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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寧夜使》第50章 失蹤
  “自動晾衣繩,以前晾衣服,從木桶裡拿一件,然後掛一件,剛開始的時候拿完起身就掛,繩子眼前的部分掛上了,就得走兩步再掛到空的地方,最後,拿起來一件衣服,得走出二十步才能掛。”

  “現在這樣,”老錢頭一邊演示一邊說“你看,我掛好一件,就轉一下這個把手,已經掛上的這件衣服就往後移動了,眼前還是空位,我起身再掛,掛完再轉一下把手,是不是輕松多了,這個用的也是柳條。”

  胡志看了一下,是傳送帶一樣的感覺。老錢頭果然有天賦,就看了胡志的齒輪和柳枝鏈條,當真舉一反三。

  這可是明朝,蘭溪縣的一次科技大爆炸了。

  路過的人都為老錢頭今天出來擺攤而感到稀奇,看著老錢頭一件一件的試驗這些東西,好像都是對生活十分實用。

  剛開始有人覺得這都是鬼神之弄,奇淫巧技,不過在老錢頭的講解下都紛紛明白。

  一問價格,不過是個做東西用的木頭料錢,便紛紛留下錢要定做。

  胡志趕緊插了個隊,說明來意。

  老錢頭笑了笑,很快,一輛三輪車就弄好了。

  “胡志兄弟,以後有了好的創意和想法,別忘了來找我老錢頭啊。”

  “好的放心吧前輩。”胡志把自行車放到三輪車的後鬥裡,這便咿咿呀呀的又騎回了縣衙。

  “孫捕快,孫捕快,你再試試這個。”

  “不試了不試了,我只有一個屁股可以摔。”

  “你看看這個,三個輪子的,想倒都倒不了。”

  孫捕快一看,別說還真是。

  這便騎上去真的瞪了幾圈,“好用,好用。”

  突然縣衙門口的鳴冤鼓咚咚咚的響了起來。

  鼓點非常的密集,一看就是緊急的事情。

  孫捕快趕緊跑了幾步到了前門,打開門一看,王家溝的李二坡慌裡慌張的敲響了鳴冤鼓。

  知道了胡志和陸捕頭這兩尊佛在,王知縣當真勤政,趕緊讓人請入縣衙。

  卻見李二坡一邊跑一邊哭喊,“知縣大老爺啊,出事了出事了,王家溝已經走丟了三四個小孩子了,今天早上我家孩子也丟了不見了。”

  “第一個孩子什麽時候丟的?”陸捕頭忙問。

  “已經有三四天了!一直都沒有回來。”

  “怎麽現在才來報?”

  李二坡抬頭看了看王知縣“怕這縣衙門不好進啊!”

  這當的是什麽知縣,百姓連上門告狀都心存疑慮。

  陸捕頭回頭撇了王知縣一眼,“我們走!”

  有了新裝備,當然要用。

  胡志和陸捕頭騎著木頭自行車,孫捕快騎著三輪車馱著她李二坡,一路往王家溝子來。

  也許是因為老錢頭木匠公開出售新玩意兒了吧,李二坡這一路上還打聽這木頭三輪車怎麽賣咧。

  孫子丟了,爺爺奶奶急的團團轉。

  李二坡的丈夫趙大樂也坐在馬扎上巴巴的抽著悶煙。

  “起來吧,別抽了,天天的就知道抽!”李二坡倒是個強乾的婦女。

  兩口子都是這樣,一強就有一弱,兩強必有一傷。

  見到陸捕頭,爺爺奶奶倒是站了起來。“陸捕頭啊,你可以一定要幫我們找回來孫兒啊。”

  趙大樂卻依然還是個悶葫蘆一樣的不說話,好像丟的不是他的孩子一樣。

  “二老放心,我們這次來就是來找這些失蹤的孩子的。你們有什麽線索嗎?”

  “回陸捕頭,

傍黑的時候我們剛做好農活收拾回家,元寶,哦,就是我家娃小名,就在院子裡玩兒。  我在院子裡打水,就在我把水桶進屋裡這會兒,聽見院子外面有人叫元寶的名字,我還在屋裡喊叫元寶別出去。結果我一出來,就不見元寶的人了。

  前後腳最多半分鍾,我跑到院子外面左右看看什麽都沒有,元寶也不見了蹤影,要不是這個死人天天就知道抽煙,就知道抽抽抽,但凡幫我乾點活兒看點孩子,孩子能丟麽,一說起來,我氣不打一出來!”

  難道是拐賣兒童?“元寶幾歲了?”

  “已經四歲了。”

  “你說是昨天晚上丟的?”

  “嗯,是的,昨天晚上丟的。”

  “那為什麽今早”胡志本來想問為什麽今早才去報案,後來一想,一定是害怕打擾了這狗屁縣太爺的清夢。

  只是如果昨天晚上就來到案發現場,也許證據就要多得多,時效性也好得多。

  現在一家人進進出出到處尋找,家門口和院子門口的腳印早已經踩亂。

  但這樣依然要找。

  陸捕頭和孫捕快開始找腳印信息,胡志則找李二坡從家裡仔細的翻來翻去,看看有沒有元寶的毛發等基因信息。

  只是四歲的小孩兒,哪有脫發的,找了家裡一圈,還真沒有找到。

  沒奈何,胡志只能要了李二坡一根頭髮,外加趙大樂一根頭髮。

  所謂身體發膚受之父母,都是父精母血所成,這樣效力雖然差了很多,但一百米內還是能有所發現,總歸勝過沒有。

  幾個人尋找了半天,還真找到一串小腳印。

  腳印的方向正對著密不透光的小樹林。

  “小艾小艾,掃描腳印。”

  “收到,掃描完成,鞋底長16厘米,步長15厘米,根據土質,體重在20公斤上下。”

  步長小的有些出人意料,遠不是人走路的步長,但是腳印整齊,不是被限制了行動的樣子。

  胡志分析著。古時候小孩的鞋總是大一點,小孩腳長的快,所以如果做的正好,可能半年就得換新鞋了。

  4歲的孩童,腳長應該是13厘米左右,這樣的話,鞋大一點是有點趿拉著,但也不至於步長只有15厘米。

  李二坡也前來辨認,這不是自己家孩子的鞋印的樣子。“這不是我家元寶的鞋”

  而這時候另一對丟了孩子的父母聽說陸捕頭來了,也已經趕來了現場。

  看了一下,正是自己家孩子的腳印的樣子。

  “這不就是我家磚頭的腳印麽,這孩子,成天跟他說,別往樹林跑,別往樹林跑,這下可好,迷路在樹林裡可怎麽著,三四天沒吃東西了也不知道餓暈了沒,有沒有被豺狼虎豹叼走。

  陸捕頭你快行行好,幫我們找到他們吧,這樹林裡我們白天倒是去過,也沒敢往深裡走,沒找到他的蹤跡。”

  孫捕快說到“穿過這林子的另一頭就連著山下,會不會遇到拍花子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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