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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我不要做明星》第65章 做不做明星
  兩天后,陳飛揚就在電視裡看到了秦曉簽約魔都印象的娛樂新聞。

  播報裡面說到秦曉和原公司和平分手,深知個中內情的陳飛揚自然很清楚到底是個什麽鬼樣。

  秦曉是直接和新概念解約,魔都印象幫她墊付了足足八十萬的解約金。

  雖然這八十萬現在是一筆很大的數字,不過對比即將到來的娛樂盛世,這八十萬也就顯得並不是那麽高昂。

  這也幸虧得益於之前新概念為了更多的靠著秦曉賺錢,還沒有來得及更換新的簽約合同。不然光憑秦曉的第一張專輯,還有足足四年的合約期。這解約金怎麽也不會這麽低。

  當然這也和魔都印象自身的背景有很大關系,據說總公司那邊某位高層只是打了一個電話,這件事就這樣被解決了。當然解約金還是要給的。

  不過新公司新氣象,秦曉剛進公司,新專輯就被提上了日程。不過這也是正常,畢竟她現在可是欠著公司八十萬呢!

  陳飛揚給出的兩首歌不出意外的被選入了新專輯,只不過魔都印象的人對於是否做為主打歌還有異議。

  雖然歌曲足夠優秀,但是做為秦曉加入魔都印象的第一張專輯,公司更多的還是希望由公司來全權負責。

  但是陳飛揚已經等不及了,他直接丟出了《可惜不是你》《分手快樂》《孤單北半球》三首歌。

  值得一提的是《孤單北半球》是由歐得洋演唱的,不過後來梁晶如也翻唱了這首歌曲。

  至於《分手快樂》和《可惜不是你》則是陳飛揚為了秦曉下一章專輯打底用的,陳飛揚打算用歌曲把秦曉砸成情歌天后。

  事實證明大公司的音樂人的眼光還是很有一套的。魔都印象的人已經全力投入秦曉的新專輯製作,預計國慶前後就會推出新專輯。

  這一次簽約就沒有那麽輕松,林大志帶著魔都印象的人直接到了雙道鎮,和陳飛揚的父母簽署了一份合約。

  合約明確指出,將聘用陳飛揚為魔都印象音樂製作人,魔都印象有權優先選擇陳飛揚創作的歌曲。而一旦公司選擇錄用,則歌曲版權歸魔都印象所有。

  這是陳飛揚提出來的,經由上一次的經驗,魔都印象可不會直接和陳飛揚簽約。

  但是陳飛揚可不想自己抄歌賺來的錢全部被自家老媽沒收,乾脆一勞永逸。反正此時自己的身份證上已經過了十六周歲,又不算童工。

  在魔都印象的人明確表示不會影響到陳飛揚的正常學業之後,陳勝利和魔都印象簽署了合約。

  合約簽署,陳飛揚獲得了三萬塊的簽字費。這個錢自然被王冬梅以幫著保管的名義沒收了。甚至因為是銀行轉帳,陳飛揚連錢的影子都沒見到。

  不過隨之而來的是他給出去的三首歌,同樣也是兩萬塊一首,但是陳飛揚卻獲得了百分之六的專輯分成。這就是內地的公司和港台唱片公司的差別。

  雖然不能和歐美日韓相比,但此時港台唱片行業對於版權的重視也遠超內地。這也是陳飛揚會選擇和魔都印象簽約的原因之一。

  這六萬塊進了陳飛揚自己的腰包,不過這對於他的計劃,也還是遠遠不夠。

  不過暫時他也沒打算再往外出歌,畢竟目前的收入性價比太低了。一切都需要等秦曉的新專輯出來之後,陳飛揚才會有接下來的下一步動作。

  林大志和魔都印象的人離開雙道,王冬梅自然又是呼朋喚友大肆慶祝。就連蓉城的林香一家人也趕回了雙道鎮。

  “飛揚哥哥!你以後是不是要當明星啊!”

