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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式探險筆記》第三百六十八章 茶館聽牆要兒
典型的睡眠質量差,但他還不知道上有黑氣的事,他隻說最近兩天,早上他總是在客廳醒來,晚上躺在上,早上坐在沙發上。

 劉哥問他做的什麽惡夢,年輕人說夢到他家屋裡躺著好幾具屍體,血流成河,都是被刀給捅死的,割斷了喉嚨,血噴得到處都是。

 茶館老板消息靈,說不能夠啊,如果這片兒發生這麽嚴重的人命案,他肯定早就聽說了。

 劉哥幾人也點頭說是,從這樓蓋好,他們都是第一批住戶,幾人常出來溜達,要是小區發生過如此恐怖的凶殺案,他們準能聽到信兒。

 這片小區剛建成五年,提到新小區這個詞,茶館老板似乎想起什麽來,說他之前看過一篇新聞報道,講的是地產商在蓋樓的時候,工地發生命案,但死者並不是工地的工作人員,而是幾個查不出份的未知者。

 因為他們和工地沒半毛錢關系,這篇報道隻登過一次,就沒下文了。

 茶館老板當時也是出於獵奇心理,對這篇報道很感興趣,還遺憾沒有後續報道,算是變成懸案了。

 有人跑到施工的工地,連殺數人,又不是為了拋屍,這自然算是奇事。

 劉哥追問茶館老板,記不記得是哪天的事,茶館老板說巧了,要是旁的子他肯定不記著,偏趕上那天是月十六,他月十五沒賞月,因為常言說、十五的月亮、十六圓,所以他特意等十六才泡茶賞月,順便翻翻手機新聞,看看新鮮事兒。

 十六的新聞,發生凶案的子是前一天,也就是歷月十五,有了這條線索,我們一起劃拉手機,搜索那天的新聞。

 茶館老板隻記得事,不記得事件中的地點和人名,但有時間和大概事件,查起來也不算太難。

 何況我可以向‘場外朋友’求助,讓單位的同事幫我查查當時那件事。

 我來做兼職,可以回家睡覺的同事像得了大救星似的,把他們平時用得著的、用不著的調查方法、以及可能用到的人脈關系,全部整理成冊,傳到我手機裡。

 我需要辦什麽事、找什麽人,上面都寫得清清楚楚。

 上面注明查陳年往事、時事新聞,就要找電腦高手吳鍵盤,當然這是他的外號,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用電腦的時候從來不用鍵盤,隻用鼠標。

 我和靠窗那桌同時查,他們幾個人,還沒有吳鍵盤一個人快,我加的是他微信,他回消息很快,沒兩分鍾就發過來一個網頁鏈接。

 我點開鏈接,頁面上的內容,全是與工地凶案有關的新聞報道。

 發生這麽大的案子,但從這些報道的內容來看,明顯是有人不想讓事鬧大,內容含含糊糊,輕描淡寫,甚至沒提工程名稱。

 吳鍵盤發完鏈接,又發來一句話,說同時期,在那個片區開發地皮的項目,只有一個,就是我對面的江小區。

 所以報道如果屬實,案發地肯定是在江小區的施工現場,讓吳鍵盤查資料有個好處,他可以直接聯系辦案方,拿到內部資料。

 確定是江小區,他就聯系了這片的警局,調了幾年前的卷宗,果然,案發的第一現場正是12樓7號門。

 沒人知道幾名死者為什麽跑到那間屋子裡去,他們要幹什麽,凶手到今天都沒找到。

 不僅如此,死者的份也是一直沒確定,骨是無名骨、案是懸奇案,調查一段時間之後,警方只能放棄。

 考慮到開發商、建築公司的名譽,這事登報的時候故意沒提名道姓。

 也就極少人知道小區在徹底建成前,發生過這麽一檔子事。

 當時的居民樓建得就差安裝門窗了,如果發生凶案的消息散布出去,這的房子能賣出去,也是跳樓價。

 一刀割喉,這手法可不像是普通人會使的,而且幾名死者各個是這死法,說明凶手有兩下子。

 年輕人在大樓開盤的時候就買了那12樓7室的房子,五年來住得好好的,為什麽偏這一周出事了?

