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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魂昭》第10章・過往3年
  “魂兮歸來!去君之恆乾,何為四方些?舍君之樂處,而離彼不祥些!”

  周正宇正在進食的動作明顯停滯了一下,從他微蹙的眉頭還是可以看得出來他正在承受著一種莫名的痛苦。

  片刻後周正宇右手繼續用筷子夾起一小簇燙好用醋淹沒的韭菜。

  左手則是放在自己的眉心,食指與中指並攏以指腹輕輕揉動起來。

  一邊揉著,一邊在心裡吐槽著,

  “在這樣下去,自己遲早要莫名其妙的死在這片對自己來說還算陌生的土地。”

  就在剛剛,在周正宇艱難的為生命果腹的時候,眉心一整劇烈的刺痛。

  隨後他就失去了對自己身體的感知,處在了一片黑暗的空間中,再之後他就聽到了那一段古文。

  前世是考古學博士的他顯然是知道那一段文字出處的。

  屈原《招魂》的第一句嘛,也許後面那冗長的詩篇他記不太清楚了,但這麽有名的文學作品,第一句還是記得的,而且當日...

  “小客官,你這裡,是否有些隱疾?”

  周正宇再抬頭時看到的正是酒家傭白給關切的眼神。

  這家位於秦都鹹陽熱鬧街市上的酒樓是在這亂世為數不多還能巍然不動的酒樓之一。

  背後有著與朝堂上千絲萬縷的關系,市井上傳聞這家酒樓的東家和現在權傾朝野的趙郎中還有遠親的關系。

  這也是這家酒樓有酒出售,可以叫酒樓而不是館舍的緣故。

  當然周正宇一開始是不信這些的,他剛來到鹹陽的時候,這家酒樓可是快要倒閉了,連降級為館舍的機會都沒有。

  雖然人家酒樓還是有客人來往,也有客人住店,但這點人氣在周正宇看來,就是離倒閉不遠了。

  白給在周正宇看來倒也不大,十八的樣子,有點小精明但也有本地人的淳樸。

  就像現在,這家酒樓來往的客旅不多,但也不少,所以能讓白給記得的周正宇,一定是有什麽地方值得他來問這一句,這就是十七八的白給精明而又淳樸的地方。

  酒樓就叫酒樓,這是原來的名字,自從周正宇來了之後不久,就更名為鹹豐酒樓了。

  周正宇沒有穿越者的自覺,所以這明顯帶有惡趣味的名字他就隨手給了這家酒樓的掌櫃的,在這鹹陽鬧市裡,倒也應景。

  ......

  “去,去!,不過是偶感風寒罷了,有些頭痛,忍幾日就過去了。”

  周正宇的思路被白給打斷倒也不惱,反正都是些雜事了。

  當時追著男童跑進陪葬坑,聽著男童那若隱若現的嗚咽聲一路追下去。

  心想男童可能會帶給自己一些自己想要的真相,卻沒想到自己莫名其妙的就穿越到了秦朝。

  他隻記得當時追著追著就見男童停了下來,他也停了下來,想看看男童要帶他來這裡幹什麽。

  在失去意識前他看到了男童清晰的臉,是一張就算死前痛苦不堪也溫柔微笑的臉,沒有他想象中的猙獰。

  第一次雖師父進這墓地,等他走到主墓室時,先他一步的師父因為擔心風化嚴重,已經將男童收進了真空儲存器裡。

  他只見到公子將閭的滿面不甘和陪葬女童那怪異到讓人寢食難安的臉。

  這次是他第一次見男童,給他的感覺就是清秀,還有溫柔,很難想象那是一個被人活活灌注水銀做出來的陪葬童屍。

  那個熟悉的世界和熟悉的年代留給他最後的畫面就是男童留下的微笑了。

  而後他眼前一黑,感知裡漫長卻又短暫的時光後,他就來到了秦朝。

  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他來的時候,秦二世剛剛登基,正是亂世,這具身體的主人就是那路邊伏屍之一。

  幸運的是這孩子餓死剛剛不久,身體機能沒有消散,給了周正宇靈魂一個棲居之所。

  說來這具身體的原主人遺願倒也簡單,吃一頓飽飯就好。

  坐在河邊吃著烤魚的周正宇注視著河裡倒映出來的清秀臉龐,感受著頭部明顯的輕松,輕輕一笑。

  找人打問了一下身在何處後,他就開始往鹹陽走去,這一走,就是兩年。

  兩年時間倒也足夠他把腦子裡學到的秦朝的風土人情一一印證。

  有對的,也有不對的,這兩年,也同樣足夠他學會秦朝時期的主流語言,一口標準的普通話在這裡可吃不開。

  ......

