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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水流年童年》第25章除夕和過年
  25

  小時候,孩子們所有的精神頭兒,似乎都體現在三十兒晚上了,從外面玩夠了回來,家裡也有好多高興事等著我:聽廣播、包餃子、吃凍梨、打撲克、放煙花,忙完這樣忙那樣。

  時間在點點滴滴流逝,快樂卻和夜色一樣越來越濃。窗外的爆竹一聲接著一聲,煙花照耀著夜空,我們只等那餃子下鍋時,爸喊出一句“接神嘍!”大家便拿上煙花,一起衝出屋子。

  煙花並沒有多到可以隨便放的程度,所以我們什麽時候放什麽煙花是事先早就計劃好的,“魔術彈”或“閃光雷”幾乎是年年都有的,且必定在除夕燃放。這時,平時從不吸煙的父親也會點燃一支香煙,他是拿它做點火用的。

  所有的煙花裡面恐怕要數“二踢腳”是最危險的了,藥量大,導線又短,(但它好像和魔術彈一樣是接財神必不可少的。)即便是置於地上,多數人還是會有所忌憚,而那些敢直接拿在手裡放的,多半是像老叔那樣沒事兒就拿雷管炸魚的年輕人。爸就從來不讓我們放“二踢腳”,而我的勇氣似乎也隻限於手持魔術彈的水準,連“閃光雷”都不行。

  其實魔術彈也可以插在雪堆裡或夾在磚頭間燃放,但我覺得那樣不過癮。魔術彈的導線是足夠長了,但有一部分隱藏在煙花裡面,我們明明看到引線已經點燃了,卻忽然沒了動靜,正在滿腹狐疑時,突然一道亮光閃現,一個圓形的火球噴薄而出,瞬間便照徹了遠方的天空:“突······突······突······”可能是藥量不均的原因,每一顆魔術彈的亮度和飛行距離都會有所不同,遇到飛行高而且遠的那一顆,我們通常都會伴以“噢噢”的歡呼。

  絢爛的夜空暫時讓人忘了身邊這寒冷的空氣,但時間久了自然也是不行,等到手凍得已經不聽使喚了的時候,我們又開始往屋跑。這時,正好媽已經把餃子煮得了,熱氣騰騰的,她雖然沒有直接參與到接財神的整個過程,卻十分看重這個事件的結果,我們進屋後,媽通常都會問一句“接回來啦?”我們的回答也是十分的乾脆——“嗯!”

  吃過餃子,聽完新年的鍾聲,照例我們一家人還要在一起玩上一陣撲克。等再過上一兩個小時,父母便會漸露疲倦,他們倆總會有一個先說出那句我最不願聽到的話“睡覺吧”。

  這句話在我看來是那麽地唐突和掃興,自然會引起我內心極大的不悅,要知道我一向是以“三十兒晚上整宿不睡”來作為我的第一個人生目標的,但卻屢屢得不到父母的支持與配合。每每自己在被窩裡暗下決心:我就不睡,躺也要躺到天亮!然而長夜漫漫,哪裡是在被窩裡想一想天就亮了,每次最多堅持個幾十分鍾,便在不知不覺中昏昏睡去了。

  到了大年初一,親戚間的走動開始頻繁起來,如果運氣好的話,就可以等來心儀已久的壓歲錢。為什麽說等壓歲錢要運氣好呢?因為不是你見到的每一個親戚都會給你壓歲錢,也不是給過你壓歲錢的親戚會年年給你壓歲錢。畢竟,那時候的孩子太多了,而給壓歲錢的總是那麽幾個人。

  老叔或許是這其中最大方的一個,倘若他一出手,我們所得到的壓歲錢斷然不會是分分角角,而一定是貨幣裡的最大單位——元,並且是那種會“嘎巴嘎巴”響的新鈔。

  兩元錢能給當時的孩子帶來多大的快樂?沒經過那段歷史的人自然就不會有我們那般深刻地體驗。不說別的,

單是從炕頭兒到炕梢兒再從炕梢兒到炕頭兒的一番手舞足蹈的慶祝就足以顯示出我們內心巨大的喜悅。  至於說我們為什麽這麽高興,道理很簡單,從我記事開始,不管是哥哥姐姐還是我,所有的壓歲錢都是歸我們自由支配的。而且這壓歲錢無論多少,最起碼在我們的口袋裡至少可以保留一天以上,因為大年初一,所有的商店都是不營業的。所以通常來講,初一是我們這幫孩子一年中最有錢的一天。也正因為這壓歲錢的存在,讓我從小就知道,口袋裡有錢和口袋裡沒錢,其心情是大不一樣的。

