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組四人看完現場,關住房門正要下樓,一個中年婦女提著個鼓鼓囊囊的大提包從樓梯上來了。
看見他們幾個從屋裡出來,喘著氣對王宇他們說:“別關門,別關門,我進去給關門吧。”
巴魯閣和她搭話:“大妹子,你這拿的是啥呀?”
他對崔海一努嘴:“快幫把手啊。”
崔海連忙順著樓梯往下走了幾步,伸手從中年婦女手裡接過了提包:“慢點慢點,我幫你拿。”
女人把提包交給了崔海,拿手抿了一下鬢角,對巴魯閣說:“謝謝啊,我都來了一趟了,不給我開門,你們也是來換線的吧?”
剛才王宇他們在屋裡查看時,就發現這個兩室一廳的住房內,有一間臥室堆滿了各色新舊毛線,客廳的地下還放著一架老式的手搖紡織機,估計這戶人家是從事毛線編織生意的。
碰上了來送貨的顧客,正好向她了解一下相關情況。
王宇掏出工作證遞給這個婦女,對她說道:“大姐,我們是公安局的,這家人出事了,你今天來過他們家?”
婦女驚訝地說:“中午我就來了一趟了,敲了半天門沒人開,原來是出事了呀,出什麽事了?”
王宇說道:“現在還不好說,人在醫院呢,你中午什麽時候來的?”
婦女說道:“我快十二點來的,她們家一般不鎖門,今天不知道怎麽回事,門鎖上了,敲了半天門沒人給開,我就走了。”
她懊惱地說:“白費勁了,收了好幾家的舊毛線,這回錢算是白花了。”
王宇又和這個婦女聊了幾句,得知劉愛竹、張英母女在家弄這個以舊毛線換新毛線的買賣有四五年了,平時為了顧客進出方便,從早上八點多到下午五點左右,房門是不上鎖的。
了解到這一情況,把這個婦女勸走,王宇他們去了平北刑警大隊。
已經晚上六點多鍾,天全黑下來了,平北刑警大隊的會議室裡燈火通明、煙霧彌漫,坐滿了在家的隊員們。
重案組的王宇四人推門進來,主持會議的分局長盧建明讓王宇他們坐過來,等他們坐下,由刑警大隊長董亮繼續介紹案情。
經了解,今天發生在“華景小區”的這起案件,是以搶劫財物為目的,兩名傷者身上佩戴的金項鏈、金戒指、金耳環、手表等物品都不見了。
據報案人張超講,母親劉愛竹家裡至少有五千多元現金,現在也不見了。
現在兩名傷者已經送到市醫院進行搶救,按照醫生的初步診斷來看,傷者劉愛竹年齡大、傷勢重,恐怕救不過來了。
另一名傷者張英,傷勢相對較輕,正在全力搶救。
案發現場由於鄰居幫著搶救傷者、張超查看被搶物品翻弄衣櫃、抽屜等處被破壞嚴重,沒有提取到什麽有價值的痕跡物證。
類似的案件自去年五月二十七日至今,在平城市范圍內已經發生了四起,另外三起分別是:
一、去年五月二十七日十五時三十五許,居住在南城區平城副食品公司二號家屬樓一單元301室的37歲女工張豔芳,被人在樓道裡用鈍器擊打頭部置其昏迷,隨身的手提包、金項鏈、金戒指被搶走,手提包內有人民幣三百八十多元。
二、八月九日二十時四十三分許,平城電力學院三年級女生肖燕,在距學校八百多米的星火南巷被鈍器擊打頭部,致顱骨、枕骨塌陷引發顱腦損傷,搶救無效死亡,隨身的白色背包被搶走,
佩戴的項鏈、耳環也同時被搶走。 肖燕是個學生,包裡沒有多少錢物,同宿舍的室友反映,她的包裡最多只有六七十塊錢,佩戴的項鏈、耳環也都是一般的工藝品。
案發地屬平北分局轄區,當時分析嫌疑人拿走肖燕的隨身物品,是犯罪嫌疑人偽裝的搶劫跡象。
我們重點從情殺、仇殺的方向偵辦此案,對肖燕的社會關系進行了細致的排查摸底,肖燕為人隨和人際關系不錯,與他人沒有感情糾葛,排除了情殺、仇殺的可能性。
