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強的回答很低調,但卻最強大,他的老同學李天樂,領導李勇副部長,與張顯廳長,這是怎樣的存在?這哪裡是低調,分明是**裸的得瑟啊!
對黃偉強破壞會議程序,影響領導工作情緒一事,山縣組織部沒啥反應。 M即使一把手的組織部長也沒反應,好像這一切都沒發生似的。
但隨著大叔國總.統訪問結束,山縣組織部開始有了動靜,組織部長將黃偉強請到辦公室,意味深長的告訴他,要給他加擔子了,要他有心理準備。
隨後不久,破格提拔年輕有為的組織部黃偉強同志,為綜合處處長的提案擺在山縣常.委會上討論。
一個小科長的資料擺在常.委會案頭,這本身就是件很詭異的事情,但它卻偏偏又發生了。組織部內部的小事情,一般不會上升到,在山縣常.委會上討論的誇張程度。
可組織部綜合處處長不是個小職務,而是重要職務,那可是與組織.部副部長,僅相隔一線間的實權部門啊。
首先在常.委會上,山縣縣委蘇書記就表現出,高調支持提拔黃偉強,為組織部綜合處的處長態度來。
會議以舉手表決的方式,全票通過了山縣組織部,關於任命黃偉強為,組織部綜合處處長的提請報告,並當即任命黃偉強為組織部綜合處處長。
黃偉強之所以能夠破格通過這份任職提請報告,與組織部長有著絕對的乾系。他在每位常委的資料中,都留有手寫條子,這條子很簡單,就三個字“李天樂”。
就這十分普通的三個字,卻有著非同一般的特殊意義,能夠讓黃偉強這個小人物。一躍成為個常委堅決支持,並牢牢記住的新星式人物。
這不能不說,李天樂事件的連鎖反應實在太劇烈,“後遺症”十分夠強大了。
而作為當事人。李天樂在當時離開山縣數小時後,就安然進入了安城市,與早就趕到的,李勇副部長等人大了招呼。獨自埋頭與資料戰鬥了。
資料顯示,具體的案件情況,與首.長所描述的差不多。
此案發生了好長時間,但一直沒有巨大的進展。這也是龍國高層,在獲知大叔國總.統來訪後,立即啟動李天樂主導該案的真正原因。
此時。公.安部已下達了死命令。務必在這個月的月底破獲“失槍案”。
而在李天樂還沒到之前,李勇副部長與張顯廳長就到位了,並加大了追捕的力度,乾警們夜以繼日、廢寢忘食的展開與凶徒的鬥智鬥勇。
李天樂到來後,李勇副部長非常熱情,並沒有因為李天樂是毛頭小子來指揮自己而心懷不滿,甚至產生抵觸情緒。省廳的張顯廳長也同樣如此。
被公.安部命名為“失槍案”的卷宗很厚。若給普通人細細研讀,沒有一兩天是絕對不行的。
但李天樂卻不同,他除了有首長之前的提醒,另外還有可怕的頭腦反應速度。
在短短的兩小時內,他就全部看完了所有的資料,並且,還當即提出了自己的第一步指令。
他指令,對凶犯進行特殊的細致劃分,分為兩種不同偵查力度、偵查方向的類型。
第一類型為甲類窮凶惡極型慣犯類,第二類型為乙類偷槍者類型。
因為,李天樂從已有的卷宗調查中發覺,這次失槍案,並非是蓄意而為,而是有一定偶然性存在的。
並且根據調查顯示證明,盜走李永成所長手槍的人,並非是貨車、出租車、家具公司老板凶殺案真正的凶手,而是買槍者。
說的直白點,就是有人當時與李永成所長同車,或者就在車禍現場,乘著李永成所長昏迷時,盜走了他的手槍,後又將槍迅速賣給真正的凶犯。
這就是李天樂所說的,將罪犯分為兩個甲、乙類型的主要原因。
第一類甲類凶犯,是為慣犯,雖然可能在公安部門有案底,但此時大家的手裡,既沒有明確目標,這批人又有流傳作案的習慣,很難將這批人最快速度一網打盡。
但第二類乙類人,竊槍者就不同了,這些人極有可能是臨時起意,順手牽羊將李永成的手槍盜走,再將槍賣給第一類人,不大會願意背井離鄉流竄街頭。
可乙類人又與甲類人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道理很簡單,若盜槍者與甲類凶徒毫無瓜葛,也不可能再極短的時間內,就迅速將槍賣到這幫人的手裡。
