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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觀盛世美名揚》第380章 螻蟻之說,0家之城!
秦王莊,李方晨還不知道十七被人用刑的消息。

 行孝在長孫無垢身邊,每日都在變著花樣讓長孫無垢展露笑顏。

 長孫無垢心中很是甜蜜,有子如此,實乃天大之幸。

 兩人搭伴,在雞舍中收拾遍地“雞黃金”,那味道,格外酸爽。

 本該鳳舞九天的皇后娘娘,卻不見任何嫌棄之色。

 身旁候著幾位侍女,挎著籃子,不斷從皇后娘娘手中接過雞蛋。

 “鈺兒,多拿一些,今日莊子孩子下課後,本宮要去做好給他們送過去。”

 莊子裡的蒙學之所重開,小方莊的孩子,全部轉移到了秦王莊中。

 讓他們讀書明理,因為李方晨對於這些年輕的“下一代”極為看重。

 之前帶長孫無垢去看望過一次,手中都是李方晨安排秦王府準備的糕點。

 孩子們吃的很開心,一個個見到長孫無垢時,極為恭敬。

 憨態可掬,活潑機靈,每一個孩子,都代表著一種對於未來的希望。

 長孫無垢看的心喜,便打算自己也親手做些甜食,送給這些可愛的孩子們。

 對此,李方晨除了支持外,並無任何反對。

 可長孫無垢並不會做飯菜,更不懂烹飪之術,如何讓她親手做點好吃的呢?

 猛然間想起,當初自己在宮中品嘗過的一道美味。

 此美味還與李方晨密切相關,畢竟這道菜的名字叫做“水蒸蛋”。

 簡單易懂,而且入口即化,絲滑享受很是讓人喜歡。

 長孫無垢每隔一段時間,都會派人做上一些品嘗,久而久之,對水蒸蛋也就有了更多的了解。

 莊有孩童兩百七十余位,長孫無垢便按人頭拾雞蛋,每人三人,一個做水蒸蛋,另外兩個當做禮物,讓他們帶回家,給親人品嘗。

 憑著一份心意足矣,雞蛋算不得什麽稀罕物。

 可對於莊戶來說,並不是每天都能品味。

 他們不是原先的白狼軍,李方晨給他們分配的工作是務農,而不是養雞。

 除了原先那一千多名白狼軍漢子外,大部分莊戶,三五天才能吃上一顆雞蛋。

 大部分人更是將雞蛋留存,打算孵出來養雞,並不滿足此刻的口腹之欲。

 全體秦王府的下人因此變得手忙腳亂,長孫無垢隻負責下令,實際操作她並不會去做。

 如此一來水蒸蛋也算是在她的安排下做好,名義上皇后親手所做,並不算過分。

 李方晨則蹲在地上,被一旁的螞蟻所吸引。

 許久不見自家鈺兒說話,長孫無垢四處觀望,好不容易才看到這個臭小子。

 “鈺兒,你這是在看什麽?”

 “螻蟻!”

 “螻蟻?”

 “母后可知道,螻蟻雖小,其心甚大!”

 長孫無垢頓時來了興趣,“講來聽聽。”

 李方晨看著地上螞蟻,排成一條長線行動,用石子堵住它們的去路,頓時使路線發生了偏移。

 但這種偏移只是片刻,前方螞蟻迅速返回,指引其他螞蟻重新劃出一條長“線”。

 “內藏乾坤,翻雲覆雨。這便是螻蟻!”

 “內藏乾坤,翻雲覆雨?再說清楚些!”

 這臭小子明顯還有隱藏,長孫無垢忍不住瞪了他一眼。

 李方晨起身,面帶笑容,就好像是一個普通的鄰家小夥子。

 “千裡之堤,以縷螘之穴漏。若我李唐比作山中虎王,百官視作林中鳥獸,那麽天下百姓,便是世間最為強大的螻蟻!”

 長孫無垢翻了個白眼,“螻蟻何曾被稱之為最強?”

