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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寫推理小說》第一百零三章 治愈啊
  “我”在小河畔散步,然後發現小河畔有野狗似乎在吃什麽東西。

  [小河的岸邊是一大片黝黑的烏泥。上頭掉落許多細小的白色物體。似乎是某種生物,大小與小指差不多。本以為是魚被衝上岸邊,但那雪白的腹部看起來與青蛙、菜蟲又有幾分相似。有的已經乾癟,有的則是在泥水裡泡至腐爛,長滿了蛆。它們全都動也不動,似乎早已死亡,那幾隻狗就是在啃食它們。有的被咬得支離破碎,散落四方。這到底是什麽東西?我拿起其中一個形體完整,表面仍保有光澤的物體,帶回旅店。]

  書中描寫得非常有畫面感,反正相澤一勳,是完全能夠先想象那個畫面感,帶回旅店後,見多識廣的泉蠟庵一眼道出了這個東西的身份,是唵哺幼,也就是人類出生前在母體中的樣子,也就是所謂的胚胎。

  泉蠟庵不僅見多識廣,還推斷出了原因,之前路過的時候在中條流有一家婦產科醫院,而在RB建在河流中條的婦產科醫生就是專門幫人墮胎的,所以這些唵哺幼就是那個醫院拋出來的。

  “真是奇怪的市町。”相澤一勳不由嘀咕了一句。

  然後泉蠟庵奉勸“我”讓其入土為安,“我”也是這樣想的,挖了一個坑,剛想將其埋掉,但就在想將其放入坑中時,唵哺幼的腹部卻動了,似乎還沒死。

  按照“我”的說法是:他的模樣活像菜蟲,但他確實是人類,如果將他活埋,我與殺人犯沒有兩樣。

  所以“我”就只能暫時將其放入懷中,喂點米湯,想著等其死掉,再埋葬。泉蠟庵說唵哺幼離開母體後活不了多久,關於這個點相澤一勳肯定也是知道,實際上相澤一勳更加知道,由於溫度以及衛生,所謂的唵哺幼離開母體會馬上死,並非活不了多久,況且喂這種胚胎吃米湯也是扯淡,不過這個扯淡的故事,相澤一勳看得還挺認真。

  書中的這個唵哺幼卻活得很長,一直沒死,直到陪同著泉蠟庵的旅行結束,最關鍵的是關於這個詭異的市町,書中是完全沒有後續,沒有提及為什麽如此詭異,當然相澤一勳的注意力一直在唵哺幼身上。

  然後“我”不知道拿這個唵哺幼怎麽辦才好,想要送給別人養,但所有人看到唵哺幼的樣子都害怕。書中再次詳細的描述了唵哺幼的樣子:蒼白的身軀,鼓脹的腹部,還沒長全,只有微微突起的手腳。與身體很不搭調的巨大頭部,有兩顆像是用墨筆點出的黑眼珠,也不知道到底看不看得見。甚至有一條像蜥蜴般的尾巴。整體看起來像是一塊活生生切下的內髒,很難想像這是人類。

  看到描寫,說句實在話,相澤一勳將心比心,連他也是不敢養的,特別是最後一句,像一塊活生生被切下來的內髒,這真是……

  沒辦法的“我”只能夠自己照顧,用茶碗中的溫水給唵哺幼洗澡,反正照顧的還是挺好。

  [我因為剛好有事,將他留在家中,獨自外出。那天后來我回到長屋一看,發現他已離開舊衣,躺在不遠處。看來,我不在他身旁,他覺得不安,想在屋內找尋我。但他雖然長得像菜蟲,身子卻無法伸縮前進。當他從床鋪的舊衣裡滾出時,總會耗盡全身的力氣。我將他拾起,朝他嬌小的身軀吹氣,他似乎明白是我回來了,開心地扭動身軀。……]

  看到這一段,相澤一勳心中有些說不清道不明的味道。

  後面“我”的老毛病又犯了——賭錢,並且一賭還把之前攢的所有錢,都輸完了。

  也就在這個時候,“我”找到了一個能夠賺錢的方法,因為唵哺幼實在是太罕見了,所以“我”弄了一個奇珍展覽屋,專門展示唵哺幼,當然並不允許人觸碰,然後收取少量的觀看費用,也是因為觀看費少,所以每天來看的人絡繹不絕,然後“我”賺了不少錢。

  也許是因為來錢太容易,所以“我”花在賭博上的錢越來越多,終於有一天,入不敷出了,然後賭坊的老大,讓“我”把唵哺幼抵押給他們抵債,一晚上時間考慮。

  “不會真的把唵哺幼抵債了吧,這相當於賣兒賣女了吧。”相澤一勳看到這裡也擔心起唵哺幼的境地,同時也暗罵書中“我”的不爭氣。

  在此之前,書中寫了一件事,第一也就是唵哺幼哪怕過去那麽久,也一直沒有再長大然後,泉蠟庵告訴我,唵哺幼只有呆在母體中才會長大,在外面是不可能長大的。

  最終“我”的決定是帶著唵哺幼跑,“我”情緒很複雜,因為一開始他的確是單純的想要保護唵哺幼,但後來慢慢的變了,他在想如果唵哺幼會說話,肯定會非常怪他。

  “我”趁著看守的人不注意,溜了出去,然後暫時甩掉了追債的人,來到了泉蠟庵的家裡,因為想著泉蠟庵經常外出寫遊記,肯定會有不少工具之類的東西,所以“我”來找泉蠟庵借這些東西,準備帶著唵哺幼離開。

  但泉蠟庵卻說,會死,因為“我”沒法在野外長期讓唵哺幼活下來,然後泉蠟庵出的主意是他找到一個家庭殷實,但卻沒有孩子的老夫婦,收養唵哺幼,同時也可以商量著,把“我”的債務還掉。

  最終“我”接受了泉蠟庵的安排,把唵哺給了那一對老夫婦,後來聽說這對夫婦還找來了醫生把唵哺幼放入了婦人的肚子中,因為唵哺幼要長大只有在母體裡。

  再後來的消息“我”就不知道了,努力工作,也因為這段經歷,完全的告別了賭博。

  然後時不時的,會陪同泉蠟庵外出寫遊記。

  日子一天一天過,有一天路過一個小公園的時候,看見了五個孩子在玩耍,其中一個小女孩看見我,衝我打招呼:“叔叔,好久不見了。”

  “我”很疑惑的看著這位並不認識的小女孩,詢問:我們見過嗎?

  這位少女說,她曾和我一起生活。在我手掌上睡覺,我用茶碗裡的溫水替她洗澡,每次她貼在我胸前睡覺,便覺得很安心。少女用她剛學會的字匯,很努力地說明。

  “雖然叔叔的味道有點臭。不過我要是一會兒沒看到叔叔你,就覺得難過,想哭。”

  少女來到我身邊,鼻子湊向我的衣袖,努力嗅聞我的氣味。我站起身,與她保持距離。

  “我說,你那是不是作夢啊?那應該不是真的吧。”

  少女側著頭尋思“是嗎?”

  “當然是啊。”

  Ps:這篇文其實比想象中還要治愈,也是我覺得乙一真正寫得治愈的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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