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不多說,既然大家都到齊了,那就開始吧,左正淡淡的說道。
特案隊會議室中,鄭重怒氣衝衝的率先開口道,這小子也太狂了吧,什麽叫即使我們抓到了他,也找不到他殺人的證據?我就不信就不出你的狐狸尾巴來。
沈問道,難道是我們辦案的方向錯了,現場提取的指紋壓根就不是凶手的,要不然他怎麽會說即使抓到了他,也找不到他殺人的證據。
錢進說,如果按照凶手的說法,那他們會不會是團夥作案,我們提取到的指紋是另外一名案犯的,而這另外一名案犯會不會已經被凶手給滅了口,他才敢自信到如此的地步。
左葉道,就目前來看,不排除凶手是團夥作案的可能,但我更傾向於凶手是一個人,至於原因嗎,我還說不太好。
劉穎說,雖然指紋和槍彈痕跡的同一認定,給我們對兩起案子的並案提供了最有效的依據,但我隱約的感覺到這兩起案子應該不是一個人乾的,他們應該是團夥作案,至於理由如下。凶手在做了第二起案子以後,在網上發帖說他殺的都是罪有應得之人,通過對第二起死者的調查,確定了凶手的這一說法,然而第一起案子如果也是第二起案子凶手做的話,似乎又有點說不過去,如果說李大民夫婦也做過傷天害理的事,倒也說的過去,可是他們的孩子呢,才4歲多的一個孩子,他身上倒不至於也背有命案吧。
秦苗補充道,我覺得劉穎說的有道理,凶手對村長一家痛下殺手,如果說把大人殺了我們還能理解,可是那
麽小的孩子對他來說又構不成威脅,為什麽要殺人滅口呢?
左葉說,從第二起案件來看,凶手作案是有明確的目的性的,回到第一起案子,凶手之所以喪盡天良,我覺得他和死者之間應該是有深仇大恨的,他的目的很明確就是要殺人,而且在殺人之後能夠從容的處理和撤出現場,我仍然覺得他就是本村的村民,或者說他曾經在那裡生活過。我覺得我們有必要對村長一家人的人際關系再仔細的梳理一遍,或許我們能夠從中找到一些什麽線索出來也不一定。
左正最後說道,凶手在做了第二起案子以後,在網上現身說法,說他殺的都是些罪有應得之人,其潛台詞就是他從此以後所要殺的人,也都會是些他認為犯了法該死之人,然而除了我們掌握第一起案子的詳細情況來看,網民並不知情,所以凶手在網上的言論和他做的第一起案子行為聯系並不矛盾。以我多年的辦案經驗來看,凶手很可能就只有1個人,他和死者李大民家一定有著某種化解不了的矛盾,這才致使他連孩子都不放過。至於第二起案子的發生,很有可能是他本人自己的問題解決之後,想以自己的能力去解決其他人的、想要解決而沒有能力解決的事情。
在說完這些話後,左正問道,大家還沒有別的什麽看法,如果沒有,我命令把工作的重心放到調查李大民一家的人際關系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