  “啊?”

  唐糖的一句話把陳飛揚問的有些楞。貌似現在不是做明星的好時候啊!

  “唐糖姐,快來!我們去玩電腦,紅警你會不會玩呀?”陳小雪在一邊對著唐糖招手喊道。

  “來了!我不會啊!小雪你會嗎?那你教我啊!”

  唐糖猶如一陣風似的跑了過去,陳飛揚卻還在原地有些發呆。

  一直以來,陳飛揚都把心思放在了別的地方。畢竟重生而來,誰不想和傑克馬小馬哥等人一般。

  “我這輩子最後悔的就是進入了商業圈。我對錢不感興趣!”

  “我給自己訂下了一個目標,先賺他一個億。”

  每每想到自己有一天可能也會說出這樣的話,陳飛揚還是有些動心的。

  但是過於遠大的目標,讓陳飛揚一直小瞧了娛樂圈。

  雖然他知道目前最適合他獲取第一桶金的就是娛樂圈,但他從來沒想過自己去做明星。

  他唱功其實很不錯,雖然只是在普通人裡面。但是他可從來沒有接受過任何培訓,他相信自己如果經過專業培訓,肯定不比日後絕大部分的歌手差。

  尤其是自己手握那麽多優秀的歌曲,現在卻不得不為了籌集自己的第一步啟動資金就給賤賣了。

  既然自己有這些條件,為什麽就不能從幕後走到台前呢?陳飛揚越想越是這麽一回事!

  慢騰騰的走到衛生間。望著鏡子裡的自己。

  “我長的也不賴啊!雖然不是小鮮肉,但是這種陽剛美絕對也能堪稱一個帥字吧!”

  陳飛揚摸了摸因為要和魔都印象的人見面而新剪的寸頭,有些自戀的打量著鏡子裡的那個帥小夥。

  “你帥?蟋蟀吧?”

  突然一陣不和諧的聲音傳來,陳飛揚轉過頭去一看,是自己的表姐王燕。

  馬上就上高三的王燕整個暑假都在補習,得知自己表弟進了唱片公司就打算來看看熱鬧。結果剛找到陳飛揚,就聽見這家夥在自己誇自己長的帥。

  “姐!你平心而論啊!我的長相還可以吧?”

  陳飛揚沒有搭理王燕的調侃, 這種程度的調侃他完全不會有什麽反應。

  “唔!我覺得吧!還行!反正不醜!”

  “什麽叫還行,趕緊說。帥不帥!”

  “嗯~~帥!帥!你別過來啊!我都說你帥了。”

  “姐!那你說我要是真做明星,能成嗎?”

  “老弟!你肯定可以成功的。你不是已經和唱片公司簽約了嗎?”

  無論是王燕還是王冬梅,都不太理解音樂人和歌手之間的區別。

  在他們的眼裡,簽約成功就代表陳飛揚以後就是明星。畢竟之前陳飛揚賣歌那四萬塊錢錢可是被王冬梅吹了好一陣。

  這次簽約成功,他們習慣性認為以後陳飛揚肯定會走上明星這條路。

  即便陳飛揚中考拿了第一,但是以後的未來又怎麽會比得上眼目前的實際利益。

  所以即便是陳飛揚的父親,也只是明確了對方不能打擾陳飛揚的正常學業後,便沒有再拒絕讓陳飛揚和魔都印象簽約。

  這時陳飛揚心裡有些奇怪。

  一方面他想進入娛樂圈,直接站在台前來更快的獲取更多的資金。

  另一方面他又不想過多的站在台前,畢竟日後他大富大貴基本上板上釘釘。吸引過多的目光可不是什麽好事。

  而且即便陳飛揚有著抄來的那麽多歌曲,可真要是讓他走到台前,他突然覺得自己還有些緊張。

  “臥槽!只是想想都會緊張,這麽刺激的嗎?怎麽感覺可能有點爽呢?”

  陳飛揚嘀咕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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