三、今年一月十四日十八點三十九分,平城市地礦局幹部趙文忠報案,妻子王桂蘭被人殺死在家中。
礦區公安處接手的該案,案發地在地礦局家屬樓四棟三單元201室內。
被害人王桂蘭倒臥在門廳的地上,頭部遭鈍器猛擊,致顱腦損傷死亡。
王桂蘭佩戴的金項鏈、金戒指、金耳環、手表被搶走,家裡的床鋪、衣櫃、抽屜等處有翻動過的跡象,經過清點,王桂蘭挎包裡的現金和放在家中床墊下的四千元人民幣也被搶走了。
經過對死者丈夫趙文忠的調查,排除了他的作案嫌疑。
這四起案件因為現場條件所限,加上案發現場都遭到了人為的破壞,沒有提取到相關的痕跡物證,案發地附近沒有安裝監控設備,也沒有找到可以提供情況的目擊者。
第一起案件裡的受害人張豔芳被救治過來後,我們的偵查員向她詢問了案發前後的情況。
據她回憶,那天他是去銀行辦理了一筆1200元的存款,存完錢就往家走,進了樓道之後往樓上走時,聽見後面有腳步聲,還沒來得及回頭看就被打昏了,對於其他情況一無所知。
我們調取了了銀行內外的監控視頻資料,反覆查看後,沒有發現可疑之人。
董亮介紹完案情,盧建明局長作了總結。
他說,今年全省公安機關開展打擊“兩搶一盜”專項行動,上午市局趙國峰副局長剛剛組織各分局領導、刑警大隊負責人召開了動員會,下午就發了這起案子,趙國峰副局長說,這是犯罪分子在公然向我們挑釁。
鑒於這四起案件的作案手法相似、使用的作案工具也類似、被侵害的都是單身女性、目的是搶劫財物,決定並案偵查。
今天是三月三日,案件命名為“3.03系列搶劫殺人案”,由市局重案隊主辦,各分局刑警大隊協辦,趙國峰副局長統一調度。
盧建明表示,平北分局會全力以赴配合重案隊的工作,讓王宇講講工作設想。
王宇提了這麽幾條:
第一,對案發現場周邊進行細致走訪,尋找目擊證人;
第二,對案發現場進行複勘複查,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
第三,對受害人的社會關系進行深入調查,排查落實有無其他原因被害的可能性;
第四,密切關注“3.03案”受害人張英的救治情況,一旦能夠開口講話,第一時間向其了解相關案情。
盧建明馬上對董亮進行了布置,按照王宇所提的幾條開展工作。
散了會出來又是晚上十點多了,崔海開車把巴魯閣和王宇送回家,然後拉著唐曉棠回了市局刑警隊。
把唐曉棠送回宿舍,崔海回重案組辦公室了。
唐曉棠進了宿舍,拿臉盆打上水洗了把臉,覺得精神了,泡了個方便麵,披上軍大衣坐到了桌前,打開筆記本研究起案情來。
通過平北的同志介紹,這四起搶劫案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受害人為單身女性、被鈍器擊打頭部,失去意識和反抗能力後,財物被劫掠一空。
唐曉棠有一種直覺,這四起案件是同一個人或是同一夥人所為,目的就是搶劫財物,而不是為了殺人。
嫌疑人對作案對象具有很強的選擇性,有尾隨跟蹤的跡象,對作案現場有選擇性,可能事先踩過點。
一個優秀的刑警,對於所接手案件的直覺判斷是非常關鍵的,直覺判斷的準確與否,可以說就是區別偵查員辦案能力的一把標尺。
這個說法看上去不科學,但卻百試不爽,,絕不是危言聳聽。
只要是一個出色的刑偵人員,那麽他(她)的直覺都是很準確的,這恐怕就是天才與庸才之間的天賦決定的吧。
不到一年的時間作案四起,能夠一點破綻也不留下嗎?
