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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不想當學霸之林凡》第四百二十章 純潔的友誼
  櫃台後面的那個女售貨員抿著嘴笑了笑,她將那一根hello kitty的粉紅色掛繩取了出來遞給了田苗苗。

  田苗苗也不客氣,直接就將那一根掛繩拴在了她剛剛買的那一隻LV包包帶旁邊。

  一邊系。

  一邊開心地合不攏嘴。

  那個女店員多了一句嘴,她看到喜笑顏開的田苗苗,不由得對她笑道:“這一個小禮物呢,其實是有一定寓意的,你看它上面這個圖案,其實是一個同心結來著。

  通常情況下,都是一個人買了送給另外一個人的,我的意思我不知道你明不明白?

  也就是說,通常情況下就是男女朋友之間買了之後,作為小禮物互相贈送的,其實本身我們這一款手機搭配這些東西也是有寓意的,也就是說,這款手機本身是作為禮品,可以由一個人買來贈送給另外一個人的。

  這上面的這些元素呢,都是具有很濃烈的我們東方文化的一些元素,您看看就知道了,這上面有明顯的濃鬱的東方風格,對不對?”

  田苗苗掂起那枚同心結,在手掌中反覆的看了看,她也沒有看出一個什麽名堂出來。

  於是。

  田苗苗轉頭對著林凡道:“林凡,你說這個同心結是什麽意思,我有點不太懂。

  這個不就是編了一個圖案嗎,難道說,還有什麽其它的寓意嗎?”

  林凡一笑:“沒有什麽特別的寓意,只要是好看就可以了。

  我感覺,這一個小玩意兒還是挺好看的,他們這個贈品不像是有些賣貨的那樣,淨搞一些粗糙的東西送給別人,中看不中用。

  這個東西裝飾性挺強的,挺好的,你掛著吧。”

  林凡並沒有點破所謂的同心結是什麽意思。

  既然田苗苗不知道,他也就不說了,有些事,等田苗苗以後長大了,她自然就會明白的。

  於是。

  盧文傑就買下了這一台1萬塊錢左右的手機。

  不管怎麽說,作為林凡的死黨,盧文傑還是挺會替林凡省錢的。

  話又說回來。

  其實。

  也不是盧文傑會替林凡省錢,實在是這個手機店裡,再也找不出比這台手機更貴的手機了。

  沒辦法,如果說想買貴的話,看來必須要專門定製了。

  比如說定製的手機,鑲金邊的,鑲鑽石的。

  或者說,將手機延伸到一些外圍上面的附加價值,那麽,這個手機可能就會賣得更貴一些。

  大多數手機,功能和配置是最好的,價格也是最貴的,基本上也就是萬多塊錢的。

  萬元機就算是非常高端的了,如果說想要更高端的手機的話,通常情況下,不是在手機本身的芯片或者說內在的配置上面做文章了,只能是在外圍做文章。

  因為它的那些芯片和配置就是那樣子的,發展到哪一,代它就是出哪一代的產品,這已經是頂級的配置了。

  如果說想讓它更貴的話,只能是從其它的地方打主意,比如說用一個黃金外殼,或者是用一個鑲鑽的屏幕等等。

  但是對於一個這樣電子類的快速消費品來說,其實是沒有必要的,就算是你鑲上黃金或者說鑲上鑽石,用不了一年半的,更新換代那麽快,一下子又淘汰了,最後還是沒有什麽意義,只能是淪為一件收藏品。

  所以說,華而不實的東西是沒有什麽用的。

  盧文傑的選擇還是不錯的,起碼,他選擇了當下一台最好的手機,也就可以了,既對得起林凡,也對得起他自己了。

  那就開票。

  買了。

  別說。

  這幾個年輕人的表現,讓賣手機的兩個男店員互相對視了一眼,那一眼裡,看上去頗有一些意味深長的意思。

  大概。

  他們是覺得這幾個看上去特別年輕的小夥子大姑娘們,為什麽出手竟然如此的闊綽,買這些電子類消費品的時候,竟然連眉頭都不眨一下,直接就挑最貴的買,是什麽原因呢?