那麽相對來說,乙類人,也就是盜搶者,才是最容易作為突破口的類型,也是可以盡快掌握到,甲類型流竄凶徒情況的最捷徑。
李天樂的安排,讓李勇副部長與張顯廳長眼前一亮,情況豁然開朗起來。
根據所有調查的資料顯示,情況確如李天樂所分類的一樣,盜槍者並非是蓄意而為,也非是流竄殺.人案的凶徒,而是與李永成所長同車,或途經車禍現場的人。
想到這裡,李勇副部長與張顯廳長,不約而同的對視了一眼,又齊刷刷的看向李天樂,三人居然心有靈犀一點通的笑了。
這一次,再不需要李天樂說話,張顯廳長就發出了指令,命令調查小組以當初車禍地點為輻射點,向四周輻射20公裡,走訪群眾,找到盜槍者的蹤跡。
而在他命令萬後,李天樂居然豎起一個指頭,示意讓調查小組將調查的范圍,擴大到一百公裡范圍。
一百公裡輻射范圍,會不會太誇張了點?有人產生這樣的懷疑,但作為此次“失槍案”的核心領.導小組三成員,李天樂、李勇副部長,以及張顯卻再次發出會心的笑意。
李勇與張顯心裡有數,李天樂這種做法是很正確的,在事發當時,車禍附近十幾公裡范圍內,就已被警方拉網搜查過,但卻一無所獲,擴大范圍是必須的。
而另一組,按照甲類凶犯行凶的軌跡,一路從安城市追擊內河省,再到安慧,又下海西省,再進江海省,到魔都,緊急反應小組的精兵強將緊追凶犯不放,給凶犯帶來強大的高壓。
這樣的高壓緊迫,讓凶犯始終處於亡命天涯,而無法再次具備成熟作案條件。
另一組,安城市民間乙類案犯調查小組,在廣撒大網後短短的一天后,就收到大量情報。這些情報,都是十分古怪的失蹤人口報備案,有二十幾起之多。
在這些失蹤案報備中,絕大多數人是有智障,或者殘疾的人,極少數是身強力壯的青壯年人。而且,有些人失蹤不是一天兩天,而是數月甚至一年以上。
依說,這種情況,與“失槍案”應該毫無關系,但李天樂卻指示,進一步調查這些人最後失蹤的地點,以及與外界的接觸情況。
甚至就連剛剛趕到的甄可馨、吳大志,以及老梁三人,都被他派遣了出去。
在一般乾警想來,李天樂這純粹是浪費警力資源,不務正業的胡鬧行為。但同作為小組三核心的李勇副部長,以及張顯廳長,卻若有所思,並沒有出聲阻攔。
很快,調查小組按照李天樂的指示,就有了重要消息,反饋回了指揮部。
絕大部分失蹤人員,最後一次所出現的地方,就在距離李永成所長發生車禍現場的,西南六十余公裡處的盤龍鄉附近。
再接著調查,一個人的名字就躍然而出了。盤龍鄉村民龍雷,是所有調查資料所顯示的,與失蹤人口有密切關聯的最後“見證人”。
當得到這些消息後,李天樂再做大動作,調派大批荷槍實彈的武.警部隊,對龍雷的家鄉,以及其妻子邱某的家鄉,還有周邊鄉鎮進行包圍封鎖。
封鎖范圍達到恐怖的,周邊七個鄉鎮之多。
除此之外,還聯系當地鄉鎮領導,以及村鎮幹部,緊急調動所有可使用的力量,對轄區內的曾有前科者,和有劣跡者實行監.控,並對行跡異常者予以關注。
雖然布控的很及時,但最後卻顯示, 龍雷其人早就離開家鄉,杳無音訊了。可令調查組所有人振奮的是,龍雷離開家鄉的日期,正是與李永成所長車禍案相吻合。
到了此時,調查組以及武.警部隊就應該抽離龍雷的家鄉了,但李天樂卻沒有這樣做反而繼續收縮調查范圍。
在大家認為,李天樂這樣做,可能是為了防止龍雷有同案犯得到消息,在逃、自殺或相互殺人滅口。
但李天樂真實想法,卻不完全為此。因為,在得到這些消息後,李天樂手中就有了大量龍雷的照片,其中有龍雷失蹤前所留下的最新近照。
從照片中,李天樂始終感覺,龍雷並非是普通人,而是見過血的凶徒。這種直覺,讓李天樂始終處在一種,渾身針扎般的坐臥不安中。
老早在李天樂沒得到異能時,他就有種很敏感的直覺,如今有了異能力後,他對自己的直覺是深信不疑的。
李天樂十分敏銳的察覺到,龍雷最新近照中的眼神,是冷血凶殘的,根本不似普通的農夫,或是普通的青皮之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