唐曉棠覺得不可能,一定是我們有什麽地方疏漏了,她把思路集中在了作案工具上,決定明天去找吳法醫,和他討論一下自己對作案工具上的想法。
第二天上午,王宇、巴魯閣、唐曉棠、崔海在辦公室碰了頭,唐曉棠談了自己對案子的想法。
王宇和巴魯閣都支持她的觀點,崔海說動腦子是你們的事,我隻管行動就是。
四個人做了分工,巴魯閣和崔海去把前面三起案件的案卷、銀行的視頻資料找相關單位借回來好好研究一下,王宇和唐曉棠去找吳法醫,和他探討一下對作案工具的想法。
在市局法醫技術室,王宇、唐曉棠找到了正在拿著一個放大鏡,對著桌子上一大摞照片仔細查看的吳法醫。
見他們來了,吳法醫停下手對王宇和唐曉棠說:“你們對四起案件中,嫌疑人使用的作案工具有什麽看法?”
王宇讓唐曉棠說,唐曉棠對吳法醫說道:“我們覺得嫌疑人使用的作案工具,是類似於錘子一類的工具。”
吳法醫讚同的點了點頭,打開抽屜拿出了一把錘子遞給了王宇:“這是昨天下午我去五金商店買的,嫌疑人使用的作案工具,很可能就是這個玩意兒。”
王宇接過來這把錘子,和唐曉棠仔細觀察起來。
這是一種雜木把的金屬鐵錘,錘子的金屬部分為圓形,一頭是半圓形的錘頭,另一頭是圓形平面錘底,錘子的直徑三公分左右。
吳法醫說道:“我對四起案件中受害人頭部的傷痕進行了研究,創力面形成的痕跡與這種錘子形成的痕跡比較吻合,另外幾種形狀的錘子,擊打後留下痕跡都不太對。”
王宇掂了掂手裡的錘子說:“這就是人們俗稱的‘榔頭’吧,這玩意兒哪兒都能買上,太普通了。”
吳法醫拿過王宇手裡的榔頭,對王宇說:“來源是不好查,但是也有個有意思的地方,你倆和我出來。”
他帶著王宇和唐曉棠從實驗室裡出來,在院子裡找了一棵碗口粗的樹,對王宇、唐曉棠說:“你倆站遠一點。”
等王宇和唐曉棠退開後,吳法醫掄起榔頭砸向了樹乾。
剛砸了四五下,金屬的錘頭就從木把上脫離飛出,差一點砸在吳法醫的身上。
吳法醫讓王宇幫他把錘頭撿起來,把木把插進錘頭上的方孔,在地上墩緊,兩個人又找了幾塊小木條,砸進了木把與方孔間的縫隙。
感覺錘頭在木把上鑲得很牢靠了, 吳法醫讓王宇砸幾下樹乾試試,王宇接過榔頭砸向樹乾,隻砸了三下,第四下剛掄起來,錘頭就飛了出去,掉在了兩米多遠的地上。
吳法醫笑了笑對唐曉棠說:“小唐,我那個辦公桌下面還有一把這樣的錘子,你去給我拿過來。”
唐曉棠跑回實驗室找到另一把榔頭,給吳法醫拿了過來。
吳法醫把榔頭伸到王宇和唐曉棠面前:“你倆看看,這把和剛才那把有什麽不一樣?”
王宇和唐曉棠看了看剛拿出來的這把榔頭,兩把榔頭的樣式、新舊程度完全一樣,只是在木把和金屬錘頭鑲嵌的方孔邊上,也楔進去幾塊細木條。
吳法醫的他倆看完,掄起榔頭砸向樹乾,連砸了十幾下停下手,把榔頭遞給了王宇。
王宇接過榔頭,一手抓住木把,一手抓住錘頭,使勁兒往開拽了幾下,木把在錘頭上鑲嵌的非常緊,他又用榔頭砸了幾下樹乾,錘頭仍然緊緊鑲嵌在木把上,紋絲不動。
吳法醫對王宇說:“這把榔頭我讓木工房的師傅幫著弄了一下,木把和錘頭就鑲嵌的很緊,不容易脫落了,這是他們拿手技藝,其實也沒有什麽深奧之處,全憑經驗和感覺。”
吳法醫玩弄著手裡的榔頭說道:“我分析使用榔頭的犯罪嫌疑人,是個熟練地木工,或者是經常使用這類工具的人,比如工地上的工人或是從事手工業製造的人。”
吳法醫的這番實驗,為重案隊指明了一個調查的方向,這在之後的案件偵破過程中,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