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獵的地方,距離王府足足有十八裡地,這個距離不算遠,可也不算近。這個季節,是圍獵的最好季節,萬物複蘇,草長鶯飛。選在這個時候圍獵不僅能夠舒展筋骨,而且可以陶冶心境。
想到這裡,月惜風醒了一大半。跟著著侍奉的人,有三四個健碩的小夥子。每個人山上都背著弓箭,腰間都別著腰刀。王府上下,一片忙碌,大家都為了出發圍獵在做最後的準備。
只見亭廊裡面,人員穿梭,不住的有人在喊,“都麻利點!”“快!快!快!”“別在這杵著,趕緊的!”
月惜風再一轉眼,看到了豆娘。今天的豆娘一身棗紅色勁裝,外面還掛著一款暗紅色披風,活脫脫一副穆桂英掛帥的模樣。手裡面還端著一套米白色金裝外加披風,朝著月惜風走來。
“月公子,你可真有面子,這是我爹讓我送給你的。”豆娘手一抬,把勁裝送到了月惜風面前,“趕緊換上吧!”
“這……”
“別囉嗦,趕緊換上,我們馬上出發了。”豆娘一把推月惜風進了屋子,然後輕輕關上了門,在外面說道,“換好了,讓下人引你來前門,記住要快!”
話音未落,豆娘風一樣的朝著王府前門奔去。
“爹,今天的天氣真不錯,如果圍獵的野物多,是不是也有獎勵?”豆娘,跨上自己的戰馬,那模樣可真是颯爽英姿又嬌小可愛。
“只要你能捉住一隻活的,今天就有獎勵。”轎子裡面,傳出一陣低沉的聲音道。
“那好,今天您就看我的吧。”豆娘道。
“月惜風,怎麽還沒來?”賀千秋道。
“我已經來了。”月惜風已經胯在一匹馬上。
豆娘循著聲音望去,臉止不住的脹得通紅。月惜風的身材,太適合米白色的勁裝了,一身健碩的肌肉鍛煉得恰到好處,既不油膩,也不單薄。垂下的斜劉海,剛好蓋到眉毛,卻還沒有沒過眉毛。一對烏黑有型的劍眉毛,從鼻梁處直插入鬢角,越接近鬢角處,越是好似起舞飛揚。
不胖不瘦的臉龐,一雙大眼神采奕奕,好似是畫中下來的美男子,也好似是幾百年前勇猛的飛將軍。無論是哪一個女人看了,都會忍不住回眸。無論是哪個男人看了,也會有嫉妒。
豆娘怔住了,沒有想到月惜風竟然是如此的一個美男子。
賀千秋也忍不住誇讚道:“人人都說月惜風,鐵鉤銀畫,可今日一看竟然還是一個偏偏美男子,連我這貴胄子弟竟然也有幾分羨慕,哈哈哈。”
“賀兄弟,你太客氣了。俗話說得好,人靠衣服馬靠鞍,美與不美全看穿。哪怕是路邊的小乞丐,你給他梳洗打扮一番,也能令人眼前一亮啊。”月惜風知道賀千秋在開自己的玩笑,忍不住打趣道。
“月兄過謙了,你可真是人才難得呀。你說對嗎,爹!”賀千秋說著,望向轎子裡面的人。
可是外面,卻看不清楚轎子裡面的人,只聽見轎子裡面,輕輕說出了兩個字:“不錯!”
月惜風這才想起來,自己來王府以後,還從來沒有見過汝陽王爺,自己這個時候要不要下馬去拜見一下汝陽王爺呢?正在他考慮之際,汝陽王又開口了:“既然都到了,出發吧!”
出發!
野外雖然是豔陽天,可是風卻很急。眾人馬嘶芳草處,免不得卷起超過人頭的塵土,十幾匹馬一路揚塵,直奔圍獵場而來。
“爹,到了!”
“嗯!”