 “成群結隊相互依存,不懼生死不畏嚴寒。為了生存,他們可食百獸,吞山林。為了族群的安全,他們可以和自己的‘天敵’搏命廝殺,如此還不能被稱之為最強嗎?”

 長孫無垢收起了嬉笑之色,“鈺兒,與本宮你還要打啞謎不成?”

 李方晨苦笑搖頭,“一時之言,當不得真。曾幾何時,我也曾是一隻螻蟻,窺望天地之大,羞惱自身之小。本以為我會大鵬展翅,千裡飛馳。沒想到走到如今,我還是當初那隻螻蟻,未曾有半點變化。”

 “鈺兒?”

 “母后安心便是,年紀大了,總有些不該有的衝動。”

 “臭小子!”

 長孫無垢嗔怒般拍了一下李方晨的腦袋,“若你是年紀大了,那本宮呢?”

 李方晨哈哈一笑,“母后今年二八之齡,哪個敢不信,我就去撕了他的嘴!”

 “休要廢話,快幫本宮準備,今日還有要事呢!”長孫無垢心中很是高興,這才放過李方晨之前口誤之事。

 “是,孩兒這就來幫忙!”

 莊中的忙碌始終未曾停歇,李方晨之所以會發出這一番感言,或許是因為,他本以為自己可以化作鵬鳥,助大唐扶搖直上。卻忘記了,自己這隻鵬鳥,實在太弱,弱的被人一推就倒。

 而大唐,太沉了,沉到讓他無法承載。

 或許此刻他心中最大的變化,並非是埋怨自己當初的所作所為,而是歎息世事難料。

 等到十七從長安歸來,將一切查明真相,杜家兄弟的死活就與李方晨無關了。

 正好借此機會,離開長安,隨便尋一處城鎮,荒度余生。

 秦王莊,為何不能舍去?對他而言,這一切都是過眼煙雲,做不到讓他停滯不前的吸引力。

 等離開了長安之後,挑一處人煙稀少的城鎮,建一座自己想要的人間樂土。

 或許,這將會是他用盡一生為之奮鬥的存在,更會是千年後,大唐名傳萬古的強大助力。

 就在秦王莊別院的書房中,有一張被李方晨積壓了許久的鎮紙,紙上水印明顯保留下來了四個大字。

 “百家之城!”

 他不喜歡長安的朝堂,可他喜歡大唐的質樸和純真。

 他不喜歡古人的固執,可他欣賞他們堅強不屈的品質。

 他希望,這個時代,或是以後的千秋萬代,保我華夏傳承,永世不朽!

 華夏之火,生生不息!

 華夏一脈,傲然於世!

 華夏之名,天下敬服!

 這並不是他一開始的打算,本來回返秦王莊,他是想借此釣出幕後黑手,以雷霆之勢,讓惡人伏誅!

 可當他真正靜下心來,又覺得一切十分可笑。

 他爭來爭去,究竟為了什麽?

 當初的心願,不就是讓大唐越來越好嗎?

 白狼軍本就是隨手而為,替大唐征伐四方的存在,如今沒了用處,也該讓它變成“傳說”才是。

 佛曰悟禪,道曰明心。

 如今的李方晨,已經完全摒棄了之前的可笑想法。

 去六部,又有何不妥?

 最後的結果,大不了就是被重新貶為庶民,依舊保持著如今的生活嗎?

 再壞,又能壞到哪裡去?

 再好,又能好過幾層高樓?

 看到長孫無垢的笑容,他開心。

 看到莊中百姓的笑容,他更開心。

 螻蟻之說,何嘗不是他李方晨的自白。

 他想讓大唐根基深厚,打下一片沃土供後代生存繁衍。

 他更想免去日後可能會出現的諸般憂愁,使得史書一帆風順。

 可他突然明悟,自己之前做的事情,實在太小了。

 何不聚少成多,立興學之聖地,記以明志,供後世效仿?

 當然,還有一個前提條件,那就是身邊人的安好無恙。

 如果李方晨知道十七被人搞成了廢人,怕不得一切都會變成空談。

 唯有一個“殺”字,方可泄去心中暴怒之火。

 畢竟他已經承認,自己一直都是一直螻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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