嗚!
嗚!
……
外面的野狼發出了死命的呼叫,林森起身往一看,這群家夥們已經乾完了包括狼王在內的五具狼屍了,這是要幹嘛?
林森猜想,是不是吃完了,要走了,這群家夥們還要來一次深情道別不成。
忽然,那群野狼像是發現了他一樣,朝著避難所的方向叫了起來,林森還真當這群家夥們是要和他也告個別的。
“客氣啥,吃完了就回家陪老婆孩子吧。”林森還嘀咕了一句玩笑話來。
可還沒等他在次座下,那群野狼忽然就動了,它們直奔著避難所的方向撲來。
這什麽意思?
沒有吃飽,還要把避難所裡的人也當成新的食物嗎?
不得不說,群狼發起的集體攻擊,看著就很有氣勢,林森正面看去,不由的頭皮發麻。
瘋了,這群狼徹底的瘋了。
很快,這群狼就衝到了避難所的門上那本就有著歲月風霜的鐵門,被這群家夥們搞的呯呯響,野狼群比起有狼王在,更加的瘋狂。
甚至於有狼在避難所的邊牆外扒起坑來,或許它們想要扒個地洞進來吧。
不得不說,這樣的方法,比起正面的衝鋒,更讓林森擔憂,這避難所是簡陋的,可不是建的房子那麽的有基礎,這避難所連地基都沒有,要任由這些瘋狂的家夥們這樣子扒下去,不說能不能扒出一個地洞出來了,首先這避難所都會因為一處落空而倒塌下去。
這樣下去可不行,林森可不想窩死在這避難所內,他不能任由這些家夥們繼續這樣的搞下去,他將槍管伸了出去,瞄準了一隻扒的正歡的家夥,毫不猶豫的就扣下了板機。
那已經將半個身子都埋到了沙子下的家夥一下就沒有了動靜,槍響嚇道了其他不要命的家夥們,它們嚇的撒腿就跑,很快,它們就跑到了遠處的沙丘之上。
林森沒有在開槍,他沒有必要在這撤退的家夥身上浪費他那無比珍貴的子彈。
……
“那邊,應該是三號避難所的方向,這次我聽的很清晰。”水元旺轉頭對楊威說道。
“我們得趕快趕過去,只怕老牛和小林子遇上了危險了。”楊威說完,又檢查了一下手裡的槍,之後就一甩彊繩,朝著三號避難所的方向跑去。
關於三電避難所,楊威要比水元旺更加的熟悉,因為那裡他去過五次,而水元旺,也才去過兩次,他很清楚,三號避難所是處於沙漠內外圍的連接外,那裡常起風沙,這才有了老一輩的班長們在那裡建了個避難所來,當他們在每次定期的巡邏時,如果遇上了大風沙天氣,就到避難所裡臨時的躲避一下。
三號避難所不比一號二號避難所,那是比一號二號避難所更靠近於沙漠內圍,楊威想不明白,班長牛犇為什麽會帶林森到那麽遠的地方去,就算是要帶新人巡邏,那也說不過去,現在又不是巡邏期。
楊威也知道,沙漠的內圍邊區,時有野狼出現,不過很少,一般能遇上兩匹都算是多的,極少有見到兩匹以上的出現,他也曾經在新兵的時候,和班長巡邏時見過一次兩匹遊蕩的野狼,那也是他巡邏史上,唯一一次見到野狼,之後的巡邏,就在沒有見過,估計也是野狼老早的見了他們就躲起來了吧。
現在楊威想到的危險,就是班長牛犇和小林子遇上野狼了,除了野狼,只怕沒有其他的危險至於讓他們開槍了才對。
就在楊威和水元旺快馬加鞭的朝著三號避難所趕去的同時,
副班長葉全也在加緊速度的往那裡趕,只是比楊威和水元望所不同的是,他並沒有像他們倆人一樣帶槍,他只是背子把刀,一把長柄的刀,也不知道具體的叫什麽刀。 他一改以往那笑呵呵的表情,滿臉的嚴肅之色,或許,這才是做為副班長應該有的威嚴吧。
……
遠處沙丘上的野狼們並沒有就此的散去,它們遠遠的站在沙丘上,朝著避難所看去,或許,它們在想,要用什麽樣的方法才能把那個避難所裡的人類變成他們的食物吧。
如果是人類面對這像烏龜殼一樣的保護所,會想出來很多的很容易的計謀來,但狼沒有那個知商,還真的想不出來什麽好的計謀來,或許他們的世界之中,除了衝鋒,就沒有別的可行辦法了。
一匹狼從狼群之中走了出來,它愁了愁避難所的方向,見沒有了什麽動靜之後,就從沙丘上又往避難所的方向撲來。