  其實。

  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他們還沒有認出林凡來。

  他們沒有認識林凡,也不奇怪。

  因為林凡戴了一個很大的蛤蟆墨鏡,這已經成了他的標配了,他出門的時候基本上都會戴一個這東西。

  沒辦法。

  如果說他不戴墨鏡,被別人認出來的話,那麽,馬上就會有很多人將他團團的圍住,耍猴一樣的看。

  林凡曾經試過幾回,出去的時候,因為自己走的匆忙,沒有裝扮自己,剛剛走出去不多久,身邊就已經圍了很多人,最後,導致自己寸步難行,讓他哭笑不得。

  本身一次外出,卻變成了一次所謂的粉絲見面會,想一想,真是讓人哭笑不得。

  站在櫃台裡面的那個女售貨員聽見說開票,也挺高興的。

  她們這些人賣一台手機都有提成的,她們的工資收入與銷售額是有成正比,是掛鉤的。

  特別像賣這種貴手機的話,賣一台,頂那種普通的一兩千塊的手機十幾台的,可以說,今天賣出去這一台手機,就能保證她們今天有一筆不錯的收入了。

  於是。

  那個女售貨員立刻摸出紙筆,刷刷的填好單子,將機身的序列號什麽東西全部填在單子上,所有的這些文字方面的手續辦好了,然後,她又將手機以及配件擺在櫃台上,分別展示給盧文傑,請盧文傑當面點清。

  包括充電器、耳機、手機、發票,以及贈送的一些小禮品,全部都擺在了櫃台上,讓盧文傑一一過目。

  盧文傑伸手接過女售貨員遞來的紙袋子,除了那台手機之外,其它的所有的東西通通掃進了紙袋子當中。

  只有那台手機,他留在了外面,並且,他還將自己原先用的那台手機的手機卡取了出來直接裝進了這台新手機裡面,已經有了新的了,舊的就不要再用了,沒必要了。

  旁邊。

  明繡眨了眨眼,嘴角露出了一抹意味深長的笑容道:“我發現你們男人都是見異思遷。

  你看看盧文傑,剛剛買了一台新手機,那台舊手機立馬拋棄了,不用了。

  我真不知道,以後啊,如果說碰到其它事情,你會不會也是這樣子的?”

  盧文傑得意地一笑:“已經有了新的了,那個舊的就等於是一塊廢磚頭了,有什麽用啊?

  對不對?

  有新的了,誰還用舊的呀?

  這個東西,誰不知道最新產品最新款的好用,再說了,這台新手機的功能比我這一台舊的功能要強大多了,我幹嘛不用啊?

  我買了新手機,我如果說不用的話,我把它當祖宗供著呀?

  那不是傻嗎?

  對不對?

  買了新的就要用,不管是衣服也好,還是這些消費品也好,東西買了就是要用的,不是拿來看的。”

  林凡一笑:“是的是的。

  買來就是用的。

  不管是吃的也好,穿的也好,還是喝的也好,都是一樣的,該消費的東西就消費,舊的不去、新的不來。

  有了新的了,舊的就不再用了,這個就跟衣服其實是一樣的,你們女孩子買衣服的時候,還不是一樣的,如果說買了新衣服了,起碼要興奮好幾天吧?

  要連著穿上好幾天吧?

  有了新衣服了,慢慢的,那些舊衣服就不穿了吧?

  最後還不是扔掉了,都是一樣的嘛,對不對?”

  不得不說。

  林凡和盧文傑兩個人的觀點倒是差不多的。

  怪不得他們兩個人能夠成為死黨,一個鼻孔裡出氣。

  其實。

  在林凡覺得,盧文傑買的這一台手機價錢方面其實還是便宜了一些,再說了,前幾天的時候他幫了林凡那麽大一個忙,雖然說最後結果不是那麽讓人滿意,但是不管怎麽說,盧文傑都幫自己打聽出來鄧野老家的地址出來,這也證明盧文傑在幫自己辦事的時候確實是實心實意的, 林凡怎麽能不感激自己的這個從小一起長大的同桌同學和死黨呢?

  在盧文傑的身上花錢,林凡並不覺得有什麽,他反而覺得盧文傑買的這台手機太便宜了。

  但是。

  不管怎麽說。

  一開始的時候,那些話都已經說出口了,有些東西你想送給別人的話,也不在這一朝一夕之間,另外,林凡從盧文傑的眼光裡面看出來的全部都是心滿意足,並沒有一絲一毫貪婪,他就知道自己的這個同學是一個心地特別純淨的男孩子,這一點,讓林凡十分欣慰。

  他知道自己的這幾個同學並沒有把他當成搖錢樹一樣,在他的身上用什麽心計,耍什麽手腕。

  今天如果說不是他自己主動提出來要替他們買東西的話,他們也絕對不會向自己提要求。

  平常的時候。

  最多大不了就是林凡帶他們一起吃吃喝喝,其實,如果說能夠有幾個談得來的知己好友的話,時不時的聚在一起吃吃喝喝,也是另外一大幸事。

  起碼,目前來說他們的友誼還是十分純潔的。

  至於這一點物質的東西,對於林凡來說,都是小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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