  “小客官說話真風趣,沒大礙就好,不過小的還是想小客官回去的時候,順路去醫館看看。”

  白給看著這個剛剛十四歲的半大孩子,很難想象他哪裡來的如此智慧。

  這是周正宇穿越到秦朝的第四個年頭了,在前兩年他拖著那具真不算強壯的軀體徒步走過了小半的大秦帝國,來到了都城鹹陽。

  鹹豐酒樓,是他的第一站,兩年的徒步讓他不至於還是身無分文,卻也真上不了台面。

  一家落魄到快要倒閉的酒樓是他尋找棲居之所的最佳選擇。

  白給到現在都記得當日與周正宇初遇時的場景,他有些為自己當日的一時興起之舉感到慶幸。

  若不是當日,哪裡會有自己現在的風光。

  這一年裡,鹹豐酒樓憑借著周正宇給出的哪些在白給看來簡直是天人之舉的主意一躍成為鹹陽最火爆的酒樓,力壓其他酒樓一頭。

  而白給再也不是那個在午後閑的曬太陽的小酒家傭了。

  他現在是酒樓那十幾號酒家傭的頭頭,尋常的客人根本不用他來伺候,他隻伺候好周正宇就好。

  這也是看到周正宇的不舒服之後,他在第一時間來到周正宇身邊的緣故,他可不想自己生命中的大貴人有任何的閃失。

  ......

  “喂,小孩,汝從哪裡來?不曉得這城裡最近有妖怪專吃汝這樣半大的孩子嗎?”

  閑坐在酒樓門口曬太陽的酒家傭正想著自己還有兩年就要舉行冠禮了。

  雖然地位底下,但要是在這裡再努力乾三年,沒準能讓掌櫃的看在自己辛勞的份上給夠錢去討一頂帽子呢。

  見周正宇向他走來,他回過神來,看著這個敢站在自己面前的半大孩子。

  許是因為自己也不大的年紀,玩心作祟,將心頭對帽子的熱切拋去大半,裝作大人的樣子,努努嘴,玩味的笑道。

  “聽說兩年前皇帝陛下就親手降服了那個妖怪,現在沒妖怪吃人了。”

  周正宇當然知道沒有什麽妖怪,一切都是兩年前秦二世殺兄滅弟,那些王子王孫要下葬,才有人冒險抓孩子去陪葬罷了。

  距離那場鬧劇過去已經有半年了,再沒人閑得無聊去抓孩子了。

  “倒也是,汝這小孩,還算機靈。”

  酒家傭嘻嘻一笑,頓時覺得剛才太陽曬出來的困意沒了。

  平日裡他是不樂意搭理這些小孩子的,一個個髒兮兮的,看來就心生厭惡。

  但周正宇給他的感覺不一樣,首先衣服雖然破舊,但一看就勤洗,臉也乾淨。

  頭髮用一根嫩樹枝扎在一起,看起來很是清爽,這會也沒生意,正好逗這小孩一逗,打發些閑時間。

  “我是本地人。”

  周正宇回答了他的第一個問題。

  “汝不是,吾跟汝講,小孩,這個汝騙不了吾。

  吾是身後這家酒樓的酒家傭,見過太多太多人了,一眼就能分辨出汝是不是本地人。”

  坐在門口的酒家傭在聽完周正宇的話之後笑了出來,在說到他的本事時更是站起身來眉飛色舞。

  “你怎的知道?”

  周正宇往前幾步,走到酒家傭旁的地方坐下,偏過頭饒有趣味的看著酒家傭。

  “嘿,汝倒是挺自來熟,汝果然和尋常小孩子不一樣。”

  酒家傭見到周正宇的動作就停下來不笑了,也坐了下來,不等周正宇開口就繼續說到:

  “汝是讀書人,始皇帝不喜歡讀書人,都城裡的人可不敢讀書, 都願意傻裡傻氣的過日子。那種傻,是拿鼻子都聞得到的。”

  周正宇暗自一驚,但看到酒家傭一臉的無所謂之後,將提起勁的肌肉又放松下來,就在剛才的一瞬間,他準備殺人滅口。

  讀書人可是大罪名,比殺人嚴重一些。

  “汝不怕?”

  酒家傭沒注意到周正宇的小動作,以為周正宇不怕他傳出去。

  這股對他的信任,讓酒家傭對周正宇的好感又上升了一個層次。

  “怕!但你也是讀書人!”

  周正宇沒有絲毫猶豫,脫口而出。

  “汝怎麽知道?”

  這下酒家傭不淡然了,猛地坐直一臉好奇的看著周正宇。

  要不是他藏書的地方絕對安全,他都以為周正宇是看到他讀書的場面了才如此篤定。

  “你眼睛裡有希望。”周正宇淡淡的回了一句。

  “希望?”

  酒家傭盯著周正宇,似乎想看看這個小孩子是怎麽會這麽聰明的。

  但過了片刻他就放棄了,因為他沒有從周正宇眼睛裡看到撒謊後的驚慌。

  “對生活的希望。”

  周正宇往後挪了挪身子,靠在酒樓牆上,抬手指了指路上匆忙來往的人群,

  “他們就沒有。”

  “嘿,汝真的和其他的小孩子不一樣。”

  酒家傭笑了笑沒有再繼續剛才的話題,顯然這個時候並不是深入討論禁忌話題的時候。

  而且還是和一個陌生人,嗯,過了今天就不是陌生人了,酒家傭突然這樣覺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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