或許它是想要成為這個群體之中新的王吧,它是在向其他的同伴們展現它的勇敢,不得不說,它很愛表現,它的這一舉動的確是吸引了其他同伴們的注意。
對於這樣愛表現的家夥們,如果子彈富裕的話,林森很願意一槍送這個家夥去見上帝,讓上帝告訴它,裝逼是會遭雷劈。
可就算林森現在槍裡的子彈極不富裕,他還是把槍管給伸了出去,他要打死這個愛表現的家夥,他不能讓這一個群體裡在一次的出現一個狼王,因為那樣的話,這群狼群沒有吃掉他們之前一定不會散退的。
林森沒來的及開槍呢,就見那個正面衝來的家夥又忽然變換了方向,它的目標不是避難所?還是說它忽然間又怕了,這是要調個方向撤退,又或者說,它這裡以假借進攻而選的一條脫離退體而撤退的路。
不,都不是,這個家夥有著更明確的目標,它向著那個有一半在沙坑中的狼屍,它是奔著狼屍來的。
不要好心的認為它是要帶走同伴的屍體回去安葬,狼群還沒有進化到會為同伴舉行葬禮的地步,它來,只是把這個沒有了生命氣息的同伴當成了食物,對,就是食物。
這個家夥沒有在原地就把那無氣息的同伴開膛破肚,它咬住了那個死去同伴的後腿,拖著它的屍首,就往沙丘方向而去。
林森沒有開槍,因為那個家夥已經拖了同伴的屍首離開了,林森不開槍,也是希望,這群家夥吃了這新的同伴屍首以後,可以飽腹而離開。
林森的想法還是很美好的,但是現實可一點也不完美,一具狼屍,在這群家夥這裡,也就幾口的料,根本就不經這群家夥去吞食,或許只是過了一分來鍾,這群才進食完新同伴的家夥們,就又仰天吼叫了起來。
林森的臉色不好看了,他知道,這群家夥們不會很輕易的離開了,現在他和它們,已經徹底的成為了敵人,而且還是不可以投降的敵人。
狼群在一次集體衝來,這和之前的那一次相比,它們更加的有紀律性了,林森不由的猜想,這一群家夥們已經又有了新的狼王了。
這可真的不算是一個好消息了,真的是應了那一句話,怕什麽,就來什麽。
“既然我能殺你一頭狼王,那就能殺掉你第二頭狼王,強打出頭鳥,擒賊先擒王,你們只怕是不懂這個道理吧,還搶著要當狼王,就不知道當王死的快嗎?”林森的心裡想著,目光就開始去尋找那個之前在狼群面前表現了一把的家夥。
那個家夥倒是學聰明了,沒有再一次衝在狼群的正前方,林森在找,他必須要把這個忽然變的膽小了的家夥給找出來,然後乾掉它。
尋找著那個家夥的同時,林森的內心裡又想著, 權力果然是最有誘惑的東西,怪不得多少人,會削尖了腦袋的往高外鑽,目的就是得到更高,更大的權利。
原來,他隻認為人才是那樣的,不過現在看來,不至是人,就是動物的世界裡也是這樣的。
終於,林森發現那個已經變的膽小了的家夥,他瞄準了那個家夥,讓這個才享受了一會權刀的家夥去見上帝吧。
“呯!”槍響了,那個家夥也倒下了,這個新的狼王連一聲呻吟都沒有,就沒有了生息,這樣看來,它還真的不如前狼王,至少在生命力上,它差了前狼王太多太多。
林森以為,這一下,這群家夥們又該退了吧,它們的新狼王在一次的完逑了,它們還不嚇的退回去在選個狼王,或都退散。
然而,讓林森失放了,這一次,狼群比之前更加的膽大了,就連槍響都沒有嚇退它們,這有些不對勁了。
林森不信這邪了,他想,或許他打死的家夥太靠後了,以至於對前方的狼群起不到驚嚇作用,於是他就又掉轉了槍口,對著這狼群最前的野狼開了一槍。
他的射擊並沒有出現失誤,他很精準的擊倒了那個家夥,他想著,這一次,這一群家夥們總算該退了吧,前面帶頭的家夥死在了這群野狼的正前方上總算是可以給它們一個敬告了,敬告它們,在向前的話,那就只能送基去見上帝了。
但是林森還是失望了,這一次,這群家夥們像是鐵了心了一樣,一點退去的意思都沒有,就連那震耳的槍聲音,都沒有能嚇住它們,這很不合常理,實在不合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