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呢端午節了,發這個單張呢,也沒啥事。我知道沒人看,但我為什麽寫出來呢!
就是水一下…
祝大家中秋快樂!
在今天呢,有男朋友或者女朋友的女孩子男孩子,沒有表白的話,一定要抓緊時間表白,不然錯過了就無法挽回。
我記得我之前有過一段感情,不算感情,只能說單相思,就像這本書的主角前面那樣,算的上是一個很好的朋友,但我不太敢說出自己的感情,我怕被拒絕…
那一年,我9歲,她11歲,我告訴我將來要娶她,她也很調皮的回答我:“好啊!”。
那一年,我12歲,她14歲。她高我一頭,我抬著頭說我喜歡她,她怔怔聽著,沒說話。便轉過頭去,不再望我。
那一年,我18歲,她20歲。我已經在外工作一年了,她還上著重點大學,我再也說不出口,我喜歡你。
因為我覺得自己根本配不上她,我把想對她說的話,留給了自己,等我配上她的時候,再全部告訴她。
後來四年裡,我再沒有機會見過她,聽說她已經工作了。但我更關心的是,她是否已為人妻,已成人母。我的事業漸漸走向正軌,再也不為錢所窘迫。
當我再次見到她時,是在一個昏黃的房間裡,只有我們兩個人。
沉默了良久,她先開了口:“八百,看你是熟人,就收你五百…”。
我盡量讓自己的語氣,不再顫抖,我說:“跟我走吧!”
她目光呆滯了下,隨即閃爍了一下,然後又像一團火熄滅了一樣說:“我配不上你,我只是一位小(姐),我還有客人,沒什麽事,我就先走了”,她就匆忙的離去了。
只是在後來,我在電視上看到了她,她被兩名民(警)押著,一臉驚恐與不堪,電視甚至沒有給她遮住臉。
任由她在我面前晃著,任由她在我心中撞著、撞著、直至粉碎!
最後次見她,是她找我去的,當時她在樓頂,我在樓下抬頭望她。
就這樣望著,許久…她走了,沒留下句話。再有她的消息是一年後,是她媽媽給我打的電話,說她病了,沒法治療,說想最後見我一面。
我有點接受不了,反正覺得很壓抑,到了醫院。在她的病床前,看著她蒼白的臉,比以前消瘦了許多。
我對她笑了笑,那笑容很醜,她也對我笑,像七歲那年,笑的那麽天真。
她抬起了手,我趕緊過去握住她的手,淚水終忍不住往下掉,她用低沉的浯氣說:“我,我想要個推薦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