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物欲橫流的世界裡,提起愛情,我想,大多數人都有些失望吧。在愛情中最令人感到無力的一種關系之一,就是:我愛你,但我們不合適。
我有一個朋友,他之前談了一場三年的戀愛,很突然的一天,他們分手了。他分手的那天晚上,拉著我在一個路邊攤悶了半晚上的酒。他平時也算挺鬧騰的一個人,那晚卻格外的安靜,沒有哭也沒有鬧。
最後他才低喃道:“她說我們不合適……”,一臉茫然又無助的看著我,“你告訴我?什麽才叫合適?”
我當時被問住了,對啊,在愛情裡到底什麽樣子才叫合適?
性格都一樣嗎?
工作都一樣嗎?
家庭背景都一樣嗎?
到底合適的界限是什麽呢?而這個所謂的合適背後的潛台詞又是什麽呢?
其實我個人是比較害怕和那些對感情不負責任的人談感情,我害怕遇到這種人。他們會在離開的時候和你講一大通好聽的通道理,核心就是:我離開你,是為了你好,你值得擁有更好的人,遇見更合適的人。
其實這句話應該是反過來的吧:我離開你,是為了我自己好,我應該值得擁有更好的人,遇見更合適的人。
其實我並不反對在愛情裡去選擇對的人,因為有時候放棄也是一種獲得。
我不太讚同的是,如果是僅僅是因為我的某些方面達不到你的預期,或者你對我的新鮮感過了,把我當做過時了的不合適的衣服而扔掉,那便是過分了。
後來我那個朋友也陸陸續續的開始了幾段感情,卻都不太長久。我問他為什麽不好好談一次。
他說,感覺都不太合適。
我又問:那你覺得什麽叫合適。
他想了想,認真的說:合適應該是我愛她,她願意接受我的所有不足,我願意接納她所有的任性與小脾氣,我們一起磨合,互相包容,最後應該就是適合彼此的人了吧。
愛本來是在一個人胸上開的花,是青鳥從夢中飛過,是人生忽然有了長的路和很遠的地方心甘情願的去逞強。可是現在很多人喜歡給它套上層層枷鎖,它寸步難行,自然也開不出三月的花。
不合適是,他討厭黑暗,要徹夜點燈。你神經敏感,睡覺時一點光亮都不可以有。
不合適是,你願意用半個月的工資買名牌包包,衣服。而他考慮生計,責罵你的不懂事。
不合適是,你見到一隻蟑螂會驚慌失措的大叫,而他皺著眉頭說你聒噪矯情。
而磨合是你願意買個眼罩,陪他一起徹夜點燈。是他說你不懂事,但還是會誇獎你穿這些衣服很好看。是他一一邊臉嫌棄的說你大驚小怪,一邊抱住你告訴你不要怕。
不合適不應該作為離開的理由,願你遇到的人即使有百萬個理由離開你,也願尋找一個理由為你留下,然你亦是如此。
所謂愛,就是當熱情浪漫通通拿掉之後,你依然珍惜對方。願你余生安好,在這薄情的世界了深情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