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中,一個醫生打扮的人,趁著病房門口警察打盹的時候,偷偷的溜了進去,進入病房後,只見他迅速的從懷裡掏出一把手槍,對著躺在病床上的、並不知情的假人,一連開了好幾槍。
當做完這一切事情後,行凶者並沒有選擇逃跑,出乎意料的是,他像個沒事的人一樣,扔掉了手中的槍,靜靜的呆在了原地一動不動。
門口的警察在聽見了槍聲後,迅速的進入了病房,將男子,手槍,彈殼等都一並都帶回了警局。
法醫那邊對采集的物證,立即展開了檢驗工作。幾個個小時小時後,秦苗等人得出了結論,彈殼上的指紋和前兩次現場提取的指紋可做同一認定,另外可以確定的是,這出現的這把槍就是前兩起案子的凶器。然而該男子的指紋跟前幾次提取到的可疑指紋卻不相同。
審訊室裡左正嚴厲的道,說說看吧,你為什麽要到醫院的病房裡殺人?
男子平靜的說道,因為他該死。
左正問道,前兩起案子是你做的嗎?
男子答道,是不是我做的,你們不都已經知道了嗎?
左正問道,雖然我們已經掌握了很多情況,但是還有一點不太明確,你能給我們說一說嗎?
男子道,那就要看我知不知道了?
左正說,既然殺人你都承認了,那為什麽彈殼上會出現不屬於你的指紋?
男子道,我太累了,不想回答了。
左正說,你是不想回答還是你根本就不知道?
男子說,你們有沒有搞錯,槍是我的,人也是我殺的,我就是想看一看,你明天脫警服的樣子,也許明天我能想起點什麽來。我說過,即使你們抓到我,也不會找的到我殺人的證據的,然後哈哈哈的,大笑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