 此時,靠窗那桌的人已經查到蛛絲馬跡,茶館老板也打電話問了他的朋友,老板朋友多,其中就有搞房地產開發的,也有房產中介公司的老板,外行人不知道的事,行內的人未必不知道。

 一問之下,果然說出了當年發生的那起怪案,他們聽來那房子是明晃晃的凶宅,讓年輕人千萬別回去住了。

 他不回去正好,我倒想進去瞧瞧,什麽妖魔鬼怪潛伏五年才開始作妖。

 他們幾個人聊到暮西山,連‘師傅’都約好了,今晚在茶館見面。

 我看看時間,出去吃個晚飯再回來也行,要是一直坐在這,顯得太突兀。

 假裝打了個打電話,裝作被朋友放鴿子,對方答應晚上加完班一定來。

 然後我便付了錢,出門找地方待著,這個時間點沒辦法去地鐵,隧道進不去。

 同事們傳給我的‘新手入門’攻略裡,提到一家很特別的店,專門賣一些很特別的東西。

 這麽說吧,以前順風買的那些假貨,若是在這家店買,保真!

 我尋思著實地考察一下,要真是保真店,以後介紹順風來。

 店鋪開在賣古玩的街上,不在古玩城裡,而是對面居民區的門市,就是那種陽台衝著街,便直接在陽台開出一扇門的門面。

 表面上他是賣古玩工藝品,加了工藝品三個字,這就不算賣古董了,只是仿品。

 很多人不懂古玩,出來旅遊也隻圖帶個紀念品,所以我進店的時候,店裡有好幾位客人。

 我假裝隨便看看,等人少了,才亮出‘份’,我們的工作證和陳清寒師姐拿的那種有點區別,沒有小本本,只有一個徽章。

 小店不大,前面就一個夥計招呼著,見到我的徽章,他立刻到後邊叫老板來。

 老板是個胖胖的中年女人,笑容滿面地走出來,圓圓地臉帶著喜氣。

 我以為賣法器一類的人,會是白胡子老頭兒什麽的,既然來了,剛好又有實驗的機會,我就問老板,有沒有能證明一個地方有鬼沒鬼的法器。

 老板將我讓進後屋,後屋有間辦公室,可以坐著說話,老板聽我這麽問,笑了笑,我知道自己這問題外行的,不過我本來也不是內行,無所謂的事,只要東西管用就成。

 辦公室對面是個‘工作間’,老板讓我稍等,她開門進了工作間,我隻瞄到裡面也有貨架子,擺的都是工藝品,什麽青銅鼎、玉獅子、金如意,有大有小。

 我聽到上樓梯的聲音,工作間應該還有上層空間,似乎通著樓上。

 幾分鍾後,老板拿著一件東西下來,這東西用紅布包著,體積很小。

 走到近前,我發現紅布微微鼓動,底下的東西好像有呼吸?

 老板叫我帶上它,如果它叫,那就是有鬼,不叫、那就沒鬼。

 我心說這東西太方便了,不需要我非法闖入民宅就能達到效果。

 我們從老板這拿東西也得給錢,回頭拿著收據去單位報銷。

 出來的時候我回頭看了眼這家店的招牌,古玩工藝品五個字佔了%的面積,在左上角特別小的空白處,印著店名‘阿飄’。

 這名字確實不能印太大,很多人都知道它指代什麽,那些忌諱多的,準不敢登她家的門。

 估計是老板叫柳飄飄?

