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見吾王!”
天玄君王李昂慢慢走下馬車,身邊的由左右兩排近百人護衛著,他走至一個乞丐的面前,好奇的問:“你為何在此乞討?”
自李昂繼位後,國泰民安,早已經沒有了乞丐這一職業。
“大王殿下,我原本是這天玄國的子民,就因為我的妻子生下一個長滿獠牙的孩子,被當地政府官員驅逐出國,我原本想去東方,可半路遇到魔種,妻子……她用生命救下我們父子,一無所有的我就回來了”
“哦?孩子現在在哪?”
李昂繼續說道:“給他些錢和食物,我倒想看看這個孩子到底長什麽樣子”
乞丐跪在地上感恩涕零,急忙去抱出了孩子。
乞丐懷裡的孩子不到兩個月,卻餓的骨瘦如柴,沒有半點生息。
李昂用手指點了點孩子的額頭,誰知孩子如同野獸一般咬住他的手指。
“大膽刁民!”身邊的護衛急忙衝上來,將乞丐和孩子用矛按在地上。
“退下!”
“是!”
“好生奇怪,嬰兒居然有如此體質!”李昂看著被咬破的手指,鮮血從指頭流至手掌。
李昂想著自己近六十歲,后宮一百多妃子,可是卻沒有一人為他誕下一子,想來堂堂天玄皇脈可不能在自己這裡斷了。於是,他心生暗意。
“你應該沒有能力撫養他吧?”
乞丐抽搐著:“我自己惡病纏身,且有上頓沒下頓的,哪裡有能力再撫養一個孩子”
乞丐不停咳嗽著,一絲絲血從嘴角流出,乞丐染上了肺癆,自知自己命不久矣,跪在地上哀求道:“吾王,求求你將孩子托付給善良人家……”
乞丐話沒有說完,倒地身亡。
李昂抱起孩子,“吾會的”
然後大聲命令道:“將之厚葬!”
“是!”
乞丐被厚葬,他的孩子自然被李昂撫養了下來。
十年後,天玄皇族競技場。
“李信勝!”
對面一個十五六歲的皇族子弟被打的面目全非,這一場又是十歲的李信贏了。
“哈哈哈哈,不虧是吾的孩子!”李昂大笑道。
從李信八歲第一次上競技場,就從來沒有輸過,小到同歲,大到二十歲,沒有一個人能夠擊敗他。
當然,李信便是當年那個乞丐的孩子,但全國上下都不被允許告訴李信真相,否則將面臨滿門抄斬的極刑。
李昂一直相信李信是天賜聖王,這個孩子是老天賜予他的,再加上李信異於常人的力量和頭腦,更加讓李昂深信不疑,他每一年都會去祭拜當年的那個乞丐,以此表示感謝。
當然,這一切成就了李信的孤傲和自滿,認為自己是天選之子,比其他皇族後人厲害萬倍,是皇位繼承者的不二人選。
“皇兒,到吾這裡來!”李昂將李信擁在懷裡,“看看,這些百姓,這些城池,這些士兵和將軍,哈哈,都是吾的!以後,你繼承了皇位,他們就都是你的了!”
“他們都會聽我的嗎?”李信開心地露出了滿嘴獠牙。
“當然了,你是王!還有,不要隨意對別人笑,即使笑,也不要露出牙齒,所謂笑不露齒嘛”
其實李昂是怕李信一笑露出獠牙嚇到別人。
“哦,我知道了,父王”李信推開李昂的手臂,爬上皇宮城樓上,眺望整座城市:“嘻嘻,以後你們就是我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