背面,則刻著那些作奸犯科被處死的人的名字,所以,那也是一座墓碑——一座獨屬於壞人們的墓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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