 我咧嘴笑了笑,兜裡揣著‘紅包’回到茶館,想繼續聽聽當事人什麽計劃。

 我回來又點了一壺茶一盤點心,假裝給朋友打電話,催他快點來。

 剛放下電話,包子的消息就發了過來,說來也巧,她和朋友在附近吃飯,吃完飯發信消息問我在哪,我們好些子沒見了,她想和我聚聚。

 我一看,‘無中生友’成功了,趕緊叫她過來陪我喝茶。

 她來了還奇怪,我怎麽一個人在平時並不會活動的區域喝茶。

 我沒辦法直接說,茶館裡又不隔音,隻好打字發消息向她解釋。

 於是我們兩個隔桌而坐,捧著手機零交流,一門心思按屏幕。

 我一邊打字、一邊聽著隔壁桌的動靜,他們約的‘師傅’還沒到,等人到了他們就要挪到樓上雅間去。

 包子知道來龍去脈,一副好奇寶寶模樣,她這是剛出師,沒到正式參加工作的時候,平時也是幫隊長他們做翻譯,在屋裡就能工作,不需要她出外勤。

 今天正巧趕上我做兼職,她也想跟我一起出任務,我問她,會不會徒手爬大樓,她搖頭說不會,我又問她,會不會撬鎖開門,她再次搖頭。

 “什麽都不會,抱歉,這個任務你勝任不了。”我在聊天框裡輸入拒絕的話。

 “等等!姐,我會讀唇語,你不是想知道一會兒他們在雅間裡說什麽嗎?我去偷窺!”包子的小手噠噠噠,點手機屏點的飛快。

 “在二樓,你怎麽爬上去?”我發出質疑。

 “你背著我啊,嘿嘿。”包子發了個‘厚顏無恥’的表包。

 “行,盡得你清寒哥哥真傳,特會支使人。”

 我們在這暗中聯絡半天,那邊茶館老板約的高人才進門,這人瞧著年紀約有五六十歲,穿了一老大爺練太極的那種衣服,我還等著看現代版道袍呢,看到他這有點失望。

 ‘師傅’慈眉善目,面皮兒白白淨淨,頭髮特別黑,有點鶴發童顏的意思。

 茶館老板見他進門,馬上迎上去,另外幾個人也圍上去,他們簇擁著‘師傅’上了二樓。

 其他人幾個人有想幫忙的意思,但也有好奇想瞧瞧怪事的心思。

 一行人上樓,我衝包子使了個眼色,我們付了錢,立刻出門轉到茶館後面。

 茶館後面是個獨門獨院的小廠子,這個時間全都下班,已經沒人了。

 我背著包子往二樓爬,大城市裡的房子可比野外的岩石山好爬多了,主要是可攀附的東西很多。

 住戶防賊,那是隻防著賊進屋,並不防著賊在外面偷聽。

 所以我踩著一樓窗戶的護欄爬到二樓,雅間的窗台上擺著一排花,花盆剛好擋住我們倆的腦袋。

 我從兜裡摸出兩隻手帕,遞給包子一隻,若是這時候讓人當賊抓,進了局子倒是不難出來,但太耽誤事兒,倒不如提前準備好,有人發現我們就跑,反正沒看到正臉,抓也抓不著人。

 手帕是陳清寒給的,他出門就有帶手帕的習慣,用來包隨時可能撿到的‘寶物’比較方便。

 當然塑料袋也行,可他堂堂教授級別的人物,從口袋裡掏出一堆黑塑料袋總是對形象有損,不如手帕文雅。

 我一聽說包‘寶物’用,就揣了兩個,保不齊哪天出門就能撿兩個。

 大手帕跟絲巾似的,蒙面正合適,包子從我背上下來,爬到旁邊的窗台前,屋裡亮著燈,外面看裡面,那是一清二楚。

 茶館後院很黑,工廠裡黑漆漆一片,居民樓離得遠些,所以暫時來說我們很安全,只要屋裡的人別發現我們就行。

 包子蹙著小眉頭, 其實屋裡人說話的聲音,外面多少能聽到一點,就是他們故意壓紙聲音的時候,我們這邊聽不見。

 我眼睛不看,耳朵貼到窗戶上,也能把他們的對話聽個七七。

 先是年輕人講了他最近發生在他上的怪事,然後是劉哥說他的親眼所見,接著是茶館老板道出他從朋友那打聽來的‘真相’,江小區f棟12樓7室,曾發生過惡凶殺案,玄關、臥室、客廳、廚房、衛生間,全有屍體,加起來一共五條人命。

 我聽完這個描述,突然很好奇他們是怎麽死得如此平均的,假設第一個人在臥室被殺,玄關和客廳那的兩個人要麽衝進去幫忙死在裡面、要麽立馬跑路,也不至於分散著被逐個擊破啊。

 難說凶手也是五個人?一個凶手配一名受害者,各殺各的,互不干擾?

 吳鍵盤替我查到的消息中說,警方在現場沒有找到任何除死者以外的腳印,工地有很多灰塵,毛坯房的地面就更不用說了,一隻狗進去轉一圈兒,都能留下腳印,畢竟現代辦案的鑒證手段那是相當高的,莫非當年的案子本,它就是超自然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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