“爹,
以往圍獵,都沒有點競爭的味道。今天圍獵,能不能辦一個比賽之類的,可以讓大家盡興,也能鼓舞大家的士氣。”賀千秋道。 “哦,那你有什麽點子。”
“兒子以為,可以辦一場圍獵大賽。以一刻鍾的時間為期限,誰射殺的獵物最多,就算誰勝出。勝出的人,可以得到獎勵。”
“嗯,這個主意不錯。可是,獎勵什麽呢?”
“就獎勵父王您的玉龍白馬如何?”
“這玉龍白馬,日可行千裡,愛主之心是其他馬不能比的,這是西域使者去年進攻給皇上的,皇上賞賜給了我,連我也沒有騎過幾次呢,好,既然這樣,今天就做一個獎勵,誰能夠贏得今天的比賽,誰就騎走這匹馬!”
月惜風越來越覺得這個王爺有點奇怪,既然已經到了圍獵場為何,還要坐在轎子裡面,不出身相見?
“多謝父王!”賀千秋道。
“月惜風,你也需要參加哦。”豆娘道。
“我?我不是王府眾人,我也需要參加嗎?”月惜風道。
“當然,如果你不參加,那就沒有意思了。”豆娘道。
月惜風沉默了。心想自己只不過是偶爾來圍觀,如果在圍獵場勝過了其他人可就駁了大家的面子,可如果不盡力,別人看出來也會說我是個虛偽的人。月惜風可不想做一個虛偽的人。
“你看,這些人都是王府裡面的好手。”豆娘指著一個半邊臉紅半邊臉黑的人說道,“這個是江湖人稱鬼面神腿的許定山,因為練武功走火入魔,把自己的臉也給毀了,他最擅長的就是奔跑,一般人是絕對跑不過他的,據說有一次圍獵,他一個人竟然活捉了31隻兔子、27隻野路和18隻豪豬。”
“跑得比兔子還快?”不知道為什麽,月惜風突然很想笑,想大笑。
“對!人比兔子跑得快,你是不是也是第一次見?”
“是。確實是第一次見,我見過比豬跑得快的,可真沒有見過比兔子跑得快的。”
“那你說豬跑得快,還是兔子跑得快。”
“當然是兔子,兔子跑得不快,兔肉能那麽好吃嘛?尤其是東興樓的糖醋兔肉,那滋味,嘖嘖嘖。”說到這裡,月惜風竟然開始流口水了。
“豬肉,可比兔肉好吃。按照你的邏輯,豬應該跑得快。”
“跑得快的肉不一樣好吃,就比如鬼面神腿。他的肉肯定很酸很臭。”
“你再看那個背著金黃色弓箭的, 披散著頭髮的漢子。他是江湖人稱狂獅神箭的何無極。他的弓箭也是一絕。上次圍獵,他一個人一把弓箭,一共射殺了30隻大雁、26隻家雀和30隻兔子。”
“這麽說,弓箭也比兔子跑得快。”
“當然!可是要看你的弓箭夠不夠準,如果兔子向東,弓箭向西,再快的弓箭,也殺不了兔子。”
“那你說,是狂獅神箭的弓箭快,還是鬼面神腿的腿快?”
“問得好!問得妙!”豆娘不知道為什麽,竟然如此開心,“我也曾經這樣問過我的父親,你猜我父親是怎麽回答的?”
“猜不到。”
“我父親說,強弩之末時不能穿魯縞。就是說,如果鬼面神腿在很遠的地方,狂獅的弓箭再厲害,也不可能射到他。”
“可是如果鬼面神腿站在兔子的位置呢?”
“那鬼面神腿,必死無疑!”
“哦?”
“因為狂獅是有名的神射手,狂獅神箭,從未有失!”
“鬼面神腿的腿,有沒有追不上的東西?”
“據說,鬼面神腿自小就接受訓練,他們家以前祖上是神行太保。日行百裡,足底能生風。很少有他追不上的東西。”
“既然他的腳步都這麽快了,為什麽還要練一些稀奇古怪的武功,為了練功居然連臉部都毀了。”
“人心不足蛇吞象。如果他沒有那麽多的要求,沒有那麽多的追求,就不會偷偷練習那種稀奇古怪的武功,如果他不練這種武功,也絕對不會落到現在的下場。”
“什麽武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