  大年初一,街裡的情形大體和三十兒的下午相近,而到了初二,情況就不同了,人們開始紛紛走出家門,馬路重現喧囂。熟人間除了彼此熱烈的新年問候之外也在口口相傳著這樣一個重要的信息:“公社門口扭秧歌了!”於是大家蜂擁而至。

  四十年前,在秧歌還沒成為老太太們的專利之前還是蠻有看頭的,也唯有那時的秧歌才可稱之為真正的秧歌。老遠的,你在沒看見秧歌隊之前,肯定要先瞧見外面一圈兒密密麻麻的人。雖是如此,但小孩子們幾乎不用費什麽力氣就可以擠到裡面去。

  秧歌隊這花花綠綠的一群人裡,只有敲鑼打鼓和吹喇叭的是正常人的裝束,其他人的服飾則穿得像唱戲的一樣,男的是寬褲短褂,女的則是水袖長裙,但無論男女,個個色彩豔麗,大紅大綠間透著一股節日的喜慶,而且那臉上也是描眉撲粉,腮口鮮紅,將那“濃妝豔抹”這四個字發揮到了極致。

  圍觀的人們也是興致高昂,看戲一樣地看著眼前的秧歌。通常,秧歌隊裡服裝一色,動作一律的,隻可算作普通的“群演”,真正吸引大家的是那幾個有著獨特人物造型的“主角”,像什麽扛著耙子的豬八戒呀,叼著煙袋的媒婆呀,還有推車的老漢呀,這些才是整支秧歌隊的靈魂。

  我最喜歡看的是騎毛驢的小媳婦,當然,秧歌隊是不會弄上一個真的毛驢的,其實媳婦兒和毛驢都是由一個人來演。這個人我們雖然叫不上名字,但也是認識的, 她的孩子和我們差不多大。她扭起秧歌不單賣力似乎也很放得開,又懂得誇張搞怪,一會兒是活潑調皮的小毛驢,一會兒是潑辣熱情的小媳婦兒,每一個靈動的眼神和協調的動作都隨著那鼓樂的旋律,看起來十分生動有趣,不時引來人們陣陣的笑聲。

  不管是老漢推車還是小媳婦兒騎毛驢其高潮部分一定是在散場之前。這也和戲劇是一個道理,只聽鑼鼓緊密,舞者的節奏突然加快,這時是車也翻了,毛驢也躺到了地上,所有人都在那兒手忙腳亂地施救,而觀眾的目光也都集中在了新娘或小媳婦兒的身上,緊要關頭,只見那表演者的臀、股、肩、臂、手,口、眼、眉、腰、頭,渾身上下無一處不隨著節奏在動,肩簪亂顫間很是讓人眼花繚亂。

  旁邊的大人開始擊掌叫好,孩子們也一並歡呼雀躍,等到曲終散場,總感到有些意猶未盡。

  其實過年期間,秧歌可不只是這一夥兒,等到初五那天,公社還有秧歌匯演,“大頭人”也有,“踩高蹺”的也有,只要你有時間和興趣,可以滿大街追著秧歌隊跑。我一貫是樂此不疲的,因為這樣不但可以看到好看的秧歌,亦可撿拾到好多地上未炸響的鞭炮。

  初五之後,年基本就算過完了,夥食也又回到了原來的樣子。留戀固然是有的,好在那時還沒學會惆悵,心裡大多還是被留存下來的快樂佔據著,以供更長久的回味。而隨著時間的推移,“年”終將在我們的記憶中淡去,一切也都歸於平靜,但我們尋找快樂的步伐是始終不會停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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