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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起三晉》第一百五十六章 攤了官司
胡漢三左瞧右看,姚橫、羅天厚武功都遠勝於他,哪怕是文質彬彬的徐年,他也不是對手,只能老老實實做打雜的了。這時他才想起顧小三,顧小三如果在就好了,他也有可以踢的人了。

   姚橫問楊淩道:“不知你最近如何打算?”

   楊淩道:“我回鄉下來就是想看看農村情形。章朝還是民以食為天的狀況,想賺些小錢,可以靠經商。想賺大錢,還得從衣食住行入手,抓住根本。如今我有了些想法,還不成熟。反正我們離得近,隨時可以聯系。”

   姚橫隨手把幾粒花生米丟入口中,邊嚼邊道:“鄉間潑皮無賴多,也不要慣著他們。大事多得是要做,誰耐煩這些家夥。找你麻煩的你不想出手,就通知我們,亂刀剁了,豈不乾淨?”

   楊淩道:“我就是要知道世事民情,多經歷些不是更好?以後遇到阻礙,更有分寸。”

   這時胡漢三已經提了酒來,姚橫按住道:“老胡,這禦酒真是好酒,我軍中這麽多年也沒嘗過。留下一壇禦酒帶回山給弟兄們嘗嘗。咱們另開一壇。”

   等胡漢三另開一壇酒,姚橫喝了一口讚道:“還是好酒!楊淩,你這二爺對你不錯。”

   徐年冷笑道:“說人愚蠢,常有一句口頭禪:平時不燒香急來抱佛腳。這個二爺一看就精明過人。這是平時燒香,關鍵時刻想著老大替他們出力呢。”

   姚橫不讚成這話:“都是自己家族,真有事了還能看著不成?今天這酒好、月色好,又難得咱們兄弟投緣對性,就一起幹了這杯,然後......然後再喝下一杯!”

   胡漢三嘟囔道:“這氣讓你喘的,我還以為你喝完這杯要去睡覺了呢,正好給我個主位。”

   小方桌楊淩、姚橫、徐年、羅天厚各佔一邊,就胡漢三一人把著桌子角,不然他也不能一會兒去蹦跳一陣。

   胡漢三滿心希望誰喝得多了倒下去,給他倒出一個正位。可惜這幾人都越喝越精神,胡漢三有些絕望了。

  

   秋忙的日子過得快。

   這幾天楊九都是帶著楊淩去幫工,楊淩不禁有些疑惑:“爹,咱家怎麽欠了這麽多工?”

   楊九歎口氣道:“你爺單傳,到俺這輩兒又單傳。在農村哥兄弟少不止出事缺照應,就是平時乾活也配不齊套,不求人行嗎?”

   楊淩一想也是,許多農活都需要幾人合作,自己家人少,肯定要求人。今年家裡多了自己和顧小三兩個壯勞力,有了余力當然要多幫回去幾個工。

   只是乾農活真是枯燥乏味,楊淩忽然想起顧小三聽說送信那個高興,是不是乾活乾怕了?

   這一天中午歇晌,二爺楊博平把楊淩找了去。

   楊淩來到楊博平的書房,楊博平招呼楊淩落座,拿出一封信道:“你看看,大爺派人緊急送來的,李大戶又瞎折騰了。”

   楊淩展開信才知道,李大戶把他告到縣衙了。

   原來三好會把楊淩這事辦砸了,李大戶咽不下去這口氣,再次找到兄弟李大彪想辦法。

   李大彪也有些犯愁。

   楊淩如果是普通百姓,就算再光棍,再硬氣,李大彪作為一縣班頭,也多得是辦法折騰楊淩個欲死欲仙。甚至折騰廢了,隻留口活氣也不難。

   但是楊淩有勇力。不僅李大戶的十三太保不行,三好會出頭也不行,衙役出頭就好使了?

   這可不是朝廷控制力強,百姓生死一念之間的時候。現在山寨會門林立,萬一把楊淩這樣的逼急了,來個血洗李家,然後抬屁.股走人,跑哪山寨入夥去了,李家哭都沒地方哭去。真以為朝廷會為李家發兵攻打某個山寨?人間有你殘夢未醒吧?

   但是李家就這樣無聲無息的認慫了,不僅李大戶臉掛不住,他李大彪臉面也不好看。

   最近楊博文就漸腰杆硬,不就是因為楊家這小子收拾了李家沒事嗎?開了這個頭,李家以後還怎麽在新襄立足?

   怎麽辦?

   李大戶咬牙切齒道:“不行我就狀告楊九,不履行契約,沒把楊燕送到我李家。”

   李大彪皺眉道:“哥呀,你就別哪壺不開提哪壺了。這就一買賣合同,楊家不願意送女兒過去,大不了賠你十兩八兩銀子,這狀可告不得。再說,現在楊九把女兒送給你,你有膽子要嗎?楊九有這麽個混啦吧唧的兒子,你就該躲遠點兒。怎麽還往前湊?”

   買賣合同屬於民事糾紛,哪怕是金額巨大,一般也上升不到刑事責任。李大戶這主意折騰小門小戶的窮百姓可以,折騰楊淩就不夠看。

   就算楊淩沒錢,李大彪相信:楊博文那老家夥也會分分鍾送錢過來買好楊淩。

   李大戶十分沮喪:“咱李家威風幾十年,難道這事就這麽忍了?”

   楊大彪道:“這也不是。不如這樣:咱自己不要出面,讓那些受傷武師出面,狀告楊淩惡意毆人重傷。”

   李大戶搖頭道:“楊淩當時和他們立了生死文書,你也看了,約定是傷是死各安天命,這能告哪去?”

   李大彪搖頭道:“這你就差了。歪打官司邪告狀,那些武師就說自己一時糊塗,現在沒錢治傷,要求楊淩賠償醫藥費。”

   李大戶道:“這也說不過去啊, 能立案嗎?”

   李大彪道:“鬥毆致人重傷,立案不立案還不是我一句話?私定生死文書本就不合法。”

   李大戶懂了,心下大喜。

   按理,司法案件立案不立案權利屬於縣令,可實際上,縣令除非吃撐了,或者是極其重大案件,否則是不會親自過問打架鬥毆這些雞毛蒜皮的雜事。

   後世影視劇裡丟一頭豬縣令就親自審案,那是不可能的。

   普通打架鬥毆、偷豬丟羊,都是班頭直接辦結。大些的案子,縣尉會出面。除非是人命關天的一些案子,縣令才會親自審理。

   李大彪的意思就是把案子做成普通賠償糾紛,這樣他也就能親自插手,好好的難為一下楊淩逼他服軟,讓他認清李家不是他一個草民惹得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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